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稳外贸稳外资工作的意见》(国办发〔2020〕28号),引导加工贸易梯度转移,建立东中西产业合作互济长效对接机制,推动与区经济协调发展,商务部决定培育建设一批国家加工贸易产业园(以下简称产业园)。按照《商务部办公厅关于开展加工贸易产业园申报认定工作的通知》(商办贸函〔2021〕125号)要求,现将有关事项函告如下:
一、认定范围
产业园选取特定的区域范围,由所在盟市作为申报主体进行申报,允许多区联报(一园两区或三区,原则上不超过三个区),总规划面积原则上小于60平方公里。
二、申报条件
(一)选址合理、四至范围及界址点坐标明确,基础及配套设施良好,符合我区国土空间规划要求。
(二)承接产业具备一定基础与规模,至少已经形成一个以上特色鲜明、优势突出的主导产业,对本地产业集聚发展具有一定带动作用。
(三)具备加工贸易发展潜力,对本地加工贸易和对外贸易发展的作用和贡献持续增强,创新引领能力持续提升。
(四)与东部地区结对共建产业园,加强产业对接、人才交流等合作。支持探索与欧美日韩、港澳台等国家(地区)合作共建,积极承接国际先进制造业转移。
(五)所在盟市政府高度重视,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已经或拟在土地、资金、税收、产业基金等领域出台针对性优惠政策。
三、申报材料
(一)产业园所在盟市政府报送我厅的请示(正本)。
(二)加工贸易产业园申报信息表(见附件2)。
(三)产业园加工贸易发展现状及潜力展望。需说明近5年(不足5年的,根据实际情况报送)加工贸易发展基本情况、产业链供应链状况、转型升级成效、发展潜力以及主要作用和贡献等。
(四)产业园建设实施方案。需说明总体概况、基础条件、目标定位、重点产业、空间布局、管理运营、政策资金保障措施等(见附件3)。
(五)如与东部地区结对共建产业园,需说明合作共建机制建立情况,提供双方签订的战略合作协议书复印件,以及共建阶段性成效等。
(六)产业园所在盟市及自治区自然资源部门出具的土地合规审查证明。
四、认定程序
产业园的培育认定按照“地方上报、集中审核、商务部认定”的程序进行。
(一)我厅负责按照商务部相关文件要求进行初核,确定申报名单,申报数量原则上不超过1家。申报材料务于2021年5月7日前报送我厅对外贸易处(含纸质材料和电子版)。
(二)商务部组织对省级商务主管部门上报的申报材料进行审核,并视情况进行实地复核。
(三)商务部按照相关条件,择优确定产业园名单,并在商务部网站上进行公示。
(四)对公示无异议的,商务部认定为国家加工贸易产业园。
联系人:李嘉
电 话:0471-6946796
附件:1.国家加工贸易产业园申报书编写指南
2.国家加工贸易产业园申报信息表
3.国家加工贸易产业园建设实施方案编写提纲
2021年4月14日
附件1
国家加工贸易产业园申报书编写指南
一、总体要求
申报国家加工贸易产业园需提供纸质版申报书一式三份,并提供一套完整的电子版申报书(可进行目录索引格式的PDF文档)。
二、主要材料
申报书应由6部分材料组成,具体排序和要求如下:
(一)封面。申报书封面上应注明产业园名称、申报单位、申报时间。
(二)目录。按照下列第(三)至第(六)项4个部分及其排序编制。
(三)申报主体上报自治区商务厅的请示(正本)。
(四)国家加工贸易产业园申报信息表。
(五)主体材料。按此函正文“三、申报材料”第(三)至第(六)项填报。每部分材料应独立成章,简明扼要。各部分材料按照相关申报材料项的先后顺序排列。
(六)相关文件复印件及其他相关证明材料。
三、信息表填报说明
(一)单位指产业园所在盟市商务局。
(二)基本信息、发展目标、开发运营模式根据此函“三、申报材料”中的“(四)产业园建设实施方案”填报。其中,产业园名称以盟市行政区域命名,如“内蒙古自治区XXX盟(市)加工贸易产业园”;资源条件包括产业园的区位条件、交通条件、口岸条件、产业条件、政策条件;目标市场指产业园产品主要销往的地区,若目标市场为境外,需说明具体国家和地区。
(三)主要措施填写已经或拟开展的措施。其中,政策保障措施指在财税、金融、土地、产业基金、人才等领域的政策措施;改革创新设想指在创新管理体制、优化监管方式、推进内销便利化等方面的改革创新举措;合作共建机制指与东部或境外地区开展的产业园合作开发模式或产业对接、人才交流等合作机制。
四、装订
统一使用普通A4纸打印,采用无线胶黏方式装订。
附件2
国家加工贸易产业园申报信息表
联系方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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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公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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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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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电话、传真和电子邮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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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讯地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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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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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业园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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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在城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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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展定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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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至范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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面积 |
平方公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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管理机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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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导产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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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源条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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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标市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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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规情况 |
符合所在城市国土规划 是□ 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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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展目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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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来三年 (至2024年) |
新增土地开发 |
平方公里 |
新增固定资产投资 |
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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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工贸易进出口金额 |
万美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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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业规模 |
(可分产业列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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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增承接产业转移企业数量 |
家,其中龙头企业 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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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增就业人数 |
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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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发运营模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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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发模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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管理运营模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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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措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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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保障措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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改革创新设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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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作共建机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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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在城市人民政府推荐意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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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盖章) 年 月 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