鄂府办发〔2022〕42号

各旗区人民政府,市直各有关部门:

为全面推进我市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加强组织领导和统筹协调,市人民政府决定成立鄂尔多斯市生活垃圾分类工作领导小组(下称领导小组),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属市社会事业工作领导小组专项工作,领导小组组长由市社会事业工作领导小组组长杜汇良兼任,具体事宜如下。

一、领导小组组成人员

组 长:杜汇良 市长

副组长:苏翠芳 市委常委、副市长

成 员:张众志 市人民政府秘书长、办公室主任

周永强 市人民政府副秘书长

韩 涛 东胜区区长

王雪峰 康巴什区区长

王小平 达拉特旗旗长

苏日嘎拉图 准格尔旗旗长

吴 云 伊金霍洛旗旗长

希 尼 乌审旗旗长

张仲平 杭锦旗旗长

王国泉 鄂托克旗旗长

杨颖新 鄂托克前旗旗长

陈 曦 市委宣传部常务副部长、市精神文明建设委员会办公室主任

余永崇 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局长

韩玉飞 市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局长

黄伯韡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主任

万世斌 市教育体育局局长

邬建勋 市财政局局长

马二喜 市自然资源局局长

苏雅拉图 市生态环境局局长

张 涛 市商务局局长

王 枫 市卫生健康委员会主任

王水云 市交通运输局局长

赵子义 市文化和旅游局局长

韩玉光 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局长

王 飞 市公安局副局长

刘存柱 市机关事务服务中心主任

崔永忠 市铁路民航中心主任

王高炜 共青团鄂尔多斯市委员会书记

山 丹 市妇女联合会主席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承担领导小组日常工作,办公室主任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局长余永崇担任,办公室副主任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副局长徐智勇、市机关事务服务中心副主任宋乃春担任。办公室建立联络员制度,各成员单位确定一名工作人员担任联络员,具体负责日常工作的联系和协调。

二、主要职责

领导小组根据自治区和市委、市人民政府要求,具体安排部署生活垃圾分类工作,指导各旗区、各部门抓好生活垃圾分类工作任务的落实,对各旗区、各部门开展情况绩效考评,加强督促检查。

三、工作机制

领导小组实行工作会议制度,工作会议由组长、副组长或其委托的成员单位召集,根据工作需要定期或不定期召开,必要时邀请其它有关部门参加。

各成员单位要加强协调配合,形成合力,切实履行主体职责,要完善本单位生活垃圾分类制度办法,明确内部管理岗位和职责,共同推进公共机构垃圾分类各项工作。

今后,除市领导外,领导小组其他人员如有变动,由接替其行政职务的人员自行接替。此项工作完成后,领导小组自行撤销,不另文通知。

鄂尔多斯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2年4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