鄂府发〔2021〕321号

各旗区人民政府,市人民政府各部门,各直属单位,各大企事业单位:

《鄂尔多斯市“十四五”消防救援事业规划》已经市人民政府2021年第18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鄂尔多斯市人民政府

2021年11月30日

鄂尔多斯市“十四五”消防救援事业规划

消防救援是社会安全保障的重要组成,承担着防范应对各类灾害事故风险、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的重要职能。为深入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应急管理和消防工作的一系列重大决策部署,有效防范化解重大消防安全风险,及时应对处置各类灾害事故,服务全市经济社会发展,制定本规划。规划主要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关于深化消防执法改革的意见》《组建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框架方案》等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文件,结合全市消防救援事业现状编制,是“十四五”期间鄂尔多斯市消防救援工作的指导性文件,规划期为2021年至2025年。

第一章规划基础

(一)“十三五”期间消防事业发展成果

消防安全责任逐步落实。全市各级人民政府将消防工作作为鄂尔多斯市实现经济结构转型、维护社会稳定的重点工程,把消防安全工作纳入经济社会发展总体规划、政府目标责任体系和社会综合治理内容,建立了“年初部署、年中督察、年底考核”的工作机制。全市各级人民政府和行业主管部门签订责任状6900余份、召开专题会370余次、开展督导考评160余次,压实属地监管、行业监管、综合监管责任。各行业主管部门认真履行消防工作职责,着力消除监管盲区,严把行政许可源头关,建立健全“双随机、一公开”[1]协同监管、联合执法机制和信息互通函告制度,文旅、教育、住建、民政、卫健等重点部门开展行业消防安全标准化管理。社会单位消防安全主体责任初步落实,通过开展“四个能力”[2]达标建设和“三自主、两公开、一承诺”[3]工作,实现消防安全管理水平明显提升。鄂尔多斯市2016年至2018年连续三年被评为自治区政府消防工作责任制考评验收先进单位。

消防安全形势整体向好。“十三五”期间,全市消防救援队伍共接处警17843起,出动车辆53529辆,出动警力160687人,抢救被困人员5317人,疏散被困人员4140人,抢救财产价值13.93亿元。成功处置了东胜区“12·25”方圆一厦火灾、准格尔旗“11·19”易高煤化科技净化装置闪压机爆炸火灾、伊金霍洛旗“7·12”蒙古源流影视城木质框架结构坍塌救援等急难险重的火灾和抢险救援事故,圆满完成联合国防治荒漠化缔约方大会、党的十九大、新中国成立70周年庆祝活动等二十余项重大消防安保任务,充分发挥了新时期消防救援队伍的职能作用。全市火灾形势持续平稳,连续三年被评为中国最安全城市,消防工作为全市新常态转型发展构筑了牢固的“安全屏障”。

消防安全治理成效明显。持续开展高层、地下、化工、公众聚集场所、商业综合体等各类专项行动20余项,整改火灾隐患20.6万余处,实施“三停”[4]单位881家,临时查封1188处,罚款2558.3万元,行政拘留79人。累计投入1.2亿元用于重大火灾隐患和区域性火灾隐患[5]整改,准格尔旗民安市场、东胜区联丰食品厂等一大批重大隐患得到彻底整改。深化“放管服”工作,制定“容缺受理”等9项便民措施,攻坚解决160个老旧小区的消防车道、30个转移农牧民安置点消防隐患问题,有效化解社会矛盾,优化消防安全环境。建成消防科普教育基地4个,消防科普教育基地覆盖50%以上县级行政区域,全民消防安全知晓率[6]达到68%。持续推进行业标准化建设,认真梳理教育、卫生、文物、民政等行业系统单位存在的隐患和突出问题,建立清单、挂图整改,行业消防安全管理水平大幅提升。

消防基础设施持续改善。全市9个旗区、4个全国重点镇、11个一般建制镇、4个苏木乡镇、2个自治区级开发区编制消防专项规划;新建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站2座、苏木乡镇消防站5座;新建市政消火栓1539个、消防水鹤63个;市、旗区两级人民政府累计投入消防经费达5.28亿元,经费总量是“十二五”同期的1.16倍,市、旗区两级消防业务经费实现逐年提升10%的目标。投入消防装备建设经费1.84亿元,同比“十二五”增长3.3%;新购执勤消防车78辆,同比“十二五”增长8%;采购消防装备、器材等3.44万套(件),配齐卫星便携站、无人机、通信指挥车等关键装备,建成实战指挥、北斗车辆定位等信息化系统平台,为业务应用、视频会商、指挥通信提供可靠支撑,使消防基础设施欠账得到有效补充。

(二)“十四五”时期面临的形势

消防安全责任仍需压实。全市各级在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的力度上存在层层递减的问题,特别是苏木乡镇、街道等基层消防工作薄弱、消防组织机构不健全、责任落实不到位的问题较为突出,大多数农村消防工作远远滞后于当地经济社会发展。相关部门依法依责抓消防工作的主动性不强,对行业系统消防工作的组织领导、督促指导力度不够,消防安全前置许可、信息反馈、联合执法等制度执行不力,部门共商共治的工作机制不畅。社会单位尤其是小单位、小场所的消防安全责任主体意识不强,缺乏专业化、专职化管理人员,消防安全自主管理水平偏低,单位或场所本质安全亟需提升。

公共消防基础依旧薄弱。全市仍有31个苏木乡镇未编制专项消防规划,欠账率为62%;“十三五”期间,全市规划建设36个消防站(包括乡镇消防站),实际新建5个,完成率仅为13.9%,且现有消防站存在布点少、距离远、覆盖面积小等问题;全市应建市政消火栓8628个,现有消火栓7530个(含消防水鹤),欠账率12.7%,完好率仅为74.5%;部分工业园区尚未规划建设市政消防给水管网,偏远农村牧区未设置专门的消防水源,给灭火救援工作带来极大困难。此外,鄂尔多斯市作为全国“智慧城市”[7]试点,消防工作信息化应用率较低,“智慧消防”[8]建设尚处于起步探索阶段。

火灾防控形势日益严峻。经济快速发展伴生的高风险场所不断聚集。全市共有高层建筑[9]7053幢,其中百米以上的超高层建筑[10]5幢,最高建筑达189米;地下建筑1143个,超5万平方米大型商业综合体[11]16个,部分城市综合体建筑面积达30万平方米以上,消防安全管理难度大。随着全市产业机构调整、消费升级,经济社会活动明显增多,影响公共消防安全的因素日益增多,新技术、新产业、新业态的快速发展,不断地衍生出新的风险隐患。全市农村牧区房屋耐火等级较低,取暖主要以土暖气、火炉和火炕为主,火灾风险隐患突出,加之基层消防工作弱化,公共消防基础设施、专兼职消防队伍建设相对滞后,大部分村镇位置较偏、道路崎岖,消防救援力量很难在短时间内到场处置,极易引发“因火致命、因灾致贫”的火灾事故。

能源产业聚集风险剧增。全市煤化工产业发展迅猛,鄂尔多斯市已成为全国煤炭深加工“示范基地”,产业化、规模化、集群化发展势头强劲。全市现有危化园区11个、煤化工企业23家、大型危化品存储企业7家、危化品生产企业104家、危化品经营企业943家,全国70%的煤化工工艺在我市各煤化工企业中均有分布。全市多数化工企业正处于从传统粗放式生产型向现代精细化生产模式转型阶段,且生产装置运行时间已进入损耗期和事故高发期,化工行业消防安全形势不容乐观。

应急救援能力亟需提升。对标“主力军、国家队”的职能定位,全市消防救援能力还不能适应新时期“全灾种、大应急”的任务需要,应急体系融合度不高,风险预警机制、多部门和社会救援力量协调联动机制、救援指挥体系、战勤保障体系仍未健全。全市消防救援队伍人员编制不足,专职消防队伍尚未形成有效战斗力。全市大风、洪涝、地震等自然灾害时有发生,专业救援力量亟需加强,现有消防救援车辆、装备器材结构不合理,需加快补充个人防护装备、升级换代常规装备、配置应用高精尖装备。应急通信装备集成化、轻便性和网络的抗毁性、扩展性不高,复杂恶劣环境下的保障能力仍需加强,尚不能完全满足“全天候、全地域”的通信保障需要。消防应急救援物资保障及社会化战勤保障缺乏全链条的统一规划和组织实施。全市针对特种灾害的消防救援训练设施、场地及装备专业化程度不高,远远不能满足全科目、实战化的训练需求。

(三)新时代消防救援事业的发展背景消防救援队伍顺利转隶。组建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是党中央适应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作出的战略决策,是立足我国国情和灾害事故特点、构建新时代国家应急救援体系的重要举措。2018年12月27日,鄂尔多斯市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举行授旗、授衔和换装仪式;2019年12月31日,鄂尔多斯市消防救援支队正式挂牌。改革转制后,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作为应急救援的主力军和国家队,承担防范化解重大安全风险、应对处置各类灾害事故的重要职责使命。改制转隶以来,全市消防救援队伍立足“全灾种、大应急”综合应急救援任务需要,结合地区灾害特点,整合专业力量,集中优势资源,推进应急救援力量体系建设,开展创建“美好队站”活动,着力打造过硬队伍。

消防执法改革不断深入。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消防执法改革决策部署,推动消防执法理念、制度、作风全方位深层次变革,简政放权,取消和精简3项消防审批;加强和规范事中事后监管,落实“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机制和火灾多发频发行业领域重点监管,将消防违法违规行为纳入信用记录实施联合惩戒,强化火灾事故倒查追责;实施消防执法全过程记录、法制审核、执法公示制度,严格限制处罚自由裁量权,制定消防人员职业规范,明确消防人员及其近亲属从业限制,严格落实回避制度;便民利企,实行容缺后补等便利化措施,推行预约办理等服务方式,多渠道多途径提高办事效率和服务水平。

消防救援事业统筹发展。消防救援事业发展规划将纳入全市“十四五”发展规划体系,同国民经济发展相适应,做到消防专项工作与其它重点工作相协调;应急救援体系构建、消防基础设施建设、信息化水平提升等内容将与相关支柱产业、跨地区重大基础设施项目衔接发展;消防救援事业发展规划将纳入各级国土空间规划体系,实现同步部署、同步研究、同步编制,确保各级国土空间规划内容中,都有消防救援基础设施方面的规划内容,形成一本规划、一张蓝图;消防基础建设及农村火灾防控体系已纳入全市乡村振兴战略,确保农村防灾减灾救灾能力与美丽乡村建设相结合、与经济社会发展相协调。

第二章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特别是习近平总书记对内蒙古的重要讲话和为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授旗致训词精神,紧紧围绕统筹推进“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牢固树立安全发展观念,将消防工作融入经济社会发展大局谋划推进,坚持问题导向,聚焦风险防控,全力破解消防事业发展难题,全力保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和维护社会稳定,持续创造良好的消防安全环境。

(二)基本原则

1.坚持党的绝对领导。始终把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应急管理、安全生产、防灾减灾救灾的重要论述作为根本指引,坚持党对消防救援事业的绝对领导,坚持全市各级党组织把方向、谋大局、定政策、促改革,为消防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建设凝聚力量、提供保障。

2.坚持践行两个至上。牢固树立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理念,正确处理好安全与发展、安全与效益的关系,做到协调一致、齐头并进,有效防范化解重大消防安全风险,最大限度减少火灾事故,成功处置各类灾害事故,全力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3.坚持深化改革转型。精准把握经济社会发展阶段性变化和消防工作禀赋特征,破解消防救援体制机制难题,突出固根基、补短板、强弱项、扬优势,深化消防执法改革,提升综合应急救援实战打赢能力,推动消防救援事业持续发展。

4.坚持创新消防治理。围绕推进消防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建立完善安全责任体系和城乡火灾防控体系,强化依法治理、综合治理、精准治理,构建消防安全共建共治共享格局。

5.坚持科技引领支撑。将消防安全融入“科技兴蒙”行动和智慧城市建设,以科技信息化推进消防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优化整合各类科技资源,推进消防科技创新,有效提升监测预警、监督执法、指挥决策、应急救援、遂行保障等能力,提升消防工作科技支撑。(三)发展目标

建立“十四五”时期消防救援规划目标体系,加强全局性谋划和整体性推进,对发展方向和目标进行定量指标测试和定性指标描述,推动各项任务有序完成。

1.消防事业进一步适应社会发展。重特大火灾事故得到有效遏制,严格预防较大火灾事故,亡人火灾事故有序减少,火灾起数和火灾财产损失控制在全国同等城市平均水平内,消防事业经费投入保持增长。

2.消防安全责任体系进一步健全。进一步按照《消防安全责任制实施办法》逐级压实责任,强化各级责任落实督导考核,社会单位落实隐患自查、自知、自改,建立完善消防管理责任链条、火灾防控体系、监测预警机制、责任追究机制。

3.消防安全治理能力进一步提升。运用新型消防监督管理模式,建立消防安全分级管控和火灾隐患治理双重预防机制,推进消防安全网格化[12]、行业系统标准化、社会单位规范化管理达标建设活动,大幅减少火灾隐患存量。

4.综合应急救援力量进一步优化。优化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建设,加强政府、企业专职消防力量和微型消防站建设,逐步解决部分消防站、消防水源规划建设欠账、滞后问题,提高车辆装备、战勤保障能力,初步形成全方位、全领域、全效能的综合应急救援体系。

5.消防科技创新水平进一步增强。推进“5G+智慧消防”有序建设并深度应用,信息资源共享机制不断完善,科技研发与实战应用有效结合。提升消防安全风险防范预警能力,实现“自动感知、快速反应、精确预警、高效联动”的火灾防控新格局。

6.公众消防安全素质进一步提高。持续强化消防宣传“进企业、进农村、进社区、进学校、进家庭”,消防科普教育基地在旗区全面覆盖,消防媒体矩阵作用有力凸显。完善社会消防宣传教育培训体系,消防教育纳入行业职业培训内容,全面落实重点人群分级分类培训。

专栏1 鄂尔多斯市“十四五”时期消防救援工作主要指标

序号

分类

指标

2020年基准值

十四五期间

属性

1

火灾

形势

亡人火灾起数占总火灾起数比率(%)

---

下降5%

预期性

2

公共消防基础设施建设

城乡消防规划编制率(%)

38%

100%

约束性

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站(个)

13

19

约束性

苏木乡镇街道政府专职消防队(支)

17

58

约束性

应急物资储备库(个)

2

4

约束性

训练基地(个)

0

1

约束性

市政消火栓(个)

7530

增长25%

约束性

3

公共消防

安全治理

消防科普教育阵地(个)

5

15

约束性

消防安全知晓率

68%

增长5%

预期性

4

应急救援

专业化

国家综合性

消防救援队伍

车辆装备(辆)

118

178

约束性

器材装备

(件套)

29604

40809

约束性

灭火药剂(吨)

176.1

381.1

约束性

苏木乡镇街道政府

专职消防队伍

车辆装备(辆)

70

132

约束性

器材装备

(件套)

5798

21649

约束性

灭火药剂(吨)

47.5

300.5

约束性

典型灾害事故专业救援队伍(支)

6

18

约束性

5

多种形式

消防队伍

建设

城市志愿消防队员(人)

700

1115

约束性

苏木乡镇(农牧区)消防队员(人)

100

340

约束性

政府专职消防队员(人)

323

920

约束性

消防文员(人)

128

227

约束性

6

“智慧消防”建设

5G消防生态协同平台

--

达到重大项目建设要求

约束性

第三章主要任务

(一)建立完善消防责任体系

落实党政消防工作责任。深入落实国务院和自治区两级《消防安全责任制实施办法》,坚持“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原则,强化各级党委、人民政府对消防工作的领导,落实行政首长负责制和定期研究消防工作、定期报告工作情况的“双定期”制度,实体化运行防火安全委员会。将消防工作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总体规划,作为政府综合目标管理、平安建设和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政务督察等工作的重要内容,每年定期开展工作考核,并将考核情况作为党政主要负责人和领导班子综合考核评价的重要依据。

压实行业部门监管责任。厘清消防监管和部门行业监管边界,行业部门加强沟通衔接,建立行政许可互认、监管信息共享机制。市安全生产委员会、防火安全委员会每季度召开联席会议研究消防工作,建立消防工作会商研判、信息通报、联合执法机制,协调解决消防安全突出问题。强化公安派出所消防监管职责。公安、住建、教育、民政、卫健、文旅、商务等部门明确消防工作管理机构和专(兼)职消防安全管理人员,掌握行业系统内消防安全状况,全市所有学校、社会福利机构、文物古建筑、旅游景区、宗教场所、医疗机构、人员密集场所和易燃易爆单位等行业消防安全标准化管理全面达标。

落实社会单位主体责任。坚持“安全自查、隐患自除、责任自负”,落实“三自主、两公开、一承诺”制度,强化火灾风险隐患自知、自查、自改,形成消防安全“闭环式”管理,严格落实社会单位消防安全职责。推动建立社会单位消防安全内控机制,继续深化“四个能力”建设,培养消防安全“明白人”,推动火灾高危单位引入专业消防管理力量,探索聘请消防安全经理人、委托第三方服务机构等开展消防安全服务。

建立科学的责任追究制度。强化火灾事故延伸调查,推行尽职免责、失职问责机制。建立事中监管责任追究制度,对因政府部门领导不力、行政部门监管不力、执法部门监督不严、社会单位主体责任落实不到位而导致重大火灾隐患和消防安全违法行为未按期整改完毕的,依法追究相关领导责任、监管责任、主体责任。建立健全严肃事后责任追究机制,全市各级人民政府建立火灾事故责任倒查机制,对辖区造成人员死亡和重大社会影响的火灾事故,全面实施延伸调查,深入推进火灾“一案三查”,查原因、查教训、查责任,严肃追究在工程建设、产品质量、技术服务、安全管理、行政监管等环节中的各方责任。

(二)构建新型消防治理体系

强化消防精准治理。大力推进消防安全专项整治三年行动,确保各项整治任务完成。针对高风险场所、突出隐患、重点时段开展精准整治。抓好高风险领域消防专项治理,开展煤化工、易燃易爆、大型城市综合体、高层和地下公共建筑、学校、医院、社会福利机构、文博、老旧场所、异地扶贫搬迁安置点等火灾高风险领域专项整治。实施消防安全突出隐患攻坚,持续开展电动自行车、电气火灾、消防生命通道、储能电站、新材料新业态等突出隐患治理。加大针对性消防安全检查,在重大活动、重要节日、火灾高发季节等时段开展隐患排查整治,对重点地区、重点企业分级分类组织专家等专业技术力量开展精准帮扶指导和风险评估。

创新消防监管模式。坚持简政放权,加强事中事后监管。落实以“双随机、一公开”监管为基本手段、重点监管为补充、信用监管为基础、“互联网+监管”为支撑、火灾事故责任调查处理为保障的新型监管模式。将“双随机、一公开”消防监督管理系统融入全市部门协同监管平台,针对不同履责情况、风险等级、信用水平的对象实施差异化分类监管,探索采取实地检查和在线监测相结合的方式开展抽查。改变传统“保姆式”消防管理,解决消防部门管理效能和精度问题,实现“无事不扰、违法严惩”的监督模式创新,将消防违规违法行为纳入企业信息公示系统和信用信息共享平台,相关部门签订合作备忘录,实现互信互认消防信用记录。

提升执法服务水平。全面提升消防执法营商环境,推行公众聚集场所开业前消防安全检查告知承诺制,优化消防窗口服务,推行容缺受理、绿色通道、邮寄送达等便民措施,实现消防办事“最多跑一次”。畅通群众投诉举报和反映诉求的渠道,将消防举报投诉纳入“12345”市民服务热线并轨运行。全面推进消防监督执法规范化建设,严格落实执法“三项制度”[13],严格执行双人执法、持证上岗制度、岗位交流制度。建立完善火灾调查工作三项制度[14],落实“两个保障”[15],加强失火案件、消防责任事故案件办理及执法廉政建设。

提升基层治理能力。深化消防“最后一公里”管控,2021年底前,全市所有嘎查村建立健全村“两委”成员牵头的消防安全管理组织,将基层消防工作纳入乡村振兴战略考核指标。2025年底前,所有苏木乡镇、街道以及社区至少明确1名消防安全协管员,将消防工作融入基础自治、网格管理、联防联控等机制,持续完善消防志愿者服务与新时代文明实践活动相结合的工作模式。鼓励社区、农牧民转移安置点、农村成立义务消防组织,制定居民、村民防火公约,开展经常性防火检查、消防宣传和初期火灾扑救工作,逐步实现村民自治、居民自治。推动消防救援站开展消防安全检查、火灾登记、消防宣传服务等工作,采取委托执法的方式,推动基层综合执法机构参与消防监督执法工作。

(三)强化消防救援力量体系建设

加强国家消防救援队伍建设。立足“全灾种、大应急”任务需要,优化力量布局和队伍编成,补充部分消防站点缺编人员,结合我市灾害特点,建设高层建筑、化工、地震灾害、抗洪抢险、交通事故、沙漠救援等专业救援队伍,形成具有处置重大灾害事故的“拳头”和“尖刀”消防救援力量。加强和保障“东、康、伊”中心城区和11个危化园区等重点区域的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力量配置。建强特勤攻坚队伍和车辆器材装备,将特勤力量打造成处置复杂、疑难火灾和抢险救援任务的攻坚力量,提高在极限条件下的综合救援能力。根据建成区面积、常住人口和灭火救援任务量等实际需求,逐步解决历史欠账问题,提高普通消防救援站、小型消防救援站[16]建设密度。立足全市实际需要,着眼现代化发展方向,推动高科技救援专业队伍建设。

专栏2综合应急专业救援力量建设工程

专业队名称

组建规划

建队标准

人员与营房

车辆器材装备

高层建筑专业救援大队

东胜区组建1支

每队不少于30人

车辆不少于8台,以城市主战消防车、高层供水车消防车、登高平台车为主。器材装备满足侦查、内攻、外攻、搜救、供水、保障等作战单元的要求。

化工专业救援大队

鄂托克旗、准旗矿区、杭锦旗、乌审旗各1支

每队不少于30人

车辆不少于8台,主战消防车以大功率、大流量的泡沫(干粉)车、高喷车和供水车为主。无人机2台、消防机器人5台、泡沫灭火药剂200吨,满足侦检探测、灭火冷却、工艺抢险、防化洗消、供液保障等作战单元的需求。

地震灾害救援专业队

支队级轻型专业队1支

不少于60人,搜救犬2-5只

配备管理模块、搜索模块、营救模块、医疗模块和战勤模块等相关车辆。器材装备按照《地震灾害消防救援专业队装备配备标准》配备。

抗洪抢险专业救援队

支队级救援队

不少于40人

冲锋舟(艇)不少于6艘。

器材装备按照《抗洪抢险专业编队常规装备配备标准(试行)》配备。

鄂托克旗、准格尔旗、伊金霍洛旗各组建1支

不少于6人

冲锋舟(艇)不少于1艘。

交通事故专业救援队

达拉特旗组建1支

不少于15人

抢险救援消防车、水罐车、城市主战车不少于3辆。

沙漠救援专业救援队

杭锦旗组建1支

不少于15人

通信指挥车、饮食保障车、宿营车、UTV(实用型全地形车)等,配备无人机、卫星电话、指南针等器材。

专栏3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站建设任务重点

消防救援站

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站6个:新建一级普通消防站1个(准格尔旗薛家湾镇消防站)、二级普通消防站5个(康巴什区高新技术产业园区二级消防站、康巴什北区消防站、杭锦旗锡尼镇消防站、东胜区南物流园区消防站、东胜区伊煤路消防站)


优化多种形式消防力量体系。加快政府专职消防队伍建设,城市、乡镇按照标准应建、尽建,加大人员征招力度,按标准配齐车辆器材装备。严格落实《鄂尔多斯市政府专职消防队伍建设管理办法》,2022年前将具备条件的政府专职消防队纳入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统一管理。支持国家重点镇和经济发达镇参照《城市消防站建设标准》提高标准建站。大型企业依法落实专职队伍建设责任,依据相关规定,结合企业性质,配齐配强人员、装备、训练设施和站舍等;切合项目火灾危险性特点,创新模式,加强煤化工等易燃易爆企业工艺处置队伍建设。社会单位、街道社区和嘎查村按照标准要求,全部建立志愿消防队[17]或微型消防站[18]

专栏4政府专职队伍建设任务重点

乡镇街道政府专职队伍

按照《城市消防站建设标准》(建标152-2017)建设6个:新建特勤消防站1个(鄂尔多斯市空港物流园区消防站)、一级普通消防站2个(鄂托克旗棋盘井东工业园区政府专职队消防站、鄂托克旗木凯淖尔镇政府专职队消防站)、小型消防站3个(伊金霍洛旗江苏工业园区消防站、达拉特旗树林召镇消防站、达拉特旗三晌梁工业园区消防站)。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乡镇消防队》(GBT 35547-2017)建设35个:新建一级乡镇政府专职队4个(达拉特旗王爱召镇乡镇专职消防队、达拉特旗白泥井镇乡镇专职消防队、伊金霍洛旗札萨克镇乡镇专职消防队、伊金霍洛旗乌兰木伦镇乡镇专职消防队),二级乡镇政府专职队16个(东胜区铜川镇乡镇专职消防队、东胜区罕台镇乡镇专职消防队、达拉特旗展旦召苏木乡镇专职消防队、达拉特旗昭君镇乡镇专职消防队、达拉特旗吉格斯太镇乡镇专职消防队、达拉特旗恩格贝镇乡镇专职消防队、准格尔旗龙口镇乡镇专职消防队、准格尔旗十二连城乡乡镇专职消防队、准格尔旗准格尔召镇乡镇专职消防队、准格尔旗纳日松镇乡镇专职消防队、鄂托克前旗城川镇政府专职队、鄂托克前旗昂素镇政府专职队、杭锦旗巴拉贡镇乡镇政府专职队、杭锦旗吉日嘎朗图镇乡镇政府专职队、杭锦旗伊和乌素苏木政府专职队、伊金霍洛旗红庆河镇乡镇专职消防队),乡镇志愿消防队15个(东胜区泊尔江海子镇乡镇志愿消防队、准格尔旗魏家峁镇乡镇志愿消防队、准格尔旗布尔陶亥苏木乡镇志愿消防队、准格尔旗暖水乡乡镇志愿消防队、鄂托克旗苏米图苏木乡镇志愿消防队、鄂托克旗阿尔巴斯苏木乡镇志愿消防队、鄂托克旗赛乌素嘎查乡镇志愿消防队、鄂托克旗公其日嘎乡镇志愿消防队、鄂托克旗苏里格嘎查乡镇志愿消防队、乌审旗苏力德乡镇志愿消防队、无定河乡镇志愿消防队、伊金霍洛旗苏布尔嘎镇乡镇志愿消防队、伊金霍洛旗纳林陶亥镇乡镇志愿消防队、达拉特旗中和西镇乡镇志愿消防队、达拉特旗风水梁镇乡镇志愿消防队)。

人员车辆器材装备

按照不同类型消防站建设标准,政府专职消防站队员597人,消防文员99人,志愿消防队员415人。新增消防救援车辆62台,采购各类消防器材配备15851件(套),配备各类消防灭火剂253吨。

提升实战实训效能。立足实地、实操、实训、实战,改革训练内容,创新训练模式,强化训战安全。完善市级综合性消防救援训练基地,各旗区加快消防应急救援综合训练设施建设,满足消防员实战化、模拟化、专业化训练需要,提高特殊灾害专业化训练水平,加强消防救援站训练设施建设,加大日常训练保障。加强应急救援预案体系建设,统一预案标准,强化上下级预案、同级预案以及政府和社会单位等相关预案之间的衔接。建立完善常态化应急救援预案演练机制,强化实战演练和总结评估。建立健全联勤联训机制,加强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与多种形式消防队伍、社会救援力量的共训共练和勤务联动。

专栏5消防救援队伍训战效能建设任务重点

训练基地、训练场馆

鄂托克旗棋盘井镇应急物资储备库及训练基地、准格尔旗薛家湾消防站田径场、球类训练场、器械训练区;杭锦旗锡尼镇室内训练馆;乌审旗嘎鲁图镇体能训练馆等。

设施车辆器材

建设消防救援队伍训练设施3类(模拟设施训练场、室内教学训练设施和体能训练场)共23项;专业性训练基地按照需求选项建设, 训练基地配备各类消防车辆装备器材,灭火剂。


完善应急救援调度指挥。依托鄂尔多斯市消防救援支队建成全市综合应急救援调度指挥中心,规范灾害现场统一应急指挥调度,形成“覆盖全区、辐射周边”的快速响应和应急指挥能力。完善联勤联调工作模式,联合政府职能部门、军队、武警和社会力量,构建指挥协同、会商研判、资源共享的快速高效应急联动平台。建立指挥体系和分级响应机制,推进智能接处警和智能指挥系统建设,将专职、志愿消防队伍、微型消防站和社会救援力量全面纳入统一调度体系。

(四)提升应急救援保障能力

补齐装备短板。各旗区完成呼吸器充气维修和气瓶水压检测、防护服装清洗维护等站室建设,落实消防车辆统型统配要求。加快补充急需装备、升级换代常规装备、研发配备高精尖装备,实现消防救援装备建设通用化、系列化、模块化,提高各类火灾扑救和特殊区域、复杂条件、极端环境下的应急救援攻坚能力。科学配备灭火、举高、专勤、保障类消防车。不断提升特种“高精尖专”消防装备配备率,针对煤化工等灾害事故,有针对性地配备大流量泡沫消防车。加快补充地震救援装备和技术。到2023年末,全市所有消防救援站执勤车辆达到“四个一”建设标准[19];2025年末,初步形成“适应灾种、品类齐全、功能完备、高效集成”的现代化消防救援装备体系。

专栏6应急救援装备现代化建设任务重点

国家队消防救援车辆器材

新增消防救援车辆60台,采购各类消防器材配备11205件(套),配备各类消防灭火剂205吨。

战勤保障装备

分类储备火灾扑救、防灾减灾、应急救援装备、物资和运输车辆,重点配备供气车、装备技术保障车、零备件运送车、淋浴车、宿营车、饮食保障车、发电车、被服洗涤车(洗烘脱一体车)、净水车、救护车(含全套救护设备等)。

健全战勤保障。立足“服务本域、辐射周边、遂行保障、即调即用”原则,建立集技术、物资、生活、卫生防疫等于一体的战勤保障体系,并纳入全市各级人民政府应急管理物资保障体系。采取厂家代储、社会联勤等方式,建立社会参与的救灾物资储备机制。加强特别重大灾害应急响应战勤保障,储备持续时间不少于72小时的保障物资,建立完善装备联储联供、应急筹措和应急调运的社会化消防救援战勤保障体系,提升大批量、成建制、长时间、全灾种任务遂行保障能力。以鄂尔多斯市消防救援支队战勤保障物资储备库为中心,其余9个旗区依托当地消防救援大队建设小型物资储备库,构建“市内1小时、旗区内半小时”保障圈。2025年末,形成“多层级、一体化”消防救援战勤保障体系。

专栏7战勤物资保障建设任务重点

市级战勤保障站

市消防救援支队依托现有队站建设一个战勤保障站。

旗(区)级战勤保障

鄂托克旗棋盘井镇、乌审旗嘎鲁图镇分别新建1座应急物资储备库。其它旗区依托现有队站组建小型物资储备库,配备多功能勤务保障车及相应装备。

战勤保障信息管理平台

实现对各级应急装备物资储备库的应急物资实行全程监管、溯源和一物一码精细化管理,具备跨部门储备资源和物流资源信息共享等功能。

强化职业保障。进一步落实消防救援人员及政府专职消防员工资待遇、伤亡抚恤、家属安置随调、子女教育、交通出行、看病就医、住房保障等专门政策,完善尊崇消防救援职业的荣誉体系,全力保障“美好队站”建设,大力弘扬消防文化提升职业吸引力。消防救援人员依法享有公务员各项福利待遇,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指战员、政府专职消防员配套享有共有产权安居房、人才房、公共租赁住房、公寓住房保障。根据国家、自治区有关规定,建立健全消防高危补贴、消防健康补贴、执勤补贴和伙食补贴制度。严格落实《鄂尔多斯市政府专职消防队伍建设管理办法》,鼓励有条件的旗区施行政府专职消防队事业单位法人登记。全市交管部门要在政府专职消防队车辆落户、牌照办理、优先通行方面给予政策倾斜。推动大型危化企业负责人和消防安全管理人持证上岗,大型危化企业应根据《企业安全生产费用提取和使用管理办法》,强化消防经费投入,提高企业消防岗位人员待遇。

(五)夯实公共消防安全基础

修编实施消防规划。结合全市国土空间规划,及时编制修订消防专项规划,并纳入“多规合一”,将城乡消防安全布局、消防救援站、消防车通道、消防水源、消防通信和消防训练基地建设等内容列入国土空间详细规划,与公共基础设施统一设计、统一建设、统一验收。确保2025年全国重点镇、一般建制镇、工业园区全部完成消防规划制(修)订。全市各级人民政府定期组织相关行业部门监督检查规划修订及实施工作。

加强公共消防基础设施建设。补齐消火栓建设短板,明确责任主体,维护现有消火栓,并建立长效机制。新建、扩建城镇同步规划建设市政消火栓,商业密集区、物流仓储集中区和工业园区等火灾高危区域规划建设消防水鹤。2025年底前,全市计划新建消火栓690个,维修515个,新建市政消防水鹤204个,维修172个。到2024年全市所有嘎查村至少建立1个消防车固定取水点。深化消防车道治理,优化老旧城区停车场布局,解决老旧城区消防车通道拥堵问题,全面打通城中村、棚户区和步行街等区域性火灾隐患突出地区的通道。交通、公安交管、消防、综合执法等部门要开展联合执法,有效治理堵塞、占用消防车通道的行为。2023年前,新建一批公共停车设施,出台弹性停车、错时开放、潮汐停车、共享停车、居民优惠停车等政策机制,有效缓解消防车通道占用堵塞问题。

(六)推进消防科技信息化建设

全面构建“智慧消防”体系。把“智慧消防”融入“科技兴蒙”及智慧城市建设,深度融入全市加快数字经济、数字社会、数字政府建设战略,全面推进消防信息化建设。建设鄂尔多斯消防数据应用平台,为火灾防控、灭火救援等方面提供数据支撑,建设具有云计算和大数据处理能力的“消防云”数据中心。结合新型智慧城市和数字乡村战略,鼓励行业部门、社会单位加强信息化、智能化和智慧化消防安全监管建设。强化应急管理部天地一体的应急通信网络支撑,实现指挥信息网、电子政务外网、互联网、卫星通信网、无线通信网间的安全互联、共建共享共用。

强化火灾防控信息化建设。建立灾害风险评估监测预警系统,消防大数据管理系统,消防物联网监控系统,消防安全社会服务系统,完成信用监管体系的有效衔接,推进一体化消防监督管理系统和移动APP(应用程序)建设,实现可视化、移动化、智能化消防安全监管。建立并完善消防灾情防控系统,实现数据贯通、基础模块通用、技术平台统一和数据服务标准化。

强化应急救援信息化水平。建设灭火救援定位感知系统,提升预案、演练、战评管理能力。构建以物联感知、航空感知和视频感知建设为主的全域覆盖感知数据采集体系,运用智能传感、射频识别、视频图像、移动互联网等新型感知技术,实现对高危行业领域全方位、立体化、无盲区动态数据采集监测,感知灾害现场态势、人员位置和生命体征、车辆和装备信息,辅助指挥决策。建设消防实战指挥系统,实现灭火救援的一张图指挥、调度、分析、决策,进一步提升救援指挥科学化智能化。对全市各级消防指挥中心智能化改造,打造新型智能指挥中心。

强化应急通信保障能力。提升应急通信装备配备水平,优化布局,配备LTE(长期演进)、Mesh(无线网格网络)专网基站、智能接入网关、5G图传、3D建模测绘、动中通方舱指挥车等高精尖设备,推动消防应急指挥窄带无线通信网建设。建立完善的应急通信系统运维管理制度和战时运维响应机制,保障消防信息网络以及应用系统安全、稳定、高效地运行。加大危化、严寒、地下、断电、断网、断路等极端环境下的特种通信装备配备,提升“全天候、全地域、全灾种”应急通信保障能力。构建公安、通信建设管理、自然资源、水利、地震、气象部门,电信运营商和社会专业单位灾害现场应急通信保障协作机制,实现一键式联动响应,完善日常沟通联络、信息通报、资源共享制度。依托灾害信息员、地灾观察员等队伍不断优化、完善“轻骑兵”应急通信前突小队和消防灾情速报员力量,提升偏远地区应急通信响应能力。加强复杂恶劣环境下的实战实演,磨合完善前突通信、直报直调、跨区域增援、联勤联保“四个响应”工作机制。

专栏8消防科技信息化建设任务重点

融入应急管理信息化建设体系

建设可动态扩展、弹性伸缩的新型消防信息化支撑平台、提供人工智能及地理信息、模型算法等通用服务,按照国家应对大震巨灾要求,建设升级调度指挥、会商研判、模拟推演、辅助决策、战勤保障等设施设备及配套系统。

信息化网络和基础设施

接入应急指挥信息网,按照网络安全等级保护(2.0)三级标准打造应急指挥信息网“纵深防御、主动防御、安全韧性”的安全保障体系。引入市、旗两级消防信息化技术单位,建设智能化运维中心和专业运维技术团队。

应急救援指挥通信装备

开展消防救援领域大型无人机、全息感知、智能穿戴、宽窄带智能中继、5G、融合通信等新装备、新技术研发应用,配齐关键性应急通信装备。

速报员队伍应急通信装备

在重点地区组建“轻骑兵”前突小队和志愿消防速报员队伍,配齐关键性应急通信装备。

(七)提升消防安全宣教水平

建强消防宣传阵地。推进各级消防科普教育基地、消防主题公园(文化广场、街区)建设并与防灾减灾救灾科普教育有机结合,实现资源共享。面向社会开放消防救援站,建设全民消防安全学习云平台,推广消防体验场馆预约系统。加强新媒体矩阵和全媒体中心建设,强化全市各级主流媒体宣传,利用公共交通工具等媒介扩大消防宣传的覆盖面。加强公共场所、社区(村)消防宣传阵地建设,设立消防宣传教育服务站,定期开展上门宣传、入户培训活动,结合地域特色通过“乌兰牧骑”、三下乡”“文化大篷车”等活动,广泛宣传消防安全知识。

加强消防教育培训。推动将消防安全教育纳入各级党校(行政学院)领导干部培训课程,纳入国民素质教育、普法教育、科普教育、职业技能培训等教育体系,建立完善学校消防安全教育长效机制。行业部门履行消防安全培训职责,落实单位消防安全培训主体责任。加强对苏木乡镇、社区、街道以及村民委员会等基层组织消防工作人员和消防安全管理人、消防控制室值班人员、微型消防站队员及特殊工种人员的培训。推动采取政府购买服务等方式,引导社会培训机构积极开展全民消防安全培训,鼓励开展义务培训。建立消防安全素质调查评价体系,每年开展教育培训成效评估。

推动消防文化培育。培育消防公益文化,弘扬中国消防救援精神,支持创作与消防相关题材的诗歌、散文、小说等文学作品和影视、音乐、绘画等艺术作品,邀请艺术家开展消防文艺作品创作和宣传活动,打造特色鲜明的消防卡通形象、动漫作品。定期举办与消防安全相关的演讲、科普展览等活动,开展优秀消防文艺作品的征集、评选、推广活动,培树热心社会消防公益事业和见义勇为的消防典范,提高社会消防安全文明程度。

第四章重大工程

(一)国家级煤化工事故应急处置实战实训基地和煤化工事故处置专业救援队建设工程

按照应急部、自治区“十四五消防救援事业规划”整体规划部署,采取上下协同的方式,在我市建成国家级煤化工救援专项训练基地并组建一支具备处置煤化工事故攻坚能力的国家级专业化队伍,配套建成煤化工救援模拟训练设施。主要承担全国煤化工事故处置技术培训和比武竞赛,为我国煤化工事故应急救援队伍专业化发展奠定良好基础。

专栏9国家级煤化工事故应急处置实战实训基地和煤化工事故处置专业救援队建设工程

模拟训练设施及教学、生活等工程建设

建设符合煤化工事故特点的真烟真火专业训练设施。建设体能训练场地、心理训练、烟热训练、燃烧训练、火幕墙训练和建筑构件破拆支撑等基础技能训练设施。建设航空输运、装备维修、应急医疗、战备储存等配套设施,强化战勤保障。建设生活、教学科研等建筑设施,满足500名学员培训的要求。

车辆器材装备建设

配备处置煤化工灾害事故的大功率、大流量、大吨位消防车辆以及智能化先进器材装备,按照能够承担全国范围内技术培训和比武竞赛的要求配齐相应专业设备。设立航空消防救援站点,购置直升机、航空飞行器参与应急救援。

队伍建设和运行模式

建设一支国家级煤化工事故处置专业救援队,建制500人,建立健全训练基地组织架构和培训管理机制,建立煤化工事故处置专家团队,开展煤化工灭火救援技术和防火技术研究并构建煤化工事故处置训练为核心的、“专科专训”模式的模块化培训课程体系,为煤化工事故处置专业化发展提供有力保障。

(二)消防安全治理提升工程

围绕推动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建立运行专家评估制度和消防诚信体系,开展行业消防安全标准化管理标杆建设,提升单位社区消防安全能力,建设消防安全治理信息化平台。

专栏10消防安全治理提升工程

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

定期组织开展《消防安全责任制实施办法》宣贯培训,每年组织专家对重点地区、重点行业开展检查评估。建设消防安全诚信管理平台。

行业消防安全标准化管理标杆建设

打造10家大型煤化工(危化)企业消防安全管理标兵单位,打造15家学校、医院、养老院和文物古建筑等行业消防安全标准化管理示范标杆;全市5万平方米以上的大型商业综合体消防安全标准化建设全部达标。

单位社区消防安全能力提升

加大东、伊、康中心城区消防安全状况评估。每年对部分城市大型综合体、超高层建筑、大型公共地下空间、大型煤化工(危化)开展消防安全检测评估。

消防安全治理信息化建设

将“双随机、一公开”消防监督管理系统融入市人民政府协同监管平台,将消防违规违法行为纳入全市企业信息公示系统和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完善投诉举报平台,将消防举报投诉纳入各地“12319”数字化城市管理中心、“12345”行政投诉热线,实现集中受理、统一管理。

(三)化工灾害事故应急救援圈组建工程

根据消防救援局《关于推进化工灭火救援编队建设的指导意见》(应急消[2020]165号),我市7旗2区分为东中西三个战区,组建市级化工灾害事故灭火救援圈。其中东部以准格尔旗和达拉特旗为中心组建,在准格尔旗建设重型化工灭火救援编队及小型应急物资储备库,在达拉特旗建设轻型化工灭火救援编队,辐射东部化工圈;西部以鄂托克旗、乌审旗为中心组建,在鄂托克旗建设重型化工灭火救援编队及小型应急物资储备库,在乌审旗建设轻型化工灭火救援编队,辐射西部化工圈。同时在中部依托伊金霍洛旗现有消防救援力量,组建一支重型化工灾害事故处置机动队,在东胜区建设小型应急救援物资储备库,辐射全市化工灾害事故救援。

专栏11化工灾害事故灭火救援圈建设工程

灭火救援圈名称

建设项目

器材装备配备

东部灭火救援圈

准格尔旗建设重型化工灭火救援编队及小型应急物资储备库。

配备化工灾害事故灭火救援车辆装备,配备远程供水系统,配齐配全侦检、防护、洗消、灭火等化工灭火救援器材,重点购置配备60米以上具有垂直高度、水平跨度的高喷车,流量100L/s以上、载泡沫液6吨以上的大功率泡沫车,供液车、干粉车等化工灭火车辆。

西部灭火救援圈

鄂托克旗建设重型化工灭火救援编队及小型应急物资储备库。

中部灭火救援圈

伊金霍洛旗组建一支重型化工灾害事故处置机动队,东胜区建设小型应急救援物资储备库。

(四)“智慧消防”建设工程

建设全类型消防安全大数据库,融入政府电子外网政务云、大数据中心软硬件环境,互通共享本地区政务数据库、行业物联网数据信息,分类建设消防大数据资源池和城市火灾防控、应急救援调度指挥、物资装备、队伍管理等大数据主题库、专题库,实施数据治理工程。主要建成

专栏12鄂尔多斯市消防救援事业“十四五”时期信息化建设规划表

单位

2021年

2022年

2023年

2024年

2025年

市本级及各旗区

完成智能指挥系统一期、智能接处警系统一期建设。消防物联网监控系统。

完成智能指挥系统二期、智能接处警系统二期建设;完成消防大数据库、火灾监测预警预报平台建设任务。

完成建设城市灭火救援和地质性及洪涝灾害应急通信保障系统建设。完成“智慧消防”、消防感知网络一期建设。

配齐5G单兵图传、音视频布控球。完成消防感知网络二期建设。

完成消防数据应用平台、消防感知网络三期建设。

(五)消防科普教育基地建设工程

建设集常识普及、综合体验、专业设施、场景模拟为一体的市级消防科普教育基地。在各旗区建设旗区级科普教育基地,建设全民消防安全学习云平台、应用科普宣传教育系统、监测评估体系及信息化应用平台。科普教育基地以宣传普及消防安全知识、提高公众消防安全意识和自防自救能力、提升消防救援队伍专业素养、树立消防救援队伍良好形象为主要功能。

专栏13消防科普教育基地建设任务重点

市级消防科普教育基地

鄂尔多斯消防救援支队依托现有资源建设盟市级消防科普教育基地。

旗区级消防科普教育基地

各旗区建设旗县区级消防科普教育基地。

融入全国消防科普教育平台及消防安全素质监测评估体系

建设全民消防安全学习云平台、应用科普宣传教育系统、监测评估体系及信息化应用平台。

第五章保障措施

(一)强化组织领导

将本规划的实施工作,纳入各级党委人民政府重要议事日程,统筹推动各项任务目标的分解落实,制定实施方案和进度表,明确责任部门、工作要求和完成时限,建立定期会商协调工作机制。(二)强化统筹协调

发改、自然资源、财政、农牧、住房城乡建设等部门要细化落实主要任务,根据工作职能,在政策制定、用地规划、项目安排及体制创新等方面全力支持,及时协调解决规划实施中的问题,确保任务目标落到实处。

(三)强化经费保障

进一步完善地方消防经费保障机制,贯彻落实财政部、应急管理部《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经费管理暂行规定》(财建〔2020〕38号)及自治区《内蒙古自治区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地方财政保障经费管理实施办法》(内财预〔2020〕1726号),确保消防经费投入与当地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相适应,对于财力困难旗区和消防救援站建设,市级财政给予必要支持。

(四)强化督导考评

建立年度检查考核机制,将规划推进落实情况纳入政务督查重要内容,强化规划实施进度的动态监管和调查分析,及时研究解决发现的问题,市人民政府将对规划执行情况进行中期评估和终期考核,评估考核结果作为评价全市各级人民政府和各部门绩效的重要依据。

(五)强化责任追究

对本规划确定的任务目标完成情况达不到要求以及落实不力的,严肃追究当地人民政府及有关职能部门相关负责人的责任。因工作不力、失职、渎职,导致重特大火灾事故发生的,或者造成较大人员伤亡和经济损失的,依法追究政府及职能部门主要负责人的政务责任和法律责任。

附件:1.鄂尔多斯市消防救援事业“十四五”时期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站建设规划表

2.鄂尔多斯市消防救援事业“十四五”时期消防专业救援队建设规划表

3.鄂尔多斯市消防救援事业“十四五”时期消防救援队伍训练设施建设规划表

4.鄂尔多斯市消防救援事业“十四五”时期政府专职消防队建设规划表

5.鄂尔多斯市消防救援事业“十四五”时期政府志愿服务队员、政府专职消防队员和消防文员招录规划表

6.鄂尔多斯市消防救援事业“十四五”时期市政消火栓(市政消防水鹤)建设规划表

名词解释

附件1

鄂尔多斯市消防救援事业“十四五”时期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站建设规划表

行政区划

消防救援站

建设

应急物资

储备库

训练基地

建设

消防救援车辆装备

单位:(台)

消防器材配备

〔单位:件(套)〕

消防灭火剂配备

(单位:吨)

东胜区

2

0

0

23

197

62

康巴什区

2

0

0

7

398

6

达拉特旗

0

0

0

9

1400

10

准格尔旗

1

0

0

7

2845

35

伊金霍洛旗

0

0

0

3

863

20

乌审旗

0

1

0

0

2655

30

杭锦旗

1

0

0

5

654

20

鄂托克旗

0

1

1

6

2103

20

行政区划

消防救援站

建设

应急物资储

备库

训练基地

建设

消防救援车辆装备单位:(台)

消防器材配备

〔单位:件(套)〕

消防灭火剂配备

(单位:吨)

鄂托克前旗

0

0

0

0

90

2

准格尔旗准格尔矿区

0

0

0

0

0

0

伊金霍洛旗布连矿区

0

0

0

0

0

0

市本级

0

0

1

0

0

0

合计

6

2

2

60

11205

205

附件2

鄂尔多斯市消防救援事业 “十四五”时期消防专业救援队建设规划表

行政区划

自然灾害专业救援队(单位:支)

场所专业救援队(单位:支)

抗洪抢险专业救援队

地震专业救援队

交通事故专业救援队

沙漠救援队

化工专业救援队

高层专业救援队

东胜区

1

康巴什区

达拉特旗

1

准格尔旗

1

伊金霍洛旗

1

乌审旗

1

杭锦旗

1

1

行政区划

自然灾害专业救援队(单位:支)

场所专业救援队(单位:支)

抗洪抢险专业救援队

地震专业救援队

交通事故专业救援队

沙漠救援队

化工专业救援队

高层专业救援队

鄂托克旗

1

1

鄂托克前旗

准格尔旗矿区

1

伊金霍洛旗布连矿区

市本级

1

1

合计

4

1

1

1

4

1

附件3

鄂尔多斯市消防救援事业“十四五”时期消防救援队伍训练设施建设规划表

行政区划

模拟设施训练场建设项目

(单位:项)

室内教学训练设施建设项目

(单位:项)

体能训练场建设项目

(单位:项)

合计

(单位:项)

东胜区

0

0

5

5

康巴什区

0

0

0

0

达拉特旗

0

0

1

1

准格尔旗

0

0

3

3

伊金霍洛旗

0

0

3

3

乌审旗

1

0

1

2

杭锦旗

0

1

1

2

鄂托克旗

4

0

2

6

行政区划

模拟设施训练场建设项目

(单位:项)

室内教学训练设施建设项目

(单位:项)

体能训练场建设项目

(单位:项)

合计

(单位:项)

鄂托克前旗

0

0

1

1

准格尔旗

准格尔矿区

0

0

0

0

伊金霍洛旗

布连矿区

0

0

0

0

合计

5

1

17

23

附件4

鄂尔多斯市消防救援事业“十四五”时期政府专职消防队建设规划表

行政区划

政府专职消防队建设(单位:个)

消防救援车辆装备单位:

(台)

消防器材配备

〔单位:件(套)〕

消防灭火剂配备

(单位:吨)

东胜区

3

3

51

0

康巴什区

0

0

0

0

达拉特旗

10

10

2850

20

准格尔旗

4

7

1452

0

伊金霍洛旗

4

3

931

15

乌审旗

2

0

1385

15

杭锦旗

3

3

609

15

鄂托克旗

7

22

5400

150

行政区划

政府专职消防队建设(单位:个)

消防救援车辆装备单位:

(台)

消防器材配备〔

单位:件(套)〕

消防灭火剂配备

(单位:吨)

鄂托克前旗

2

4

1420

3

准格尔旗

准格尔矿区

3

8

1551

10

伊金霍洛旗

布连矿区

2

2

202

25

市本级

1

合计

41

62

15851

253

附件5

鄂尔多斯市消防救援事业“十四五”时期政府志愿服务队员、政府专职消防队员和消防文员招录规划表

项目

城市志愿消防队员(单位:人)

乡镇(农牧区)消防队员(单位:人)

政府专职消防队员(单位:人)

消防文员(单位:人)

行政区划

“十四五”任务数

“十四五”任务数

“十四五”任务数

“十四五”任务数

合计

年度分解

合计

年度分解

合计

年度分解

合计

年度分解

2021

2022

2023

2024

2025

2021

2022

2023

2024

2025

2021

2022

2023

2024

2025

2021

2022

2023

2024

2025

东胜区

0

0

0

0

0

0

45

0

0

15

15

15

45

0

0

15

15

15

10

2

2

2

2

2

康巴什区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50

10

10

10

10

10

10

2

2

2

2

2

达拉特旗

25

5

5

5

5

5

50

0

20

0

0

30

40

0

0

20

0

20

5

1

1

1

1

1

准格尔旗

0

0

0

0

0

0

28

0

4

14

10

0

118

0

40

24

24

30

30

10

5

5

5

5

伊金霍洛旗

50

10

10

10

10

10

50

10

10

10

10

10

38

22

2

14

0

0

4

2

0

2

0

0

项目

城市志愿消防队员(单位:人)

乡镇(农牧区)消防队员(单位:人)

政府专职消防队员(单位:人)

消防文员(单位:人)

行政区划

“十四五”任务数

“十四五”任务数

“十四五”任务数

“十四五”任务数

合计

年度分解

合计

年度分解

合计

年度分解

合计

年度分解

2021

2022

2023

2024

2025

2021

2022

2023

2024

2025

2021

2022

2023

2024

2025

2021

2022

2023

2024

2025

乌审旗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30

0

0

0

0

30

0

0

0

0

0

0

杭锦旗

200

60

40

60

40

0

25

5

5

5

5

5

80

30

10

0

40

0

11

0

5

0

6

0

鄂托克旗

140

60

20

20

20

20

10

0

0

0

10

0

100

40

20

20

0

20

15

3

3

3

3

3

鄂托克前旗

0

0

0

0

0

0

32

0

16

0

0

16

0

0

0

0

0

0

2

0

1

0

0

1

准格尔旗准格尔矿区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72

0

10

18

22

22

12

4

2

2

2

2

伊金霍洛旗布连矿区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24

24

0

0

0

0

0

0

0

0

0

0

合计

415

135

75

95

75

35

240

15

55

44

50

76

597

126

92

121

111

147

99

24

21

17

21

16

附件6

鄂尔多斯市消防救援事业“十四五”时期市政消火栓(市政消防水鹤)建设规划表

行政区划

2021年

2022年

2023年

2024年

2025年

市政消火栓

市政消防水鹤

市政消火栓

市政消防水鹤

市政消火栓

市政消防水鹤

市政消火栓

市政消防水鹤

市政消火栓

市政消防水鹤

新建数

维修数

新建数

维修数

新建数

维修数

新建数

维修数

新建数

维修数

新建数

维修数

新建数

维修数

新建数

维修数

新建数

维修数

新建数

维修数

东胜区

5

3

22

10

5

3

22

12

5

3

20

12

5

3

19

10

5

3

17

10

康巴什区

30

0

0

0

30

0

0

0

30

0

0

0

30

0

0

0

30

0

0

0

达拉特旗

0

8

8

10

0

8

0

10

0

8

6

10

0

8

0

10

0

8

6

10

准格尔旗

0

6

4

2

0

3

5

2

0

4

4

3

0

3

5

3

0

4

4

3

伊金霍洛旗

0

0

0

0

0

0

3

0

50

285

0

1

0

0

5

0

30

0

0

0

乌审旗

0

0

4

0

0

0

5

0

0

0

5

0

0

0

5

0

0

0

5

0

行政区划

2021年

2022年

2023年

2024年

2025年

市政消火栓

市政消防水鹤

市政消火栓

市政消防水鹤

市政消火栓

市政消防水鹤

市政消火栓

市政消防水鹤

市政消火栓

市政消防水鹤

新建数

维修数

新建数

维修数

新建数

维修数

新建数

维修数

新建数

维修数

新建数

维修数

新建数

维修数

新建数

维修数

新建数

维修数

新建数

维修数

杭锦旗

30

0

0

0

30

0

0

0

30

0

0

0

30

0

0

0

30

0

0

0

鄂托克旗

20

23

3

10

20

27

3

10

20

31

3

11

20

35

3

11

20

39

3

12

鄂托克前旗

30

0

0

0

30

0

0

0

30

0

0

0

30

0

0

0

30

0

0

0

准格尔旗

准格尔矿区

5

0

3

0

10

0

0

0

5

0

1

0

10

0

0

0

5

0

1

0

伊金霍洛旗

布连矿区

0

0

2

0

0

0

2

0

0

0

2

0

0

0

2

0

0

0

2

0

合计

120

40

46

32

125

41

40

34

170

331

41

37

125

49

39

34

150

54

38

35

名词解释

[1]“双随机、一公开”:国务院办公厅于2015年8月发布的《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广随机抽查规范事中事后监管的通知》中要求在全国全面推行的一种监管模式,即在监管过程中随机抽取检查对象,随机选派执法检查人员,抽查情况及查处结果及时向社会公开。

[2]“四个能力”:检查消除火灾隐患能力、组织扑救初起火灾能力、组织人员疏散逃生能力、消防宣传教育培训能力。

[3]“三自主两公开一承诺”:根据《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关于开展“防风险保平安迎大庆”消防安全执法检查专项行动的通知》(安委办〔2019〕7号)要求,11类场所针对存在的九类消防安全风险开展“三自主、两公开、一承诺”工作,该项工作旨在强化单位消防安全主体责任,着力提升单位的自防自救能力。其中三自主指自主评估风险、自主检查安全、自主整改隐患;两公开指向社会公开消防安全责任人、管理人;一承诺指承诺本场所不存在突出风险或者已落实防范措施。

[4]“三停”: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五十八条规定,是指停产停业、停止使用、停止施工。

[5]区域性火灾隐患:城乡结合部、城市老街区、集生产储存居住为一体的“三合一”场所、“城中村”“棚户区”、出租屋、连片村寨等存在影响公共消防安全的火灾隐患集中区域。

[6]消防安全常识知晓率:包括消防安全防范意识和火场自救逃生知识技能两个一级指标,通过计算机抽样调查统计。计算方法为:国民消防安全常识知晓率得分=消防安全防范意识得分×0.4+火场自救逃生知识技能得分×0.6。

[7]“智慧城市”:利用各种信息技术或创新概念,将城市的系统和服务打通、集成,以提升资源运用的效率,优化城市管理和服务,以及改善市民生活质量。

[8]“智慧消防”:利用物联网、互联网、云计算等技术,依托消防大数据中心构建的能够辅助消防安全、监督、预防、扑救等决策,全面提升城乡火灾预防、灭火救援应急处置能力和便民服务水平的消防体系。

[9]高层建筑:根据2018年10月1日起实施的《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16-2018),是指建筑高度大于27m的住宅建筑和建筑高度大于24m的非单层厂房、仓库和其他民用建筑。

[10]超高层建筑:建筑高度超过100m的住宅和公共建筑。

[11]大型商业综合体:依据消防救援局《关于印发大型商业综合体火灾风险指南和火灾风险检查指引的通知》(应急消〔2021〕59号),是指建筑面积大于5万平方米,集购物、住宿、餐饮、娱乐、展览、交通枢纽等两种或两种以上功能于一体的单体建筑和通过地下连片车库、地下连片商业空间、下沉式广场、连廊等方式连接的多栋商业建筑组合体。

[12]消防安全网格化:按照属地管理、专群结合、群防群治的原则,依托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等网格资源,依靠基层政府和社会组织力量,综合运用信息化等手段,在城市街道办事处以社区为单元,在苏木乡镇人民政府以村屯为单元,划分若干消防安全管理网格,对网格内的单位、场所、村(居)民楼院、村组实施消防安全动态管理,实现城镇社区、村庄消防工作有人抓、有人管。切实构建“全覆盖、无盲区”的消防管理网络。

[13]执法三项制度:行政执法公示制度,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

[14]火灾调查工作三项制度:火灾调查工作考评考核制度,火灾延伸调查工作规则,火灾调查协作制度。

[15]两个保障:基础保障,火灾调查人员权益保障。

[16]小型消防站:建设面积、车辆数和车库数等指标低于现行《城市消防站建设标准》(建标152-2011)的消防站。

[17]志愿消防队:自愿、无偿从事灭火救援的志愿服务组织,包括兼职消防队、义务消防队以及由苏木乡镇人民政府、社会单位、村民委员会、居民委员会和热心消防公益事业群众建立的从事灭火救援等自防自救工作的各类消防组织。

[18]微型消防站:依据公安部消防局《关于印发<消防安全重点单位微型消防站建设标准>(试行)》《社区微型消防站建设标准(试行)》的通知》(公消〔2015〕301号),指依托群防群治力量和单位已有的消防组织,按照“3分钟到场”要求划定最小灭火单元,以加强初起火灾应急处置准备工作为根本,建立的有人员、有器材、有战斗力的企业或社区志愿消防队。

[19]“四个一”建设标准:配置1台城市主战消防车、1台(中)重型泡沫消防车、1台具有救援功能的举高类消防车和1台多功能抢险救援消防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