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旗区人民政府,市人民政府各部门,各直属单位,各大企事业单位: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红十字会法》和《内蒙古自治区红十字会条例》相关规定,为切实组织开展好全市2023年“博爱一日捐”募捐活动,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活动主题
捐出您一天的收入,奉献您的一片真情。
二、参加范围
各旗区、市直各部门、各驻军部队、各人民团体、各大企事业单位及社会各界。
三、捐款用途
“博爱一日捐”捐款主要用于符合红十字会宗旨的备灾救灾、人道救助和人道公益项目等工作。
四、其它事宜
(一)“博爱一日捐”募捐活动是一项长期社会公益活动,市委、市人民政府高度重视,已将其纳入全市“五位一体”综合考核评价体系中,各旗区、各部门要进一步提高认识,积极组织、认真落实。市、旗区两级红十字会要大力弘扬“人道、博爱、奉献”的红十字精神,按照分级组织、分级管理、分级负责的原则组织承办。全市各级各部门及驻地企业要积极组织本部门、本单位干部职工参与“博爱一日捐”活动,并将善款按要求分别交至本级红十字会统筹安排使用,不得截留。2023年“博爱一日捐”募捐活动于12月底完成。
(二)各级各部门要从学习领会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内蒙古重要讲话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关于红十字事业重要指示精神和贯彻落实新发展理念的高度,进一步深化对“博爱一日捐”募捐活动在凝聚人道力量、补充民生短板、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创建全国文明典范城市等方面重要作用的认识,进一步统一思想,把“博爱一日捐”募捐工作作为聚人心、暖民心、促和谐,扎实开展精神文明创建的有效载体和具体实践。广大领导干部、党员要以身作则,带头捐款,认真组织开展好募捐活动,切实为弱势群体排忧解难。
(三)各级红十字会要加强筹资能力建设,创新工作方法,拓宽筹资渠道。要加强公信力建设,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做好捐款的接收、管理和使用,定期发布募捐情况。要加强监事会内部监督,严格落实“博爱一日捐”资金年度审计制度,确保捐赠资金安全有效运行。要集中宣传报道募捐活动中涌现出的先进事迹,褒扬爱心奉献行为,引导文明新风尚。
五、募捐方式
(一)现场捐款
地址:市红十字会组织宣传与筹资部(伊金霍洛旗国泰商务广场CBD-T6-1502室)
电话:0477—8588487
(二)银行转账汇款
开户银行:工商银行鄂尔多斯分行东颐支行
行号:102205008160
开户名称:鄂尔多斯市红十字会
捐款账号:0612 0816 0920 0097 431
捐赠项目:博爱一日捐
(三)微信捐款
微信用户搜索“鄂尔多斯市红十字会”公众号,打开页面底端“鄂红捐赠”→点击“我要捐款”→选择“博爱一日捐”→支付,请务必在“添加付款备注”里详细注明捐赠单位或个人全称,携凭证换取捐赠票据。
鄂尔多斯市人民政府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