鄂科发〔2021〕55号

各旗区、市直园区科技管理部门,各有关单位:

按照《鄂尔多斯市科学技术局关于印发〈鄂尔多斯市关于加快众创空间发展的实施细则〉和〈鄂尔多斯市发展众创空间工作指引〉的通知》(鄂科发〔2019〕27号)精神,现组织申报2021年度全市众创空间发展资金。具体申报要求如下:
一、申报主体
(一)鄂尔多斯市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事业单位或团体等,投资机构不受注册地限制。
(二)众创空间需为鄂尔多斯市内由国家、自治区、市科技行政主管部门在2021年1月1日前认定(备案)的众创空间。
二、申报条件
(一)申报众创空间发展资金须符合《鄂尔多斯市关于加快众创空间发展的实施细则》申报条件。
(二)申请优秀众创空间补助的众创空间需参与众创空间绩效评价,获2021年度国家、自治区众创空间绩效考评奖励的不纳入优秀众创空间补助申报范围。
三、申报程序
(一)申报单位填写对应申请表(见附件),并准备申报纸质材料,提交所在旗区、园区科技管理部门,市直主管部门审核。
(二)旗区、园区科技管理部门,市直主管部门对申报材料进行初审后,于12月5日12:00前汇总报市科技局,逾期不再受理。
(三)市科学技术局对申报材料进行审核,研究确定奖励、补助的名单及额度。
(四)奖励、补助名单在市科学技术局门户网站和新媒体公众号上进行公示。
(五)公示无异议后,按照市财政相关规定核发。
四、申报材料及要求
申报单位按《鄂尔多斯市关于加快众创空间发展的实施细则》要求,准备申报材料一式五份,按要求签字盖章,电子版发送至:eedscgk@163.com。
参与众创空间绩效评价申请优秀众创空间补助的,填写众创空间绩效评价表(见附件9,填写内容时间范围为2020年12月1日-2021年11月30日)并附佐证材料,所有材料一式五份。
五、联系方式
联 系 人:市科技局成果科 乔栋
联系方式:18647784289 (0477)8589510
电子邮箱:eedscgk@163.com
地址:康巴什区市府南街民和路科创巷市科创中心1113室
附件:
鄂尔多斯市科学技术局
2021年11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