鄂府发〔2022〕36号

各旗区人民政府,市人民政府各部门,各直属单位,各大企事业单位:

《鄂尔多斯市商务和口岸发展“十四五”规划》已经市人民政府2022年第4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鄂尔多斯市人民政府

2022年3月22日

鄂尔多斯市商务和口岸发展“十四五”规划

《鄂尔多斯市商务和口岸发展规划》(下称《规划》)根据鄂尔多斯市委、市人民政府对经济“十四五”社会发展的总体部署,按照内蒙古自治区商务厅《关于印发内蒙古自治区“十四五”商务发展规划的通知》(内商规财字〔2021〕678号)、《鄂尔多斯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鄂尔多斯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2035年远景目标纲要的通知》(鄂府发〔2021〕1号),《规划》是我市首次编撰的商务领域专项规划,是未来5年内推进商务领域发展目标的总体性规划。《规划》既有效承接了“十三五”期间商务发展成果,又是鄂尔多斯商务经济的延伸和拓展。规划提出了“十四五”时期商务发展的主要目标:立足于新发展格局,充分利用政策、区位、产业等多种优势,促进内需和外需、进口和出口、招商引资和对外投资协调发展,加快培育竞争新优势。着力建设区域性消费和贸易中心城市、数字商务创新型城市、对外开放高水平城市。力争未来五年,内贸流通现代化水平显著提升,高层次开放型经济体系基本形成,国际经济合作竞争新优势明显增强,国际经贸关系全方位拓展,不断优化商务领域营商环境,奋力推动我市商务经济高质量发展。

第一章 规划背景

第一节 发展成就

“十三五”期间,积极扩内需促消费,推进现代流通体系建设,努力稳住外贸外资基本盘,不断提升口岸建设和管理水平,持续优化商务营商环境,为商务迈向高质量发展新阶段奠定了坚实基础。

消费基础作用日益增强。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累计实现2804.9亿元。3家企业被确定为“内蒙古老字号”品牌企业,沃尔玛、大润发、万达等零售批发企业先后入驻,品牌建设成效明显,消费品质不断提升。健康养老、家政等服务消费正在兴起。实体零售创新转型,智能、时尚、健康、绿色商品种类不断增加,适应了中高端消费群体需求。消费领域信用体系和维权机制不断健全,消费环境进一步优化。

流通体系建设成效明显。先后完成19个农贸市场升级改造、473家农村牧区便民连锁超市建设,实现了行政嘎查村全覆盖。启动城乡高效配送示范工程,已建成旗区日用品配送中心15家,便民连锁超市473个,快递物流分拣中心6个,快递网点414个,邮政综合便民服务站486处,形成了四级高效物流配送体系。电子商务与行业融合度不断提高,全市注册电子商务企业862户,电子商务零售交易额较“十二五”末期增长了3倍;电商扶贫成就显著,累计建设农村电商服务站213个,带动就业1028人,2020年农村牧区网销金额达到2581.84万元;建成6个“自治区级电子商务示范基地”,达拉特旗、杭锦旗、乌审旗、鄂托克旗入选“国家级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县”。市场运行监测、统计分析和信息服务不断增强,样本企业达到112家,生活必需品监测样本县级行政区覆盖率达到100%。

招商引资工作成果丰硕。2016年以来,实际利用外资累计实现71.1273亿美元,连续16年位居自治区首位。引资结构逐步优化,对接了华润、中华煤气、美液空、沃尔玛、天津物产、上海金广大道、协鑫集团等一批大企业,引进实施了“京东方”“天物供应链”“金广达道物流”“沃尔玛超市”“京东云”“万达”等一批大项目、好项目,全市入库项目累计371项,实现累计到位资金1400.68亿元。在招商引资中,注重发挥异地商会桥梁纽带优势,推动以商招商。

外贸转型升级稳步推进。外贸进出口总值实现318.94亿元。鄂尔多斯现代羊绒产业园、鄂尔多斯装备制造基地先后获批国家级外贸转型升级基地,鄂尔多斯市螺旋藻产业园区获批自治区外贸转型升级基地。鄂尔多斯综合保税区实现封关运营。成功参加了“中国国际进口博览会”“中蒙博览会”等系列国际国内大型展会,创新推进了对俄蒙合作机制,与“一带一路”沿线国家贸易往来日渐密切,连续5年入榜“中国外贸百强城市”。

境外投资水平继续提升。境外投资企业数量和规模不断增长,在境外新设立投资企业13家。截至2020年底,共有对外投资企业57家,协议投资总额37.8亿美元,投资地域涉及20个国家和地区,合作方式更加多样,国际产能合作不断深入。

口岸建设步伐不断加快。航空口岸实现对外开放,内陆开放的平台初步形成。口岸进境水果、食用水生动物和冰鲜水产品指定监管场地项目成功获批,填补了内蒙古自治区在该领域的空白。“一站式”大通关初步建立。国际贸易“单一窗口”得到全面推广应用,通关效率大幅提升。口岸安防设施设备不断完善,人员查控、危爆物品查缉、限定区域管控等方面的科技应用水平进一步提升。

商务营商环境持续优化。深化“放管服”改革,梳理精简审批事项,行政许可和其它行政权力项由原来的15项减少到8项(行政许可2项、其它行政权力6项),行政处罚项减少1项、承接下放事项1项、行政监督14项、行政处罚115项,减轻了市场主体负担,提升了政务服务水平。严格执行《外商投资准入特别管理措施(负面清单)》,营造了平等竞争、宽松便捷的准入环境。依法监管市场主体,不断推动监管全覆盖。

第二节 发展环境

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高质量发展是我市经济社会发展的主题,商务和口岸发展仍处于重要战略机遇期,但机遇和挑战都有新变化,必须积极抢抓机遇,有效应对挑战,努力开创全市商务和口岸高质量发展新局面。

从国际环境看,当今世界正经历百年未有之大变局。在新一代信息技术驱动下,新技术、新产品、新业态、新商业模式不断涌现,为商务发展带来难得的机遇。同时,国际环境日趋复杂,不稳定性不确定性明显增强,国际贸易和投资低迷。

从国内环境看,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进入新时代。国家提出构建新发展格局,内需活力将持续释放;更高水平开放型经济新体制的建设,为国际贸易和投资搭建了新平台。同时,消费需求显著提升、多元化发展和市场供给不平衡、不充分的矛盾仍然突出;我国国际贸易和投资结构不合理,稳增长面临严峻挑战。

从区内环境看,内蒙古开启建设现代化新征程。积极落实国家和区域重大战略,深化加强与几大区域经济圈交流合作,拓展了我市商务发展空间。同时,内蒙古面临着新旧动能接续不畅的问题,倚能倚重为特征的经济增长方式与资源环境要素制约所构成的矛盾日益尖锐。

从我市环境看,鄂尔多斯站在现代化强市建设新起点。城镇化率已经超过75%,城乡居民收入增速高于经济增速,随着多层次社会保障体系的建立,消费潜力将进一步释放;伴随产业结构的不断优化,能耗“双控”的坚决推进以及以碳达峰、碳中和为目标倒逼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必将推动生产、生活、消费和贸易方式的结构性变革,带来商务发展新机遇;跨境电子商务综合试验区、综合保税区、外贸转型升级基地等建设也必将为商务高质量发展带来新契机。同时,我市正处于新旧动能转换和高质量发展的攻坚期和突破期,服务业对经济增长的贡献率较低,招商引资增速趋缓等均给商务和口岸高质量发展带来了挑战。

第二章 总体要求

第一节 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届全会精神,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商务工作和对内蒙古重要讲话重要指示批示精神、自治区第十一次党代会和市第五次党代会部署要求,围绕我市“十四五”时期走好新路子建设先行区的战略定位,坚持党的全面领导,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坚持新发展理念,坚持深化改革开放,坚持系统观念,以改革创新为根本动力,以提高商务发展质量和效益为中心,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自治区一系列重大决策部署,积极融入新发展格局,加强高端要素培育,以完善商务发展生态系统为引领,在推动商务高质量发展上对标先进、追赶超越,构建商务和口岸发展新优势,建成内蒙古商务事业高质量发展的示范城市,实现商务和口岸新一轮跨越发展。

第二节 基本原则

坚持创新驱动。始终把创新摆在商务发展的核心位置,优化创新平台,集聚创新资源,营造创新环境,致力于制度、管理、商业发展模式等创新,推动传统商业转型升级,推广数字化应用,促进商务发展由要素驱动向创新驱动转变。

坚持融合发展。科学把握跨界融合大逻辑,强化商务发展的统筹融合,促进内外贸融合发展、内外资融合发展、城乡商贸融合发展、线上线下融合发展、商品服务融合发展、商旅文体融合发展,建立健全融合发展的体制机制,放大协同效应,培育商务发展新增长点,形成新动能。

坚持扩大开放。积极衔接国家“一带一路”建设,积极融入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呼包鄂榆城市群、呼包鄂乌一体化发展等国家、区域性战略目标中,深化与“一带一路”沿线国家(地区)经贸合作,深度融入“中俄蒙经济走廊”建设,创新合作方式,拓宽合作领域,抢抓国际国内产业链、供应链深刻重塑机遇,优结构、提质量,持续扩大高水平对外开放,以开放促改革、促发展。

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坚持人民至上,紧紧依靠人民,根植人民,以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为主线,以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为目的,在商务发展中精准聚焦民生领域的突出问题和难点痛点,精准对接人民群众的利益诉求和所思所盼,不断增强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第三节 发展目标

立足国内大循环、促进国内国际双循环,充分利用政策、区位、产业等多种优势,促进内需和外需、进口和出口、招商引资和对外投资协调发展,加快培育竞争新优势。着力建设区域性消费和贸易中心城市、数字商务创新型城市、对外开放高水平城市。

“十四五”末,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实现年均增长7%。物流业增加值实现年均增长9%。全面有效推进中国(鄂尔多斯)跨境电子商务综合试验区建设,逐步构建跨境电子商务完整的产业链和生态链。自治区级电子商务示范基地达到10家,外贸龙头企业达到17家,对外贸易进出口总额达到150亿元,进入全国外贸百强城市50强。招商引资水平进一步提高,引进国内(区外)资金达到500亿元。实际对外直接投资额累计达到40亿美元,对外投资企业累计达到70家。努力建成呼包鄂榆地区国际旅游集散中心、现代化综合航空货运中心和特色产品集散中心。商务营商环境的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水平不断提高。

表2-1 “十四五”时期市商务发展目标指标体系

序号

指标

2020年

现状值

2025年

目标值

指标属性

1

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增长率

-5.7%

年均增长7%

预期性

2

物流业增加值增长率

-2.3%

年均增长9%

预期性

3

自治区级电子商务示范基地

6家

10家

预期性

4

外贸龙头企业

14家

17家

预期性

5

对外贸易进出口总额

46亿元

150亿元

预期性

6

引进国内(区外)资金总额

289.46亿元

500亿元

预期性

7

累计对外投资总额

37.8亿美元

40亿美元

预期性

8

累计对外投资企业

57家

70家

预期性

到2035年,消费结构转型升级基本完成,多层次、多样化的品质性、升级型消费需求能够得到满足,区域内的人流、物流、资金流和信息流交汇集聚,基本建成区域性消费和贸易中心城市。数字技术和数据资源对商务领域的赋能效应充分释放,建成数字商务创新型城市;对外开放质量和效益显著提升,全面建成对外开放高水平城市。

第三章 全面促进消费扩容提质

第一节 培育区域消费中心城市

充分发挥鄂尔多斯地处多个区域协调发展战略重要位置和联结点的作用,以扩大内需为战略基点,深化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提升高端要素集聚、协同、联动能力,培育面向黄河“几”字弯、辐射西部的消费中心城市,打造多层次、多样化的消费城市功能。

打造多层级消费商圈。加强与新一轮国土空间规划的衔接,依托商业网点布局现状基础,立足全市统筹优化市级核心商圈、旗区级商业中心、重点商业街区、社区商业网点及交通枢纽商业的建设布局,防止低层次重复建设,推动商业多元化、特色化、差异化发展。完善商业网点体系,加快形成层级分明、跨界融合、模式创新的现代化城市商业网点体系。改造提升和培育发展一批步行街、商业综合体和文旅消费聚集区,通过注入国际、时尚、智慧等元素,提升现有商圈能级;谋划建设一批时尚特色商街、北国风光特色商街、文旅创意商街、特色商品小镇;围绕会展中心、体育中心、赛车城、赛马场等打造会展之都、赛事之城等商业新地标。

优化多层次消费供给。大力调整、优化消费的层次和结构,以适应高、中、低层次不同群体的消费需求。增加高端消费供给,加快集聚高端品牌资源,着力引进知名商贸企业在鄂设立总部,布局研发创新中心、运营中心等;鼓励搭建若干新品发布平台,支持举办新品集中发布的展会、商业节庆等活动,提升鄂尔多斯在中高端消费领域的影响力。优化中、低端消费有效供给,培育新的消费增长点,丰富消费市场供给,优化大众消费、品质消费,以质量、品牌、标准、技术、服务等为重点,提升消费的供给水平。

营造优质化消费环境。推进消费市场调查的公益性,组织旗区进行细分市场的消费需求大数据调查并对其公益性发布,降低企业在新产品、新业态和新模式创新中的消费需求调查成本。开展重点消费领域领军企业评选活动,为领军企业在财政补贴、税费减免、企业服务、企业融资、企业上市等方面提供支持,“以评促建”推进重点消费领域发展。推进消费领域信用体系建设,建立企业信用风险分类管理机制,完善个人信息保护制度和消费后评价制度。推动服务评价体系建设,规范服务流程,定期发布业内优质企业名录。鼓励企业开展商品质量、服务水平、购物环境等内容的消费体验评价并公开评价结果。

专栏1 培育区域消费中心城市专项

1.优质消费资源聚集行动。聚集国际国内优质品牌,打造品牌进入黄河“几”字弯市场门户枢纽,大力吸引知名品牌在鄂设立品牌旗舰店、总代理、折扣店。创新本地老字号资源,挖掘知名老字号传统技艺和品牌内涵,鼓励利用互联网、新零售拓展销售渠道。

2.优质消费客源汇聚行动。汇聚自治区内外商务客源,积极申请世界性、全国性、全自治区性的公务、商务活动承办权,汇聚高端商务客源。汇聚国内外旅游客源,推动全域旅游发展,开发重点客源市场。

3.高端商圈品质提升行动。东胜区,重点提升购物中心—每天百货、王府井—太古—万达商业中心,打造铁西新每天百货—玺建祥商业综合体—维邦商业步行街商圈,构建“一城三圈”消费空间格局,提高消费资源承载力,增强消费实现、消费创新与消费引领的引擎功能。康巴什区,积极推动引进国内一流商业综合体项目落地,提升中心城区消费品质;同时发挥会展中心、赛车城等的辐射作用,建设乌兰度假酒店、满世度假酒店等一批商业新地标,打造集“旅游+文化+会展+赛事+休闲+娱乐+购物”于一体的黄金商旅乐购消费线,推动与阿勒腾席热镇商业体的联动,形成阿康错位互补的高端商圈。伊金霍洛旗阿勒腾席热镇,强化太阳城、国贸百货、丽景广场、亿成商场等现有商业综合体的资源互通、协同联动,打造特色街商业集聚区。

4.本土特色品牌推广行动。借鉴“沙县小吃”模式,市、旗区两级分别设立推广基金,联合向南方市场推广鄂尔多斯羊肉,打造鄂尔多斯羊肉品牌,并以此为依托,推动更多优质农畜产品走向全国。

第二节 引导创新型消费

顺应居民消费升级趋势,把扩大消费同改善人民生活品质结合起来,在促进汽车、家电等传统商品消费回补和潜力释放的同时,顺应消费个性化、多样化趋势,以质量品牌为重点,引导消费向绿色、健康、安全发展,稳步提高居民消费水平。

提升传统消费。鼓励企业开展以旧换新,促进家电和电子产品等传统消费品更新换代,推动居民实物消费不断升级。完善促进汽车消费政策,大力推动新能源汽车消费,优化汽车使用管理服务,加快培育二手车交易示范市场。促进传统购物中心增加餐饮、文化、娱乐等多种服务消费业态,向消费体验中心、休闲娱乐中心、文化时尚中心等新型发展载体转变。引导实体商业转型升级,打造实体店与电商相互融合的新型零售业态;支持实体店开展体验、共享、协同等商业模式创新,打造消费新场景;推动闲置的传统商业综合体加快创新转型,通过改造提升形成一批高品位步行街。引导电子商务示范基地和示范企业带头应用推广“电子商务综合体验展”等商业模式。

培育新型消费。加快信息消费、数字消费、绿色消费、定制消费、体验消费、时尚消费等新模式新业态的发展。培育适应消费升级的中高端移动通信终端、智能家居、智能穿戴设备、超高清视频等新型信息产品,以及虚拟现实、增强现实、智能汽车、服务机器人等绿色智能产品。加快构建“智能+”消费生态体系,建设智慧商超、智慧商圈。鼓励企业充分运用现代信息技术,推进5G、大数据、云计算、人工智能等高新技术产业与重点消费领域融合,加快推进“网上菜场”“网上餐厅”“网上超市”“网上课堂”等数字生活新服务,推广“不见面”交易、“零接触”服务等新模式,满足群众便利消费需求。

推动夜间消费。鼓励主要商圈和特色商业街区与文化、旅游、休闲等紧密结合,积极发展“夜间经济”。加快东胜“民生广场—王府井—太古国际”、康巴什“蒙欣—乐康吧”、伊金霍洛旗“太阳城”等特色商业街、夜市改造提升。深入挖掘各旗区历史文化和产业特色,打造文旅结合、特色鲜明的商圈,丰富“夜鄂尔多斯”消费供给。支持具有发展潜力的特色街区打造“夜间经济示范街区”,鼓励开设深夜营业专区,注入影视、演出、讲坛等多形式文体消费业态内容,打造一批富有鄂尔多斯特色的夜间消费活动项目,培育多元化夜间消费模式。完善夜间交通、安全、环境等配套措施,延长游客消费时间,优化夜间公共交通,鼓励有条件的便利店24小时营业,提高居民夜间消费便利度和活跃度。

专栏2 引导创新型消费专项

1.推动商业零售创新升级。引导零售企业实施智慧化转型,开展线下体验、线上交易、移动支付等融合发展模式。支持企业通过大数据、云计算等信息技术解锁顾客消费特征,量身定制服务内容,提升个性化、柔性化服务水平。鼓励购物中心、大型百货等调整业态布局,形成文化、艺术、教育、餐饮、娱乐、体验和零售多业态聚合的新型复合消费业态。引导传统商超努力向全渠道平台商、集成服务商、供应链服务商、定制化服务商等转型。加强与国际国内消费领域知名创新型企业对接,引导其在我市布局新零售项目,打造一批有影响力的智慧商圈(街)、商店和集市。

2.推动产业业态融合发展。促进线上线下深入融合、商品和服务消费互动融合、流通和生产对接融合,打造一批商、旅、文、体、会联动示范项目。推进商贸与健康产业融合,大力发展社会化养老、温泉养生、避暑养生等产业融合项目。推动“文创+”发展,结合会展中心、体育中心、赛车城等项目,利用展会带来的巨大客流,实现会展业与其他产业融合发展。

3.推动绿色商场示范创建。鼓励引导大型商业综合体、商场等基础设施好、创建意愿强的企业积极投入到绿色商场创建中来,东康伊带头开展绿色商场示范创建,进而在全市范围内推广绿色商场行业标准,打造一批提供绿色服务、引导绿色消费、实施节能减排、资源循环利用的绿色商场。

第三节 促进服务型消费

推动商旅文深度融合,促进以文化、旅游、体育、康养、家政、法律等为重点的生活性服务消费持续提质扩容。

挖掘不同群体消费新需求。顺应人口老龄化趋势,培育开发适合我市的专业化、系列化老年用品市场和老年医疗保健、养老看护、家政服务、陪护陪伴、资产管理等服务消费市场。适应新生代群体的消费需求,积极发展时尚化、品牌化、个性化、高端化、绿色化、智能化和定制式消费服务。紧盯中等收入群体的消费特点,推动适合该类人群的智能家居、自动驾驶、绿色环保食品等用品市场和文化旅游、子女教育、休闲娱乐、学习提升、美容健身、艺术体验、智能科技等服务型消费的全面发展。针对疫情、受教育水平和婚育理念等对消费习惯的影响,推动线上购物、居家办公、外卖外带、家居商品、美容健身、宠物陪伴、知识付费等“宅经济”的大力发展。

发展住宿餐饮消费新特色。支持区域特色餐饮企业发展连锁经营和特许经营,做强一批跨地区、全国性的品牌餐饮连锁企业。弘扬蒙餐文化,加大蒙餐品牌塑造和特色餐饮发展,实施品牌和“老字号”振兴战略,推进蒙餐创新,培育蒙餐名菜、名点、名店,扩大草原美食文化影响力。开展创建商业名牌企业、商业服务名牌、商业服务明星推介评选活动,以特色创名牌、以品牌促特色。鼓励发展草原文化特色主题酒店,促进住宿业网络化、集团化发展。加强对餐饮业的规范化管理,推进餐饮行业标准化体系建设,鼓励住餐企业和行业协会参与行业标准的制定,重点加强住宿餐饮、食品安全、商品信息、从业人员资质等领域的标准化管理。

打造社区生活消费新场景。推进社区形态新型化、社区治理新型化、公共服务新型化,布局一批高水准的文化教育、健康医疗、智慧生活、餐饮娱乐等生活服务项目,建设一批产业服务型、文化教育型、商旅生态型、居住生活型新型社区,促进社区生活服务集聚式发展。打造“互联网+社区”公共服务平台,新建和改造一批社区生活综合服务中心,改进社会服务。加快建设便利店、社区菜店、社区餐饮、家政服务、美容美发、药店等社区服务商业设施,将智能化、品牌化连锁便利店纳入城市公共服务基础设施体系建设,打造一刻钟便民生活圈,在主城区建设50个一刻钟便民生活圈,旗人民政府所在地根据实际情况推进一刻钟便民商圈建设工作,形成布局合理、智慧便捷、规范有序、服务优质的城市便民生活圈,全面提升社区商业的便利化、标准化、智慧化、品质化水平。

培育农村牧区消费新热点。推动县域商业体系建设,挖掘和激活农村消费潜力,开拓城乡消费市场,完善城乡融合消费网络,提升以乡镇为重要载体的城乡融合消费网络节点,畅通城乡双向联动销售渠道,引导优质商品和服务向农村延伸,推动农村消费梯次升级。大力推进“智慧乡村”建设,提高农村牧区生活便利化、智慧化水平,缩小城乡居民在服务消费上的差距。扩大电子商务进农村覆盖面,建设市级电商大数据平台,深化电商大数据运用,以大数据引导农畜产品精准化生产销售,科学配置农村牧区物流资源,打通农村牧区物流配送“最后一公里”。

专栏3 促进服务型消费专项

1.打造社区生活服务消费新场景。优化城市商业网点布局,加快建立“一刻钟便民消费圈”。推进社区商业网点统一规划、定位、布局、管理,鼓励创建社区商业生态示范品牌,推动社区商业形态创新升级,营造社区商业消费新场景。支持新零售企业下沉社区、改造老旧社区商业形态。支持电子商务企业整合线下社区商业网点和便民服务网点资源,搭建智慧社区商业平台和社区共享服务平台,开展定制配送、物流分拨、快件收取、电子缴费等服务。

2.培育农村牧区服务消费新热点。畅通农村商贸服务渠道,建设市级电商大数据平台,深入实施农村牧区消费升级行动计划,发展智慧化生活服务模式。通过增加政务信息、便民信息、养老、医疗、土地流转等服务功能,实现“一网多用”,为农牧民日常生活提供便利,同时打通农村牧区物流配送“最后一公里”。鼓励邮政、银行、通信等行业企业开发适合农村牧区消费特点的小额贷款、金融、保险、通信等产品和服务。

第四章 统筹推进现代流通体系建设

第一节 加强基础设施建设

推进商贸流通基础设施升级改造,加快推进新一代信息基础设施建设,完善主要交通站点配套商贸设施,加快公共场所引导标识和便利化服务设施规划建设,提升流通基础设施信息化便利化水平。

加强商业和流通配套设施建设。加强对商业功能和交通功能的协调性研究,对重要商业流通基础设施实行政策性倾斜。打造全方位商业景观,以风格统一、功能各异、主题凸显为目标,设置与建筑风格相统一的商业配套,如垃圾箱、自助售货机、服务咨询亭、休闲座椅以及公共艺术品类的景观小品。主要交通性道路、河道两侧开放空间界面,根据周边道路等级及功能不同,配套不同类型的植被和设施。

加快新一代信息基础设施建设。加强关键数字网络基础设施建设,推进以5G为核心的新一代信息基础设施建设,推进商圈(街)、景区(点)、机场、火车站、汽车站、公交站(点)、酒店、宾馆、饭店等主要消费场所区域光纤宽带、无线网络、5G信号等全覆盖。引导商圈(街)、旅游景区(点)、文化展览体育场馆等消费场所拓展智能化、网络化全渠道布局,增加互联网、大数据、AR(增强现实)、VR(虚拟现实)等现代技术的运用,构建场景化、智能化、立体化的消费环境。

专栏4 加快新一代信息基础设施建设专项

完善数字化交易配套服务设施。支持数字贸易基地、文化贸易基地建设,建立服务贸易新型网络平台,构建服务贸易综合服务平台,扩大中转、分销、仓储等特色服务业务。

提升便民服务设施建设水平。加快旅游咨询中心和集散中心、新能源汽车充电设施、公共厕所、停车场、无障碍设施等基础设施的布局和建设。完善社区公共服务建设,建立健全集便利店、快餐店、菜市场、配送站、再生资源回收点及健康、医疗、家政养老、看护、教育、娱乐等大众化服务网点于一体的社区综合服务中心。建立健全农村牧区公共服务设施,将农村牧区市场流通体系建设纳入城镇化规划,培育一批集零售、餐饮、文化娱乐、配送等一体的多功能乡镇商贸中心。推动建立符合当地民俗习惯的便利化、专业化、特色化生活服务机构,促进农村牧区生活服务业加快发展。

构建城乡物流网络配送体系。补齐全市现代物流业发展短板,加快融入全国铁路、公路网络,统筹物流枢纽设施、骨干线路、区域分拨中心和末端配送节点建设,优化物流通道,加快形成内外联通、安全高效的物流网络。进一步完善市、旗区、苏木乡镇、嘎查村四级物流网络配送体系,增设旗级快递物流分拣中心,加快布局苏木乡镇物流节点和嘎查村级公共服务站点,改造提升农村寄递物流基础设施。加大对物流基地、现代仓储、农畜产品仓储保鲜冷链系统等基础设施的投入建设,加大农畜产品分拣、加工、包装等一体化集配设施建设支持力度,支持建设具有产地预冷、贮藏保鲜、低温配送等功能的公共冷链设施,鼓励引导各类主体建设前置仓、分拨仓、共享仓,提高企业、产业、区域间协同发展能力。

第二节 健全现代流通体系

深化流通体制改革,统筹推进现代流通体系建设,培育壮大流通主体,发展流通新技术新业态新模式,加强现代供应链体系建设,完善流通领域制度规范和标准,提升流通效率,降低全社会交易成本。

加强现代流通主体建设。培育一批具有全区乃至全国性竞争力的现代流通企业。加强流通企业信息化建设、品牌化建设;鼓励流通企业开展连锁经营,降低成本,提高流通效率;鼓励流通企业加强供应链管理,提高流通运行质量;鼓励有条件的流通企业“走出去”,实现全国全球要素优化配置和资源整合。有选择地扶持一批代理商、批发商、零售商、物流运输公司等专业化流通企业,在融资信贷、信息披露、行政审批等方面提供便利。扶持中小流通企业发展,推进供应链改造和数字化水平,提高其抗风险能力。

促进现代供应链体系建设。重构以供应链整合为核心的流通体系,特别是重塑上下游、产供销有效衔接。重点围绕供应链标准化、智能化、协同化、绿色化和统一标准体系、统一物流服务、统一采购管理、统一信息采集、统一系统平台,开展现代供应链体系建设。发挥“链主”企业的引导辐射作用、供应链服务商的一体化管理作用,加快推动供应链各主体各环节设施设备衔接、数据交互顺畅、资源协同共享,促进资源要素跨区域流动和合理配置,提高流通运行效率,打通流通产业链供应链堵点,推动供需协调匹配。

加快应急流通体系建设。重构突发事件应急流通体系,特别是供应链服务体系,完善应急供应链的智慧分级响应机制和联防联控机制。要从供给、需求、设施设备、信息、政策等方面建立应急供应链服务体系,利用大数据和可视化技术,加快建设集应急物资生产储备、交通运输、分发配送等各方面信息的应急物流与供应链协同调度平台,确保应急资源可找、可取、可用、可控,建立储备充足、反应迅速、抗冲击能力强的应急流通体系。

推进流通标准体系建设。加快流通标准体系框架建设,按业务领域构建以国家标准为引领、行业和地方标准为主体、企业标准为补充的我市流通行业标准体系框架。加强基础类标准研究,推动与流通紧密相关和涉及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健康等领域标准制修订工作,加快制订行业分类、业态分类、商品分类、重要流通技术等标准。大力推进标准宣传贯彻和示范建设。加强农产品、物流、电子商务等重点领域的标准化建设。

专栏5 推进流通标准化建设专项

1.增强农产品流通标准化。加快农产品批发市场、零售市场、拍卖市场、仓储物流、冷藏运输、包装标识等标准化建设。推动农产品仓储、转运设施和运输工具标准化改造,开展冷链标准化示范,完善跨区域农产品冷链物流体系。推动绿色技术标准推广和应用,支持以标准化托盘为切入点的周转箱(筐、笼)的循环共用,提升农产品市场节能减排水平。鼓励农产品批发市场开展绿色市场认证、环境及质量体系认证,鼓励农产品批发市场设立标准化销售专区,推进农产品质量等级化、包装规格化、标识规范化。支持建设重要农产品质量追溯体系。

2.推进物流标准化。指导支持准旗、乌审旗、鄂托克旗做好物流标准化试点,加强项目管理和绩效评价,确保试点有序推进、取得实效。指导东胜区、康巴什区、伊金霍洛旗推进城市共同配送试点,推动相关行业标准实施应用。积极培育商贸物流标准化重点推进企业,形成一批物流标准化应用示范企业队伍。

3.加强电子商务标准化。围绕电子商务通用基础、应用、服务、管理等领域,构建科学合理、层次分明的电子商务标准体系。以规范电子商务企业行为、提高行业质量和提升行业水平为核心,着力推动针对电子商务交易主体、交易客体和交易过程的标准制修订工作。

第三节 推动流通业数字化转型

迎接数字时代,激活数据要素潜能,加快流通产业全行业的数字化应用。推动跨界融合、线上线下融合,加快促进数字化新场景在流通领域的深度应用,推动对传统流通企业的数字化、智能化改造,不断催生新产业新业态新模式,继续做大做强电子商务,普及和深化电子商务应用,促进电子商务与我市经济的深度融合。

加强流通业数字化赋能。实施“上云用数赋智”行动,充分发挥海量数据和丰富应用场景优势,促进数字技术与实体经济深度融合,赋能传统流通业转型升级,催生新产业新业态新模式。鼓励互联网、物联网等技术在仓储系统中的应用,大力推进互联网+物流、物联网+物流和智慧物流,促进车源、货源和物流服务等信息高效匹配。推动交通运输、生产制造、展示销售、仓储配送、旅游健康等多行业的整合融合,引导流通企业利用其庞大的消费大数据资源、遍布全国的物流网络资源和平台优势,帮助生产企业上线推销产品,进行产品功能分析并改进产品设计,甚至工商联手设计新品牌、建立品销合一新模式,有效发挥流通企业先导作用。鼓励流通企业大力发展与生产制造企业、物流企业、金融企业及消费者互动基础上的全产业链流通模式。

加强平台经济建设。在云计算大数据的支撑下,发挥流通业双边市场特征,推动平台经济的构建,实现流通平台组织功能向综合型、拓展型、包容型的分享经济大平台全覆盖转变,使现代流通引导生产、激发消费的先导功能得以充分发挥。打造全市物流综合信息服务平台,并与国家、自治区平台相对接,引导中小流通企业通过联合采购、共同配送、特许经营、平台集聚等方式,提高中小企业组织化程度。促进供应链管理与电子商务深度融合,发展基于电子商务的供应链管理平台。

做大做强电子商务。培育一批区域特色鲜明、市场规模大、创新能力强、辐射范围广的电子商务龙头企业,支持申报国家和自治区电子商务示范企业。加大对电商产业园的规划统筹力度,进一步优化电商集聚区布局,引导各集聚区找准特色定位,体现特色、错位发展,支持申报国家级、自治区级电子商务示范基地。加快培育和引进一批综合性电子商务平台、第三方电子商务平台,大力发展垂直电子商务交易平台、移动电子商务。规范发展直播社交电商平台。鼓励本地零售企业与拼多多、抖音、快手等平台合作,拓宽社交电商、直播带货、虚拟实景等社交网络销售渠道,加快建设精细化的全渠道分销和服务体系。依托电子商务示范基地、园区、产业带等,吸引和集聚国内优质直播电商平台、直播机构、MCN 机构、直播电商经纪公司、直播电商服务机构,建设内容制造、视频技术、直播场景等“一站式”直播基础设施,形成直播电商集群效应,打造一批直播电商示范基地,孵化和培训一批网红品牌和带货达人,大力发展直播电商产业。

专栏6 推动流通业数字化转型专项

1.推动交易市场数字化转型。引导现有化工、五金机电、建材、汽车、机械设备、钢材等工业市场开展数字化升级改造,利用互联网技术建设供应链协同平台,做强交易撮合、商品集散、价格发现和信息交互等传统功能,拓展物流配送、质量把控、金融服务、研发设计、展览展示、咨询服务等业务功能,推进商品交付标准化、交易透明化和管理规范化。支持农副产品交易市场搭建线上线下融合的产销对接平台,发展“市场+平台+服务”模式,通过发展订单农业、产销一体、股权合作等方式,构建长期稳定的农产品流通模式。

2.推动电商助力乡村振兴。支持电商平台、电商企业、行业协会等组织开展各类产销对接会、品牌推广会、农民丰收节及年货展销会等活动,促进特色农产品线上线下同步销售。大力发展电商直播、网红带货、私域流量等新型营销模式,多平台、多渠道、全方位带动农产品销售。完成达拉特旗、杭锦旗、鄂托克旗农村电商示范项目示范创建工作。支持旗区农村电商配送体系,整合邮政、快递、供销、客货运各类资源和运力,建设旗、苏木乡镇、嘎查村三级物流配送网点,推动解决配送“最后一公里”问题。

3.构建社区便民电商服务体系。加快发展以社区生活服务为核心的电子商务,提升社区数字商务应用水平。整合社区零售、生活缴费、家政、医疗、餐饮、休闲等服务资源,构建“一站式”便民电子商务服务体系。鼓励社区商超、便利店、票务、生鲜配送、洗衣等企业(个体工商户)利用电子商务平台开展上门服务、社区配送等O2O服务。深化电商、快递企业与社区便利店、物业的合作,升级物流分拨、快件自取、电子缴费等便民生活服务,通过社区快递代收点或电子商务投递终端,切实解决城市电子商务配送“最后一百米”难题。

第五章 提升城乡市场体系

第一节 完善市场运行监测体系

建立行业运行监测机制。加强市场运行监测体系建设,不断创新监测方法、完善监测制度,提高监测结果的科学性和准确性。进一步优化样本企业结构,及时将规模大有代表性的企业纳入市场监测系统,剔除不具备代表性的样本企业;提高监测数据质量,提升市场监测样本企业报送率和报送及时率、准确率;加强监测分析转化能力,通过商务预报等平台发布市场监测信息,合理引导企业经营和居民消费。

健全行业安全预警机制。加强事先预防,发挥预警机制在维护重点行业和特殊行业安全中的前瞻性、预防性作用。有序推进产业安全数据库扩容工程,不断扩大预警监测样本企业覆盖面。加快针对食品、药品等关乎人民生命健康安全的重要产品的追溯体系建设,制定重要产品目录,加强消费品源头管理,推动溯源信息资源稳妥、有序向社会开放。

提升消费市场监管体系。坚持专项整治与日常监管并举,加大对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等失信行为的整治力度,规范服务市场秩序。完善落实消费环节经营者首问责任制和赔偿先付制度,健全重点行业侵权约谈机制、缺陷产品强制召回、严重违法失信企业联合惩戒机制。有关部门要充分利用大数据、云计算等新型科技手段,提升监管的信息化程度,加大跨部门协作力度,探索对流通新模式、新业态、新产品、新服务的跨部门协同监管。

完善市场应急调控管理体系。健全市场应急供应管理制度和协调机制,建立和完善地方储备、政府储备与商业储备相结合的商品应急储备体系。调整完善应急商品数据库,及时掌握相关应急商品产销和库存情况,保障信息传导畅通和组织科学有序。实施应急保供重点联系企业动态管理,保持合理库存水平,增强投放力量,合理规划设置应急商品集散地和投放网点。

第二节 加强商务诚信体系建设

健全市场化信用评价机制。引导市场化平台开展信用评价活动,培育发展第三方信用服务机构,支持信用调查、信用评估等行业加快发展。建立企业信用积分管理办法,鼓励行业组织开展以信用记录为基础的第三方专业评价,定期发布企业守信名单和失信名单;建立健全以信用为基础的新型分级分类监管机制,建立完善守信、失信“红黑榜”制度、跨部门联合惩戒机制及信用修复机制。实行企业信用与市场准入、政策优惠、政府采购等挂钩,促进企业诚信经营。

完善消费领域信用体系建设。完善个人信息保护制度和消费后评价制度,大力优化线上消费环境,加大力度打击网络刷单炒信等黑色产业链。充分运用信用信息共享平台、金融信用信息基础数据库等,建立健全企业和相关人员信用记录。

建立商务领域信用信息系统。开展商务诚信体系建设试点,建设覆盖线上线下企业的示范型信用信息平台。鼓励商会协会建立会员企业信用档案,推动建立产业上下游企业信用信息以及行政管理信息共享机制。

优化消费者权益保护机制。完善多元化消费维权机制和纠纷解决机制,畅通消费者维权渠道,加强消费者维权信息化建设,构建跨部门快速协调机制,形成线上线下相结合的消费者维权服务体系,提高消费者权益保护的能力、效率和精准度。

专栏7 加强商务诚信体系建设专项

探索建立家政行业信用体系。探索建立家政服务员和家政企业信用信息数据库,健全家政服务员跟踪评价制度和信用记录管理制度,鼓励家政企业诚信经营、优质服务。

第三节 提升专业市场水平

顺应消费趋势新变化,适应安全防疫工作的常态化环境,立足提升经营环境安全,加速线上线下融合、推进智慧市场建设、加强平台联盟合作,实现专业市场优化升级创新发展。

引导专业市场集聚化发展。强化规划引领,统筹经济地理空间、区域专业市场发展成熟状态和民生需求、综合交通与城市集疏运条件、专业市场与物流园区和各工业园区产业协同发展等因素,整合集聚、错位发展,按照规划项目布局推进专业市场集聚,加快构建现代化专业市场体系,形成统一规划建设的汽车综合服务市场、农副产品综合交易市场、高端家居建材综合市场、教育文化产业市场、仓储物流配送中心等专业市场。

加强专业市场平台联盟合作。加快龙头专业市场和优质经营商户的资源整合,建立合作联盟,优化和拓展流通渠道,提升行业影响力。制定品牌扶持政策,定期举办品牌系列培训班,强化品牌建设提升市场竞争力。加快线上布局,构建全渠道营销体系,深化线上线下融合,构建线上销售、线下体验的双线融合新模式和新业态。扩大专业市场商品辐射范围,拓展市场服务边界,提升专业市场对广大商户的吸附力和依赖度。

加快专业市场智慧化转型。推动专业市场从单一功能性、面向批发中间环节、依靠低小散商铺招租的模式向“多元化一站式产业服务平台”转变,从传统的交易场所和流通渠道向产业链、供应链的服务平台转变,通过不断地服务创新和资源整合,建立以专业市场为中心,连接上下游供应链的数字生态体系。构建起电子商务应用、智慧物流、智慧停车、智慧消防等智慧化的管理体系,不断提升智慧化系统在重大安全事件中的快速应对能力。搭建研发、设计、创意等产业服务平台,促进专业市场行业从“制造”转为“智造”。

专栏8 推动流通业数字化转型专项

1.整合改造提升各类商品批发市场。以推进商品批发市场改造升级为切入点,构建布局合理、功能齐全、现代化水平较高的商品批发市场体系。重点建设生产资料、日用生活品、农产品批发市场,抓好果品、蔬菜、海鲜、服装、汽配、建材等重点批发市场的整合改造提升,进一步突出商品市场的专业特色,增强综合服务功能。建设完善商品检测、统一结算、网上交易、加工售后等服务体系,逐步提升各类商品市场的现代化营销水平。

2.发展壮大会展经济。切实发挥市场在展览业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引导和鼓励专业市场和企业集团,以各自的产业基础和网络优势,投资组建会展经营公司,发展一批集展览、策划、咨询、工程、服务、广告、宣传、旅游等功能于一体的会展龙头企业。进一步完善会展产业基础设施,不断整合会展资源,充分利用好全市现有的会展场馆,围绕能源、化工、大数据、装备制造、蒙医药等方面的资源优势、产业基础和品牌特色,打造一批具有自主知识产权和地方特色、服务产业行业发展的品牌展会。引进实力雄厚的大型会展企业落户鄂尔多斯。争取国内外行业权威机构、国家有关部委、行业协会的支持,招展引会或共同举办展会。每年争取1-2场全国性的知名大型展会举办。

第六章 深化国内区域合作

第一节 推进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及

黄河“几”字弯都市圈协同发展

共同推进区域经贸合作。鼓励区域内商协会开展对接合作,组织企业开展不定期互访和经贸交流活动,拓展合作领域,深化合作层次。按照利益共享、风险共担原则,开展产业规划、招商引资、管理运营等方面合作,建立健全黄河流域及黄河“几”字弯都市圈商业协同发展合作机制,探索合作共建跨省区园区开发区。

共同推进展会合作举办。搭建产销对接平台,组织区域内企业参加黄河流域各省区、市县各类展洽会,搭建交流平台,促进合作,拓展市场。共享展会资源,推动企业参加区域内各省区、市县在举办或组织的专业展会,在展位分配、贸易洽谈等方面给予区域内企业同等待遇。

共同推进区域对外开放。鼓励组织召开黄河流域及黄河“几”字弯都市圈企业对外投资合作洽谈会,共同推动深度融入“一带一路”建设。倡导共建走出去公共服务平台,建立信息交流机制,共享渠道、信息、平台、外事等方面的资源,为企业提供境外市场需求、法律法规、市场准入等方面信息,合作开拓国际市场。

第二节 主动融入京津冀协同发展

在加强产业对接与精准招商,广泛开展面向京津冀地区的大型投资洽谈及招商推介活动的同时,紧盯世界500强企业、中国500强企业、民营500强企业、行业领先企业、大型央企等综合型(区域型)和职能型总部企业,充分利用京津冀大专院校、高端智库、国家级实验室集聚和人才集中优势,开展“招才引智”活动,加强商务工作经验学习培训,推进干部人才交流培训,促进人才双向流动,不断提高业务水平。

第三节 深化长三角、珠三角等区域合作

利用我市资源优势,围绕产业转型重点发展领域,依托现有开发区、工业园区、综合保税区等载体,瞄准长三角、珠三角等区域,大力开展产业延链、补链、强链招商引资和“招才引智”,积极开展招商推介、驻地考察等活动,加强我市煤炭产业延链补链项目的引进,探索高端装备制造、新能源、新材料、人工智能、生物医药、大数据等战略性新兴产业项目的引进,提升健康养老、电子商务、现代物流等现代服务业领域项目质量。通过以招商引资人才异地挂职学习等方式为纽带,以共建项目为抓手,建设一批园中园、飞地园区和托管园区。主动瞄准长三角养老市场,充分发挥我市生态、气候、人文等优势,推动区域之间养老产业的交流和互动,着力将我市打造成长三角的康养基地。

第四节 推进呼包鄂榆城市群、呼包鄂乌一体化发展

建设一体化流通体系。加快各种形式的商品要素流动,推动地区间资源整合,形成商贸和应急物流体系一体化。在流通企业信息化基础上探索推进大数据中心建设,搭建共享的流通信息平台。

建立项目招商联动机制。动态选取行业细分领域,开展重点产业链集中式招商攻关,引进一批优质产业项目,打造特征鲜明、引领产业发展的重点产业链,避免同质化竞争。

引导商贸服务业合作。加大在专项投资、贸易、文化等领域联合举办交流活动的频率;推行新型电商模式,促进跨省区、跨盟市经贸往来便利化。加大研学类教育培训、高档化个性化家政服务的协同合作。积极谋划文旅协同,策划具有五市代表性的精品旅游线路,建立旅游推广联盟,探索实现区域旅游“一卡通”,形成线路互连、客源互流、产品互补的统一旅游市场,合力建设一流的文化旅游目的地,打造特色化旅游品牌。

推进电子商务交流合作。推动“呼包鄂榆乌”的电子商务园区对接,促进电子商务产业示范基地、企业、商协会等开展沟通交流与合作。围绕跨境电商和农村电商发展、电商主体培育、电商公共服务,组织政府有关部门和企业负责人相互学习培训。推动五地电子商务人才、平台、产品等资源共建,实现共享发展。

第七章 提高对外贸易质量效益

第一节 提升优势产品竞争力

以“羊绒及制品国家外贸转型升级基地”“鄂尔多斯市装备制造国家外贸转型升级基地”“鄂尔多斯市螺旋藻及制品自治区外贸转型升级基地”为依托,打造更多的国家级和自治区级外贸转型升级基地,对传统优势产业、特色产业实现集中、集聚发展,拓展产品的领域和种类,提高传统产业的技术水平、加工深度和附加值,在传统产品市场获取更高的贸易利益。以知名企业和龙头企业为核心,推动质量安全示范建设,提高出口产品的技术含量和品牌效应,支持企业开展境外商标及专利注册,培育国际品牌。发挥现有产业和资源禀赋优势,着力打造新型煤化工、先进装备制造、新能源、新材料、羊绒纺织、农副产品、民族工艺品等优势产业,促进高端煤化工产品出口,提升市场竞争力,参与国际竞争合作,开拓国际市场。加快发展市场空间更大、产业关联度更高的现代制造业、战略性新兴产业产品贸易,努力提升高附加值产品和高新技术产品在一般贸易中的比重,提高产业竞争力。

专栏9 对外贸易高质量发展专项

强化外贸产业培育。一是集中培育汽车、采矿设备、新能源等装备制造产业,引导装备制造产业集群发展,逐步建成较为完整的装备制造产业体系。二是积极引进国内知名进口木材加工企业,与江西赣州、河北香河等国内家具生产基地形成联动,逐步发展壮大进口木材加工业态。三是支持鄂尔多斯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鄂尔多斯空港物流园区(综合保税区)加快引进高端电子制造业,通过政策引导,带动产业链上下游配套项目入区,逐步形成较为完整的电子产品产业链。四是着力推动羊绒产业振兴发展,推动相关产业向现代羊绒产业园集中,形成规模效应,振兴羊绒产业。五是积极引导化工企业开拓国际市场,用好东盟博览会、中阿博览会、阿里国际等国际性展会和电商平台,引导化工产品“走出去”,逐步改变外向度低的现状,不断扩大出口规模。六是充分挖掘绿色农副产品优势,培育外向型农畜产品龙头企业,带动农畜产品“走向”国际市场,扩大农畜产品出口。

第二节 提高加工贸易水平

积极申报国家加工贸易产业园,主动承接沿海发达地区与境外产业转移,吸纳零部件、原材料配套加工,形成产业集群。依托资源优势吸引知名跨国公司兴办加工贸易企业,促进加工贸易提质增效。提高羊绒产业加工贸易水平,改变依赖外部订单和贴牌生产的局面,鼓励企业拓宽销售渠道,扩大影响力,努力构建顶级产品和时尚产品,以国际通行的质量管理体系和行业认证来规范生产和贸易,使产品符合国际标准,提高国际化水平。大力实施“科技兴贸”“以质取胜”战略,在巩固汽车、电子产品、矿产品、羊绒及制品出口市场的基础上,大力发展新能源、新材料项目,提升出口产品科技含量。鼓励企业重点发展机电、装备制造业、互联网、蒙医药、新材料、环保节能和新能源等辐射带动和技术溢出能力强的产业,促进加工贸易向产业链高端发展,延长加工贸易国内增值链。

专栏10 对外贸易高质量发展专项

做大做强加工贸易产业。扩大鄂尔多斯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装备制造园区、综合保税区加工贸易规模,用好海关特殊监管区政策,鼓励加工贸易企业向海关特殊监管区集中,积极申报国家加工贸易产业园,打造加工贸易承接平台,主动承接发达地区加工贸易产业转移,延伸加工贸易上下游产业链,逐步形成产品配件和工艺配套的完整供应链。到2025年,全市加工贸易额力争突破50亿元。

第三节 充分发展服务贸易

进一步做好全市对外贸易综合服务平台企业培育,支持企业建设外贸综合服务平台,强化外贸公共服务,为外贸企业提供全面服务。依托大数据、物联网、移动互联网、云计算等新技术新载体,利用中国国际服务贸易交易会等投资促进平台,探索创新服务贸易模式,打造服务贸易新型网络平台,实现线上线下资源整合,促进制造业与服务业以及各服务行业之间的融合发展。积极培育和支持有条件的研发设计、信息服务、中介服务等企业开拓海外市场,进一步发展壮大现代物流、文化旅游、大数据信息服务、跨境电商、蒙医药等服务贸易,依托煤化工等传统产业积累的技术优势,积极推进能源装备、技术、服务走出去,打造对外贸易新增长点,提高服务贸易在外贸出口结构中的比重。拓展海关监管区域和保税监管场所的服务出口功能,扩充国际转口贸易、国际物流、中转服务、研发、国际结算、分销、仓储等功能,提升服务贸易水平。

第四节 扩大优质产品进口

办好中国(鄂尔多斯)国际羊绒羊毛展览会,借助中国国际进口博览会、中国国际消费品博览会等国际性展会平台,扩大先进技术和关键装备进口,发挥国家进口贴息和自治区边贸进口贴息政策导向作用,扩大机电设备和能源进口。支持我市企业扩大对发达国家先进技术设备、关键零部件进口,促进企业技术创新。扩大羊绒、矿石原料等的进口。适度扩大消费进口,带动居民消费结构升级。依托海关特殊监管区域试点推广保税展示交易,促进高品质消费品进口。

第五节 发展对外贸易新业态

以促进产业发展为重点,以扩大出口作为主攻方向,创新内陆跨境电子商务发展新模式,完善政策保障体系,推动中国(鄂尔多斯)跨境电子商务综合试验区建设,着力建设跨境电商信息化综合服务平台、线下综合园区平台、精准营销大数据平台和人才培养与企业孵化平台四大平台,重点构建信息共享体系、金融服务体系、智慧物流体系、电商信用体系、统计监测体系和风险防控体系六大体系,加快推进跨境电商与大宗出口、促进消费、综合保税区、中欧班列、口岸建设、乡村振兴、电商直播、快递物流、金融产业和双招双引十项融合发展,推动跨境电商产业基地建设与模式创新,逐步建立以综保区旗舰店为基地+N个社区(商圈)店的裂变商业模式,完善监管服务体系,发展跨境电子商务B2B、B2C、C2B、O2O 业务模式,基于“中心+外仓+内仓”模式,完成连接国际物流+金融+电商+O2O的生态全链路的整体战略布局,实现“跨境直营店、一店购全球”和“买全球、卖全球”的经营目标。努力把跨境电子商务综合试验区建成西北地区跨境电商进出口商品集疏交易集聚区、对外贸易转型升级先行区、监管服务模式创新先试区和内外贸融合发展典型区。

专栏11 对外贸易高质量发展专项

1.加快推进国家级跨境电子商务综合试验区建设。完善跨境电商基础监管设施等基础配套,鼓励有实力的企业发展跨境电商平台,在境外设立展示中心、分拨中心和零售网点,收购境外营销网络,支持中小企业通过第三方跨境电商平台开展业务,建设公共“海外仓”,融入境外零售体系,不断培育发展外贸新业态。

2.高效运营外贸转型升级基地。发挥鄂尔多斯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装备制造产业园、轻纺产业园两个国家级外贸转型升级基地和鄂托克螺旋藻产业园区自治区级外贸转型升级基地的外贸转型带动作用,完善转型升级基地规划方案、配套政策,培育行业龙头企业,做大做强电子、汽车、新能源装备产业,着力引进高端装备制造、知名羊绒品牌和大型生物化工企业,增强基地的品牌孵化能力。

第八章 扩大利用外资带动效应

第一节 优化利用外资结构

利用打造国家重要能源基地、装备基地、绿色农畜产品生产加工基地、战略性新兴产业基地和国内外知名旅游目的地的战略目标,在《市场准入负面清单》整体框架内,引导外资投向以商务服务、信息服务、科技服务、金融服务、物流服务为主的生产性服务业。鼓励外资投向新一代信息技术、生物、节能环保、新材料、新能源等战略性新兴产业,吸引外资发展高效能、高辐射、高技术的先进制造业。吸引知名跨国公司设立分支机构,积极推动研发中心、结算中心、采购中心和营运中心等功能性机构落地。加快落实鼓励总部企业实体化经营的支持政策,加大对总部企业拓展业务、经营便利化支持力度,依托央企设立各类大宗商品交易市场企业总部和进出口企业地区总部。鼓励外资对国有商业企业并购重组,支持跨国公司参与国有商业银行以及保险、证券业的改造,推动产业结构优化升级,促进产业间协调均衡发展。

第二节 突出招商引资重点

招商引资工作围绕“探索以生态优先、绿色发展为导向 的高质量发展新路子"的目标定位,以绿色低碳发展推动存量产业升级,以高端示范引领增量转型,加快构筑多能互补、多业并进、多点支撑、多元发展的产业发展新格局,以新能源产业、传统升级产业、未来新兴产业、现代服务业产业为主导方向,推进产业集群培育行动,聚焦18条重点产业链,实施“链长制”精准招商引资,全年、全员、全域招商,鼓励有条件的园区与国内外先进地区和龙头企业合作,采用政企共建、股权合作、飞地经济等模式共建产业园区,定向承接产业转移。突出重点园区招商,注重招商与引智相结合,用好用活“人才新政30条”“科技新政30条”和《鄂尔多斯市委 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鄂尔多斯市支持产业集群发展若干政策>的通知》(鄂党发〔2022〕3号)等措施,实现从引资金为主向引资金、人才、技术、管理、服务并重转变。

第三节 创新利用外资方式

加强与国外企业在高端制造、节能环保、电子、医药等高新技术产业领域开展合作,利用外资技术溢出效应带动产业转型升级。推动现有内资企业嫁接外资,通过前期贸易合作、配套合作、技术合作嫁接外资,形成资本合作,实现强强联手,促进企业加快进入国际产业循环体系。支持企业境外上市,增强企业持续投资能力。

专栏12 产业链招商引资

1.围绕产业链精准招商。围绕打造新能源产业集群,大力招引新能源重卡、绿氢、风光、储能等产业链项目;围绕打造传统升级产业集群,大力招引精细化工、氯碱化工、焦化下游、固废综合利用及新材料、轻纺、绿色农畜产品深加工等产业链项目;围绕打造未来新兴产业集群,大力招引航空、人才引进和培养、科技赋能、数字、生物医药及健康等产业链项目;围绕打造现代服务业产业集群,大力招引文化旅游、金融服务、商贸服务和现代物流等产业链项目。

2.瞄准大项目重点招商。紧盯世界500强企业、中国500强企业、民营500强企业和行业领军企业等,谋划一批重大产业盯引项目,建立项目库,引进一批投资规模大、效益好、产业带动强的“大高好强”项目。

3.完善全球招商网络。在我国港澳台地区和俄蒙等“一带一路”沿线重点国家或地区,借力驻外使领馆、海外联络处、中介机构、在鄂外资企业等,完善海外招商工作网络体系。瞄准以北京、上海、广州、深圳为龙头的京津冀、环渤海、长三角、珠三角地区,发挥政府驻外办事机构、内蒙古商会组织以及蒙商在外分支机构的作用,进一步拓宽和优化招商引资渠道,构建国内招商引资网络,加快推进规范化、专业化、市场化投资促进机制建设,鼓励调动国内外一切积极因素参与鄂尔多斯市投资促进工作。

第九章 提升对外经济合作水平

第一节 积极参与中蒙俄经济走廊建设

以推动基础设施互联互通、经贸合作创新和产业合作交流为核心,创新合作机制,全面加强与俄罗斯、蒙古国全方位、多角度的交流合作,增强产业互补和资源共享,推动区域快速发展,积极推动鄂尔多斯产品走向俄蒙市场,扩大对俄蒙进出口贸易规模,建成国家级中蒙俄博览会展与论坛中心,密切中蒙俄经济走廊和亚欧大陆桥经济关系,融入国内国际双循环,将我市打造成为中俄蒙经济走廊重要节点城市。加强中蒙俄产业合作,扩大轻纺产品、机械设备、民族工艺品、陶瓷制品等产品和高新技术产品出口规模。重点发展民族文化用品加工贸易、日用品加工贸易、电子产品加工贸易等产业。开设跨境电子商务俄蒙贸易专栏,对接国内阿里巴巴、敦煌网等大型跨境电商网站,实现与蒙俄的产品线上线下相互承接,开辟互联网“向北开放”创新平台。

第二节 推进境外资源开发利用

支持有条件的企业以独资、带资承包、总承包、BOT等方式,在境外开展公路、铁路、园区等基础设施建设,带动设备、技术、资金及劳务输出;加大煤炭、油气、金属等矿产资源勘探开发合作,支持我市蒙凯、博源、亿利等企业参与蒙古国塔木察格油田、南戈壁煤铜、乔巴山铀铅锌等金属成矿区和俄罗斯西西伯利亚油气区、远东金铁等金属成矿区开发,推进资源就地就近加工转化,发展“境外初加工—境内精深加工”的跨境加工模式,形成资源合作上下游一体化产业链。积极推动风能、太阳能等清洁能源领域合作,支持鄂尔多斯、博源等企业参与境外电厂建设与改造、煤炭清洁综合利用项目建设,鼓励我市蒙西、冀东等水泥、建材企业与境外开展产能合作,建立海外加工基地。引导规范企业合规经营,积极参与中亚地区天然气、铀、石油等战略性资源和金、稀土、银、铁、铜等矿产资源的有序开发与合作。加强与中亚西亚国家在油气和矿产资源等领域的引进合作,推进与欧盟国家在高端技术、高端装备、新能源、新材料等方面的务实合作,在互惠互利中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

第三节 拓展对外承包工程和劳务合作

鼓励和支持能源资源类大企业拓展海外业务的同时带动劳务输出,支持对外承包工程企业与境内外大公司合作,采取各种形式的分包,推动企业在建筑、铁路、公路和电力等行业进行合作并形成联合经营体,提高企业参与国际工程项目的综合竞争力。建立和完善对外劳务合作服务平台,促进劳务平台与区内高等院校、职业技术学校深度合作,加强外派劳务人员培训,提高劳务人员技术水平。加强与俄蒙及周边国家外派劳务多层面的磋商,改善对外劳务合作的法律环境和实际运行环境,积极拓展和提升对俄罗斯、蒙古国以及中亚地区的劳务合作空间。

第十章 主动融入“一带一路”建设

第一节 加强同“一带一路”沿线国家经贸合作

拓展深化与“一带一路”沿线国家经贸合作的领域与层次,支持优势企业到劳动力和能源资源丰富的“一带一路”沿线国家开展产能合作,探索共同出资、共同受益的资本运作模式,共同建设国际产业合作试验区。抓住当前中俄、中蒙睦邻友好关系整体向好机遇,加快推动向北开放重要桥头堡建设各项工作,加强与俄蒙在各领域的交流合作,鼓励有条件的企业在俄罗斯、蒙古国建设合作工业园区,搭建与俄蒙经贸合作平台,积极推动国际产能合作。发挥农牧业、能源等领域特色产业优势,加强与俄罗斯、蒙古国在农牧业领域的合作,鼓励引导有实力企业,在境外投资建设农畜产品基地、饲草料基地、农畜产品批发市场和加工贸易基地,建立稳定的境外供应渠道,推动农副产品、畜类产品等出口。健全完善重点国家(地区)投资促进网络体系,全面强化沿线国家的招商引资工作,支持和帮扶企业在沿线国家建立营销网络、知名品牌和研发中心,帮扶企业开展出境加工、资源开发、农牧业合作和科技研发等基地。

第二节 促进与RCEP签署国经贸合作

利用RCEP区域内自由贸易程度显著提升的契机,统筹“两个市场、两种资源”,健全区域内的要素市场体系;采用新技术推动通关便利化,促进新型跨境物流发展;采用负面清单作出投资准入承诺,提升投资政策的透明度;抓住区域内产业链与供应链合作的机遇,优化我市产业结构、延长产业链,提升产业附加值。深耕日本与韩国传统市场,大力引进跨国公司,扩大服务贸易开放,拓展外商投资领域。

第三节 推动对东南亚与港澳台的投资合作

推进电力、矿产资源开发、房地产开发、大宗商品的现货交易、羊绒及其制品的生产加工以及设立办事机构等领域投资合作。继续巩固和拓展鄂尔多斯鸿骏柬埔寨电力项目、内蒙古满世煤炭集团印度尼西亚矿业项目以及鄂尔多斯股份公司缅甸项目。重点加强与港澳台在投资、金融、旅游、会展、文化等领域的交流合作,通过共同举办投资洽谈会,特色优势产品展销会,旅游推介会等活动,吸引港澳台企业和游客到鄂尔多斯投资兴业。

第十一章 促进口岸经济发展

第一节 积极拓展国际客运航线

加快推进机场改扩建和功能设施升级改造,提高旅客吞吐能力。借力全域旅游战略,推动呼包鄂榆干线、支线、通用机场间的互通协作,加快旅游带通用机场工程建设,提升机场运力、增开主要客源地往返直达航班,完善通航点布局和航线网络,持续加大机场市场营销和航线开发力度,实现开通俄蒙主要城市航线常态化,加强与“一带一路”沿线国家国际航线合作沟通和协调,增加国际客运航线。加快构建空中交通走廊,构筑高效便捷的国际旅游通道。以“互联网+航空+旅游”的模式,打造航空资源与旅游需求整合的服务平台,努力建成呼包鄂榆地区国际旅游集散中心。

第二节 发展国际航空货运业务

推进机场新货运中心项目建设,建设电商仓库、过境中转仓、普货仓、特殊商品仓等仓储区,建成现代化综合航空货运中心。发掘货邮运输市场潜力,大力发展空铁联运、空陆联运,积极发展航空物流,提高货邮年吞吐量。积极参与推进中蒙、中俄直通国际快递邮路建设。促进航空物流集散地、通用航空和现代服务经济园区的建立和发展。鼓励支持国内外大型企业设立基地航空公司,完善集疏运体系,加密航线航班,构建覆盖中亚、欧洲等“一带一路”沿线国家航线网络,着力打造空中丝绸之路。

第三节 完善口岸配套功能

加快口岸基础设施和配套项目建设。推进口岸出境免税店建设,争取获批国际邮件互换局,并开展与之配套的国际邮快件监管中心项目建设,发展国际邮快件分拣业务。推进机场平行滑行道项目建设,提升口岸国际航班运输保障能力。推进口岸腹地教育、医疗、住宿、餐饮等配套建设。提高口岸资源配置效率,促进航空口岸、国际陆港、铁路功能叠加、集约发展。推动鄂尔多斯航空港区与外部高速公路、城市主干道相连,形成一环多放射的外部路网结构,保证内部路网与周边高速路入口的快速连通。

打造一流口岸通关环境。加大硬件设施设备投入,不断更新自助通关、自助值机等自主化、智能化通关设备,提高口岸通关便捷度。持续改善待检区、行李提取区、候机区环境,在机场航站楼、空港物流园区设立进口商品直销中心和跨境电商体验店,逐步增加在核心城区设立分店,为旅客提供便捷优惠的购物环境。积极争取机场落地签、72小时过境免签等政策落地。优化航线网络与政策支持并举,有效降低旅客出行成本,形成地区比较优势。打造高效便捷、精致优美、服务一流的口岸通关环境。

专栏13 口岸发展专项

建设指定监管场地项目。推进航空口岸进境水果、食用水生动物和冰鲜水产品指定监管场地项目建设,并推动项目验收,不断完善口岸基础配套,逐步发展水果、水产品等特色产品进口业务。

第四节 协同推进综保区开发运营

提升综合保税区开放引领作用,实现政府主导和企业市场化运作“双轮驱动”,激发综合保税区运营市场活力。加快综合保税区创新升级,加大招商引资力度,精准对接目标龙头企业和相关配套企业,积极承接加工贸易产业转移,发展壮大保税加工、保税物流和保税服务等产业。大力引进和培育一批产业特色突出、出口规模较大、外向度较高的外向型企业,重点发展食品保税加工及仓储、电子元器件来料加工、羊绒保税加工及仓储和国际采购及贸易,培育发展保税展示及交易、跨境电商、离岸金融服务、服务外包和检测维修等新业态,按照“内外联动、以内带外、以外哺内,建设环区经济发展圈”的思路,立足本地区精密制造、羊绒制品、汽车贸易、保税物流等产业优势,推动综合保税区发展成为西部地区有影响力和竞争力的加工制造中心、研发设计中心、物流分拨中心、检测维修中心、销售服务中心,打造内蒙古自治区开放型经济新高地和外向型经济引领聚集区。

第五节 推进内陆港项目建设

加快推进内陆港各项配套基础设施建设,特别是鄂尔多斯空港物流园区铁路连接线引入港区项目建设,争取将园区铁路专用线项目纳入全市“十四五”规划,将空港物流园区重点物流节点、区域物流中心纳入全区铁路建设规划,为内陆港启动运营提供保障。大力发展煤炭等大宗商品集装箱运输业务,打造公铁、铁海多式联运、畅通高效的综合运输通道,实现内陆港与国内铁路、公路无缝对接、双向联运,强化区域周边各类物流平台的功能对接融合。与天津港、秦皇岛港、郑州国际陆港开展深度合作,与鄂尔多斯综合保税区联动发展,实现区港联动。

专栏14 口岸发展专项

发展平行进口车业务。加快推动鄂尔多斯空港物流园区入区铁路连接线建设,推进国际陆港配套项目建设,尽早建成启用国际陆港,依托国际陆港项目,积极争取开通内陆城市铁路口岸,同步申建汽车整车进口口岸,依托整车进口口岸和综合保税区研究推进平行进口车业务。

第六节 稳步有序开行中欧班列

基于鄂尔多斯外贸产业特点,加大中欧班列开行力度,充分利用伊金霍洛旗鑫聚源集装站,开行临时班列,优选东胜西站为中欧班列长期发运场站,加快推动东胜西货运站建设,完善集装箱站台、铁路海关监管场所等基础配套建设,加快推进中欧班列与综和保税区在保税仓储方面互动发展。加强与满洲里、二连浩特等中欧班列通关地区通关协作,探索成立中欧班列专业运营公司,为外向型企业提供更加便利的服务。支持本地企业参与中欧班列运营,提升中欧班列集货和通达能力,支持企业使用鄂尔多斯中欧班列开展进出口业务和落地加工业务,去程发运汽车等大宗商品,回程进口木材等原材料,推动中欧班列“去回程”双向增长,建设欧亚高速运输走廊,拓展发展新空间,促进全市对外开放。

专栏15 口岸发展专项

1.推动中欧班列“双向”增长。加快完善中欧班列基础配套和支持政策,打造呼包鄂榆地区班列发运中心,推动市内铁路网建设,实现与甘其毛都、满都拉、二连浩特、策克等口岸以及沿海港口便捷互通,优选东胜西站作为班列发运站,推进成立班列运营平台公司,实现中欧班列专业化管理市场化运营,统筹外贸产业与中欧班列联动发展,加密鄂尔多斯-莫斯科班列,增开鄂尔多斯-德黑兰等班列,去程发运汽车等出口产品,回程进口木材等落地加工原材料,有效推动中欧班列双向增长。

2.发展进口木材加工业务。引进国内知名进口木材加工企业,与江西赣州、河北香河等国内家具生产基地形成联动,依托(鄂尔多斯—莫斯科)中欧班列推动开行俄罗斯回程“木材班列”,促进木材产业落地我市,并带动与之相关的家具、建材等产业发展,逐步发展壮大进口木材加工业态。

第十二章 优化商务领域营商环境

围绕《鄂尔多斯市委办公室 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鄂尔多斯市对标先进建设最优营商环境行动方案(500条)>的通知》(鄂党办发〔2022〕5号),提升商务营商环境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水平,深化“放管服”改革,推动投资贸易便利化自由化,打造一流的政务、市场、法治环境,促进商务工作高质量发展。

第一节 优化便捷高效政务环境

提高审批服务效率。推行“一件事一次办”“一证(照)通”改革,严格落实“三集中、三到位”,实现“一网办”“掌上办”“一次办”“帮您办”,推行“拿地即开工”模式,积极推进政务服务事项线上线下一体运行,及时动态调整权责清单和大厅窗口审批事项,提高服务效率。实现办理要件和办事指南标准化、规范化。

加强惠企政策服务。即时向企业推送国家、自治区及我市支持内外贸企业发展的优惠政策,进一步提高政策的知晓率、通达率,切实解决政策落地“最后一公里”难题。实施一次性告知清单制度,落实首问负责、限时办结等服务制度。当好企业“服务管家”,做好为企业送“服务包”工作。完善外商投资信息服务平台,在官网增设外商投资政策宣传栏,公布中英文对照的外商投资指引、投资环境介绍及投资项目库。

做好重点跟踪服务。建立商务领域重点联系企业包保服务的沟通联系机制。对重点企业、重点项目建立清单管理制度,提供“全程式、跟踪式、保姆式”服务,完善“一事一议”“一企一策”工作机制。用好全区招商引资项目管理系统,从项目签约、筹建、证照手续办理、生产准备、投产经营全过程实行跟踪服务。

第二节 营造公平竞争市场环境

放宽市场准入。坚持竞争中性原则,保障各类所有制企业依法平等使用资源要素,公平参与市场竞争。全面落实准入前国民待遇加负面清单管理制度,推行外商投资企业商务备案与企业登记“一窗办理”。加强公平竞争审查,进一步完善工作机制,强化社会监督,开展政策措施抽查,及时清理涉及市场准入的排除、限制竞争的政策文件。

规范市场秩序。聚焦关系人民群众消费安全和违法违规问题易发多发的领域,开展专项整治,严厉打击侵权假冒、不正当竞争、合同诈骗、侵犯知识产权等破坏市场经济秩序的犯罪行为,依法保护投资企业的合法权益。加大对失信市场主体的抽查频次,提高精准监管效能。

扩大市场开放。制定出台鄂尔多斯市推进高水平对外开放的意见及相关开放发展工作激励办法,创新对外开放措施。梳理并落实国家、自治区关于支持企业“走出去”的政策,为企业走出去提供服务。

第三节 打造公平正义法治环境

线上线下监管。健全随机抽查与传统监管协同机制,出台推广随机抽查机制体制方案、实施细则,强化线上线下一体化监管。完善“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机制,加强执法协同和监管数据归集,进一步完善“互联网+监管”系统风险预警模型,形成风险预警线索推送、处置和反馈机制。对照发改部门要求标准,落实企业信用体系建设和“双公示”等工作要求,构建“诚信兴商”新格局。

包容审慎监管。按照鼓励创新的原则,探索创新监管标准和模式,对新技术、新产业、新业态、新模式等实行包容审慎监管。着力推行柔性监管、智慧监管。探索“沙箱监管”措施和试错机制,设置安全阀及红线的触发式管理,不断优化管理制度和规则,鼓励企业在试点示范中逐步探索规范相关领域产品、服务及安全标准。优化商务领域新兴产业风险防控机制,科学研判和评估监管中发现的具体问题,分类监管、精准监管,提高风险防控能力。

信用分类监管。以鄂尔多斯市公共信用平台为载体,结合行业管理数据,建立更加精准的行业信用评价模型。加强信用分类管理,根据信用等级高低实施差异化监管措施。实现政务服务平台与信用信息平台数据共享,推进在行政管理事项中查询和使用信用记录,确保每个审批事项都信用记录核查。推动公共信用信息嵌入业务系统和执法监管系统,构建事前信用承诺、事中分类监管、事后奖惩修复的监管体系。

第十三章 加强规划实施保障

第一节 完善组织领导机制

充分发挥党的领导核心作用,提高驾驭商务发展能力,为全面落实发展规划提供坚强的政治保障。建立健全分工责任制,建立商务发展领导小组,根据发展目标、重点任务明确责任分工。完善商务工作统筹协调机制,优化与发改、财政、金融、税务等部门间、层级间的分工协作,合力推动规划落实。优化重点项目(企业)联系服务机制,做好服务保障,推动商务领域重点项目落地。

第二节 强化财税金融扶持

完善财政资金扶持政策,充分发挥财政资金在促消费、稳外贸、稳外资等方面的作用。落实税费优惠扶持政策,抓好国家和自治区出台的有关促进商贸流通业发展的各项税费政策宣传和落实工作,强化督促检查,确保政策落地见效。鼓励金融机构和商务企业开展多种形式的合作,搭建投融资平台,创新融资担保方式,拓展企业融资渠道,满足企业融资需求,降低融资成本,提升金融服务可获得性。

第三节 加强人才队伍建设

立足商务发展实际,建设高素质商务人才队伍,积极探索和创新商务人员培育和引进机制,重点培育和引进我市紧缺的经营管理人才、经贸人才、数字商务专业人才等。完善商务人才培育和引进的各项优惠政策和保障措施,优化商务人才发展环境,促进我市商务人才结构不断优化。加强商务部门人员能力建设,完善商务部门人才培养体系,全面提升商务部门人员在内外贸服务、招商引资、商务执法等方面的工作质量;提高政治站位,做到对党忠诚,心系人民。

第四节 健全监测考评体系

制定、完善年度实施计划和专项规划、配套政策,对规划实施情况进行动态监测,对关键环节、重要节点、大型项目开展跟踪监测和分析研究,及时发现并解决问题;在规划实施中期和终期阶段,组织开展全面评估,并引入第三方评估,强化规划实施评估的客观性、准确性。完善考核评价机制,做好动态评估考核,督促规划目标和任务按期实现。建立立体化考核体系,多渠道、多层次、多侧面了解干部,坚持“三个区分开来”,全面准确反映考核对象情况。完善差别化考核体系,考核结果作为各级人民政府领导班子调整和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奖励惩戒的重要依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