鄂府办发〔2024〕53号

各旗区人民政府,市直各有关部门:

《鄂尔多斯市人民政府2024年度立法工作计划》已经市人民政府2024年第11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并提出如下要求,请认真组织实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立法责任单位主要负责人要亲自安排部署立法工作,定期听取进展汇报,及时解决立法过程中遇到的问题和困难,尽快完成起草工作。要注重提高立法的针对性、精准度、实效性,确保所立之法立得住、行得通、真管用。

二、规范立法工作。起草部门要扎实做好调研论证、意见征集、风险评估等工作。要注重听取各方面意见,涉及其它部门职责的要充分协商。要把发展全过程人民民主的要求贯彻到立法各环节,有效拓展群众有序参与立法的途径。要加强与市司法局的沟通,按时按要求报送、修改送审稿或调研报告。

三、强化统筹指导。市司法局要认真履行审查职责,加强对立法项目的审核把关,以提高立法质量为着力点,坚持以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工作为主线开展审查、协调、修改工作,及时提请市人民政府按照立法程序审定,确保2024年立法计划高质量落实。

鄂尔多斯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4年6月14日

鄂尔多斯市人民政府2024年度立法工作计划

一、地方性法规草案(14项)

(一)提请市人大常委会审议项目(5项)

序号

立法项目名称

起草单位

市政府常务会议审议时间

市人大常委会

审议时间

1

《鄂尔多斯市停车场建设管理条例(草案)》

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4年4月

上旬

2024年4月

2

修改《鄂尔多斯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鄂尔多斯市绿色矿山建设管理条例》《鄂尔多斯市养老服务条例》《鄂尔多斯市农村牧区人居环境治理条例》《鄂尔多斯市集中式饮用水水源保护条例》5部地方性法规

市委宣传部、市自然资源局、市民政局、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市生态环境局

2024年5月

上旬

2024年6月

3

《鄂尔多斯市平安建设条例(草案)》

市委政法委员会

2024年5月

2024年6月

4

《鄂尔多斯市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草案)》

市应急管理局

2024年7月

2024年8月

5

修改《鄂尔多斯市大气污染防治条例》

市生态环境局

2024年8月

2024年10月

(二)预备审议项目(2项)

序号

立法项目名称

起草单位

市政府常务会议审议时间

市人大常委会审议时间

1

《鄂尔多斯市居民住宅区消防安全管理条例(草案)》

市消防

救援支队

2024年8月

适时

2

《鄂尔多斯市供热管理条例(草案)》

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4年8月

适时

(三)调研项目(7项)

序号

立法项目名称

牵头单位

完成时间

1

《鄂尔多斯市城市生活垃圾分类管理条例(草案)》

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4年8月

2

《鄂尔多斯市自建房管理条例(草案)》

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4年8月

3

《鄂尔多斯市数据管理条例

(草案)》

市行政审批政务服务与数据管理局

2024年8月

4

《鄂尔多斯市库布其沙漠毛乌素沙地治理条例(草案)》

市林业和草原局

2024年9月

5

《鄂尔多斯市萨拉乌苏遗址保护条例(草案)》

市文化和旅游局

2024年9月

6

《鄂尔多斯市电动自行车管理条例(草案)》

市公安局

2024年9月

7

《鄂尔多斯市社会信用条例

(草案)》

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4年11月

二、政府规章(4项)

(一)审议项目(1项)

序号

立法项目名称

起草单位

市政府常务会议

审议时间

1

修改《鄂尔多斯市人民政府拟定地方性法规草案制定政府规章程序规定》

市司法局

2024年11月

(二)预备审议项目(2项)

序号

立法项目名称

起草单位

市政府常务会议

审议时间

1

《鄂尔多斯市客运出租汽车管理办法(草案)》

市交通运输局

2024年8月

2

《鄂尔多斯市民用爆炸物品安全管理办法(草案)》

市公安局

2024年10月

(三)调研项目(1项)

序号

立法项目名称

牵头单位

完成时间

1

《鄂尔多斯市净空和电磁环境保护管理办法》

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4年11月

三、审议项目制定时间表

一、《鄂尔多斯市停车场建设管理条例》制定时间表

完成时间

进度任务

责任单位

3月5日

根据专家论证会意见修改完善,形成上会材料。

市司法局、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3月10日至15日

市司法局党组会议或局务会议研究后,提请市政府常务会议审议。

3月18日至4月10日

市政府常务会议审议。

4月下旬

提交市人大常委会第一次审议。

二、修改《鄂尔多斯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等5部地方性法规制定时间表

完成时间

进度任务

责任单位

4月1日前

成立起草工作组,形成法规初稿,向上级主管部门、市直相关单位、专家学者、社会公众等广泛征求意见并修改完善。

市委宣传部、市自然资源局、市民政局、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市生态环境局

4月10日前

经各单位党组会议研究通过后报送市人民政府审查。

5月12日前

市司法局党组会议或局务会议研究后,提请市政府常务会议审议。

市委宣传部、市自然资源局、市民政局、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市生态环境局、市司法局

5月30日前

市政府常务会议审议。

6月

提交市人大常委会审议。

三、《鄂尔多斯市平安建设条例》制定时间表

完成时间

进度任务

责任单位

2月1日前

成立起草小组,组建起草团队。

市委政法

委员会

2月5日前

收集相关材料。

3月5日至10日

起草团队研阅材料、整理编录法律法规文件汇编。

3月10日至20日

开展市内调研,收集问题、做法和经验,形成调研报告。

3月20至25日

梳理调研成果,研究确定草案框架。

3月25日前形成初稿。市委政法委员会、市公安局将法规草案报市政府。

4月1日前

市司法局初审后,在政府门户网站等媒介公开征求公众意见(时间不少于30日)。

市司法局

4月3日至10日

赴市外调研。

市委政法

委员会

4月12日至18日

根据调研收集的意见建议修改草案,形成第2稿。

召集相关范围的座谈会或发函向有关部门征求意见,也可征求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的意见。

4月19日至25日

根据收集的意见建议进一步修改草案,形成第3稿。

4月26日至30日

将《条例(草案送审稿)》发送专家研究,形成专家论证意见。

市司法局

5月5日至10日

市司法局组织召开专家论证会。

5月12日前

根据专家论证会意见修改完善,形成上会材料。

市司法局、市委政法

委员会

5月18日前

市司法局党组会议或局务会议研究后,提请市政府常务会议审议。

5月30日前

市政府常务会议审议。

6月

提交市人大常委会第一次审议。

四、《鄂尔多斯市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制定时间表

完成时间

进度任务

责任单位

4月1日前

成立起草小组,组建起草团队。

市应急

管理局

4月5日前

收集相关材料。

4月5日至10日

起草团队研阅材料、整理编录法律法规文件汇编。

4月10日至20日

开展市内调研,收集问题、做法和经验,形成调研报告。

4月21至5月25日

梳理调研成果,研究确定草案框架。

5月25日前形成初稿。市应急管理局将法规草案报市人民政府。

6月1日前

市司法局初审后,在政府门户网站等媒介公开征求公众意见(时间不少于30日)。

市司法局

6月1日至12日

赴市外调研。

市应急

管理局

6月12日至18日

根据调研收集的意见建议修改草案,形成第2稿。

召集相关范围的座谈会或发函向有关部门征求意见,也可征求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的意见。

6月19日至25日

根据收集的意见建议进一步修改草案,形成第3稿。

6月26日至30日

将《条例(草案送审稿)》发送专家研究,形成专家论证意见。

市司法局

7月8日至12日

市司法局组织召开专家论证会。

7月12日前

根据专家论证会意见修改完善,形成上会材料。

市司法局、市应急

管理局

7月18日前

市司法局党组会议或局务会议研究后,提请市政府常务会议审议。

7月30日前

市政府常务会议审议。

8月

提交市人大常委会第一次审议。

五、修改《鄂尔多斯市大气污染防治条例》制定时间表

完成时间

进度任务

责任单位

4月1日前

成立起草工作组,形成法规初稿,向上级主管部门、市直相关单位、专家学者、社会公众等广泛征求意见,并修改完善。

市生态

环境局

5月10日前

经单位党组会议研究通过后报送市人民政府审查。

5月12日前

市司法局初审后,在政府门户网站等媒介公开征求公众意见(时间不少于30日)。

市司法局

6月20日前

市司法局党组会议或局务会议研究后,提请市政府常务会议审议。

市司法局

7月15日前

市政府常务会议审议。

8月

提交市人大常委会审议。

六、修改《鄂尔多斯市人民政府拟定地方性法规草案制定政府

规章程序规定》制定时间表

完成时间

进度任务

责任单位

6月1日前

成立起草工作组,形成法规初稿,向上级主管部门、市直相关单位、专家学者、社会公众等广泛征求意见,并修改完善。

市司法局

7月12日前

在政府门户网站等媒介公开征求公众意见(时间不少于30日)。

10月20日前

市司法局党组会议或局务会议研究后,提请市政府常务会议审议。

11月15日前

市政府常务会议审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