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旗区人民政府,市直各有关部门:
现将《鄂尔多斯市煤炭增产增供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组织实施。
鄂尔多斯市人民政府
2021年8月9日
鄂尔多斯市煤炭增产增供工作方案
为认真贯彻落实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2021年7月9日全国能源迎峰度夏电视电话会议、7月12日煤炭增产增供会议和自治区7月30日煤炭增产增供用地(林、草)手续办理调度会议精神,进一步加快推进煤炭产能释放,全力做好煤炭增产增供工作,结合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全面贯彻落实国家、自治区和市委、市人民政府部署要求,凝聚各方力量,采取各种必要措施,以加快推进矿权、林地、用地、环评、产能核增等手续办理为重点,在保障安全生产前提下,依法加快推进煤炭产能释放,全力做好煤炭保供工作。
二、组织机构
(一)为全面促进全市煤炭增产增供工作,成立市煤炭增产增供工作推进组(下称工作推进组),成员如下。
组 长:金 武 市委常委、副市长
副组长:孔繁飞 副市长候选人
成 员:李 斌 市人民政府副秘书长
邬建勋 市能源局局长
马二喜 市自然资源局局长
高凌云 市能源局副局长
霍励平 市能源局副局长
郝 赟 市自然资源局副局长
王挨亮 市自然资源局党组成员
萨 仁 市自然资源局四级调研员
玛喜毕力格市生态环境局副局长
阿拉腾宝市林业和草原局副局长
乌 云 市林业和草原局副局长
李文清 内蒙古煤矿安全监察局鄂尔多斯分局副局长
工作推进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能源局,统筹调度用地及采矿手续办理、生产能力核增工作情况,每周向市人民政府上报工作进度,每半月向自治区煤炭增产增供工作专班报送工作进度。
联络人:闫奕仑市能源局市场运行监管科科长
联系电话:18647745500
(二)工作推进组下设用地及采矿手续办理、生产能力核增2个工作专班。
1.用地及采矿手续办理工作专班(设在市自然资源局)
组 长:马二喜 市自然资源局局长
成 员:郝 赟 市自然资源局副局长
王挨亮 市自然资源局党组成员
萨 仁 市自然资源局四级调研员
高凌云 市能源局副局长
阿拉腾宝市林业和草原局副局长
乌 云 市林业和草原局副局长
联络人:石 巍 市自然资源局开发利用科科长
邬永兰 市自然资源局用途管制科科长
张雄山 市自然资源局矿业权管理科负责人
联系电话:15947725967、18647702526、13947722557
主要职责:市自然资源局牵头,相关部门配合,按照需国家、自治区、市本级、旗区四个层面推动解决分类,逐一梳理露天煤矿用地手续办理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分级汇报、分类推进解决;按照应纳尽纳的原则将符合条件的煤矿全部纳入露天煤矿临时用地审批政策范围内,抓住试点政策窗口期,研究提出全市的相关推进举措,探索林草容缺审批等措施,加快推进露天煤矿临时用地审批,促进产能尽快释放;完成工作推进组交办的其它相关工作。
2.生产能力核增工作专班(设在市能源局)
组 长:邬建勋 市能源局局长
成 员:陈 勇 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副主任
高凌云 市能源局副局长
霍励平 市能源局副局长
玛喜毕力格市生态环境局副局长
李文清 内蒙古煤矿安全监察局鄂尔多斯分局副局长
联络人:李志军市能源局煤炭科负责人
联系电话:18648000573
主要职责:市能源局牵头,相关部门配合,按照需要国家、自治区、市本级、旗区四个层面推动解决分类,逐一梳理全市(除棋盘井地区)所涉及矿井的环评、产能置换等产能核增存在的问题,分级汇报、分类推进解决;认真筛选列出产能核增清单,积极向国家有关部委、自治区人民政府及有关厅局争取产能核增空间和份额;完成工作推进组交办的其它相关工作。
三、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旗区、市直各有关部门要切实加强领导,把落实国家煤炭保供任务作为当前一项重要的政治任务抓紧抓实,主要负责人要靠前指挥,亲自推动落实。各有关部门要按照职责分工,定人员、定任务、定时间、定要求,切实把责任落在实处。各旗区要结合实际,成立工作专班,切实履行职责,认真梳理,逐一列出问题清单,明确时间表、路线图,密切配合,协同推进相关工作,切实障煤炭稳定供应。各旗区成立工作专班情况务于2021年8月11日前上报市工作推进组办公室。
(二)强化责任落实。各工作专班要围绕任务分工,结合工作实际,明确工作目标,确保各项任务按期推进、落地落实。各成员单位要积极配合参与,形成各司其职、各负其责、齐抓共管的良好工作格局。
(三)加强信息报送。进一步完善煤矿手续办理和煤炭增产增供调度机制,每个工作专班要指定专人负责信息报送工作,定期向工作推进组报送工作进展情况。生产能力核增工作专班要精准梳理全市增产增供煤矿清单,用地及采矿手续办理工作专班要精准梳理全市煤矿手续办理过程中存在的林草、征拆、涉法涉诉等问题,上报市工作推进组办公室,由市工作推进组办公室科学排序把关,按时上报自治区煤炭增产增供工作专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