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盟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按照《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关于开展中小企业出海服务专项行动的通知》(工信厅企业函〔2025〕23号)要求,为加强出海服务的系统化供给,帮助中小企业开拓海外市场,组织开展中小企业出海服务专项行动,现就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总体目标
通过开展中小企业出海服务专项行动,组织服务机构与有出海意向的中小企业精准化对接,提供政策入企、市场开拓、国际人才、管理提升、跨境金融、权益保护等各类专业化服务,帮助中小企业开拓国际市场、畅通信息渠道、提升风险防控能力,有力促进中小企业国际化发展。
二、主要任务
(一)政策入企服务。依托内蒙古自治区中小企业公共服务平台,开设“出海服务专项行动”专栏,提供目标国别(地区)的政治环境、法律法规、政策准入、产业发展、市场分析等信息;通过组织专题培训和交流活动,宣传和解读企业出海支持政策,提高中小企业对出海政策的理解认知。
(二)市场开拓服务。梳理本地区优势产业信息,与目标国别(地区)产业部门、平台机构、产业链上下游企业等建立沟通渠道,鼓励中小企业“抱团出海”。支持中小企业参加国际展览、跨境撮合等活动,积极对接海外客户资源。鼓励互联网平台、新媒体等发挥品牌、市场、渠道、技术、算力优势,助力中小企业开拓海外市场、扩大品牌影响力。
(三)国际人才服务。大力支持校企合作培养,联合高校开设小语种、跨境贸易短期实训班,定向输送具备国际视野的复合型人才。鼓励服务机构与中小企业共同建立属地人才培训机制,通过搭建海外用工服务平台、开展项目用工协作等方式,为中小企业出海提供属地人才服务。
(四)管理提升服务。鼓励服务机构聚焦中小企业国际化发展战略规划、跨境运营、碳足迹、品牌推广、属地人力资源管理以及环境、社会和公司治理等领域,提供定制化管理咨询服务和解决方案。针对目标国别(地区)市场准入、安全审查、行业监管、外汇管理、财税法规、劳工权益保障、数据安全防护等,开展跨境合规指导服务,帮助中小企业满足属地及供应链社会责任要求,提升海外形象。
(五)跨境金融服务。鼓励银行积极开展跨境融资产品创新,开发与中小企业轻资产、成长性好、灵活性高等特点相匹配的跨境融资产品,提升中小企业跨境融资便利化水平。支持服务机构为中小企业拓展境外融资渠道,提供金融风险评估和应对预案服务,防范目标国别(地区)外汇管制政策变动、外汇储备不足、汇率波动等金融风险,引导中小企业选择安全、优质的金融合作伙伴,预防金融信息泄露风险。
(六)权益保护服务。鼓励律师事务所、税务服务机构以及知识产权服务机构,为中小企业提供合同审查、合法合规咨询、争议解决策略、税务影响分析与税务筹划、跨境诉讼与仲裁代理、知识产权风险评估、国际商标注册代理、海外知识产权侵权应对指导等服务。鼓励服务机构建立完善涉外应急服务通道,提升中小企业海外纠纷应对效率,完善海外维权援助体系。
三、组织实施
(一)强化宣传引导。通过中小企业公共服务平台的“出海服务专项行动”专栏,宣传各地服务行动开展情况、工作成效等,营造出海服务助企惠企良好氛围,提高中小企业对出海政策的知晓率和参与度。
(二)汇集服务需求。各盟市工业和信息化局梳理地区产业信息,全面摸排辖区内中小企业的出海意向、需求及面临的困难,建立中小企业出海需求数据库。
(三)对接服务机构。根据本地区中小企业出海意愿及需求,组织相关服务机构与有出海意向的中小企业进行精准对接,提供定制化服务方案。及时总结出海服务成效和典型案例,通过推广宣传,增强中小企业出海的信心和动力。
四、有关要求
请各盟市结合本地区中小企业发展实际,汇集各方资源力量帮助中小企业开拓海外市场,围绕“六项服务”,加强出海服务的系统化供给。出海服务开展过程中,要及时总结出海服务成效和典型案例,每年12月15日前将专项行动年度总结报告报送至自治区工信厅中小企业局。
2025年3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