鄂府发〔2024〕28号
各旗区人民政府,市人民政府各部门,各直属单位,各大企事业单位:
《鄂尔多斯市新能源智能网联汽车示范应用和产业发展三年行动计划》已经市人民政府2024年第7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组织实施。
鄂尔多斯市人民政府
2024年4月22日
鄂尔多斯市新能源智能网联汽车示范应用和产业发展三年行动计划
为加快布局新能源智能网联汽车产业,推动我市汽车产业与互联网、信息通信、能源等行业深度融合,按照《新能源汽车产业发展规划(2021-2035)》(国办发〔2020〕39号)、《智能汽车创新发展战略》(发改产业〔2020〕202号)及《鄂尔多斯市新能源智能网联汽车示范应用实施方案》(鄂府发〔2023〕6号)精神,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行动计划。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考察内蒙古重要指示精神,立足新发展阶段,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构建新发展格局,以产业集聚、创新发展为目标,统筹整体和局部、近期目标和中远期目标、政府和市场关系,着力激发市场活力,发展新质生产力,全力推动新能源智能网联汽车整车及新型零部件、基础设施赋能及运营、智能网联创新应用、特色产业生态集聚发展,培育经济新增长极,助力产业结构转型升级。
(二)基本原则
统筹部署,分步推进。通过政府引导、平台实施、一体谋划、一体部署、统筹推进,高质量落实好各项任务。结合全市产业基础情况,合理布局、把握节奏,分阶段部署任务,实现质效提升。
加强协作,融合发展。突出协作联动,加强信息互通,深化合作共享,推动新能源智能网联汽车与智能交通、智慧城市、智慧能源等产业融合发展。
市场导向,应用先行。以市场需求为导向,营造激励创新的市场环境,充分发挥企业和个人在创新中的主体作用,持续开发和探索智能网联汽车创新应用场景,以智能网联技术赋能不同场景应用。
安全为先,绿色低碳。建立健全产业监管制度和标准规范,强化对安全风险的预防和管控,推动绿色低碳、节能环保转型。
(三)总体思路
以特色场景培育创新应用标杆。通过城市级示范应用,加速V2X网络、路云基础设施部署,打造架构相同、标准统一、业务互通、安全可靠的城市级“车路云一体化”基础设施环境,丰富智能网联汽车应用场景,形成可复制、可推广的经验做法。结合全市资源禀赋优势,将干线物流、智慧矿山、城市客运、低速功能型无人车等特色场景作为发展重点,探索培育各类应用场景下的标准规范和商业模式,形成标杆。优化政策环境,构建各类市场主体互融共生、分工合作、利益共享的新型产业生态体系,实现产业高质量、可持续发展,为“车路云一体化”提供鄂尔多斯经验。
以示范运营促进产业集聚发展。组建国资产业服务与运营平台,围绕“车、路、云、网、图”建设车路协同自动驾驶城市级测试验证与示范运营环境,服务和支撑新能源智能网联汽车开展商业运营,为智能网联汽车规模化发展创造条件。打造城市级测试服务平台,多角度培育智能网联汽车新型高附加值产业链条,以良好的产业发展环境与运营服务,推动产业集群集聚发展。
以产业转型助力发展动能转换。以争创国家级相关试点示范为契机,推动新能源智能网联汽车产业与新生态构建,助力产业转型升级与创新发展,构建绿色低碳发展新格局,塑造发展新动能、新优势。
(四)行动目标
到2026年,面向国家“车路云一体化”规模示范建设要求,全面提升车辆智能化网联化渗透率、智能化路侧基础设施和云控平台覆盖率,围绕干线物流、智慧矿山、城市客运、低速功能型无人车等特色场景,打造自动驾驶卡车商业应用全球标杆城市、构建全国领先“车路云一体化”矿用车应用模式、建设具有我市特色城市智慧出行示范区,形成一批可持续可复制的“车路云一体化”应用,加速推动我市新能源智能网联汽车产业高质量转型升级。
政策体系方面,结合实际,适时制定相关政策,支持多场景智能网联汽车示范应用与商业化试点探索。
示范应用方面,根据乘用车、商用车、矿用车等车辆特点,开展多场景示范应用,推行各类具备“车、路、云”协同功能、自动驾驶功能车辆1500辆以上。
基础设施方面,完成覆盖全市主要区域的云控基础平台建设,开展示范区智能化道路基础设施改造,实现主要区域90%路口信号机和交通标志标识联网。
测试环境方面,推动我市实现全域开放,搭建“车路云一体化”测试场景库,支持不少于10个新产品、新功能的规模化验证。
商业模式方面,探索出行、物流、矿用等场景商业闭环路径,构建稳定可信的“车路云一体化”基础设施运营模式,打造10个以上具有行业引领性的标杆项目。
产业发展方面,依托示范应用活动,逐步吸引运营服务、核心零部件及整车企业集聚,实现智能网联相关产业年产值突破300亿元。
到2030年,新能源智能网联汽车产业创新发展取得实质性突破,基本建成优势突出、特色明显的产业集聚区与示范区。在新型基础设施建设、研发创新、测试示范、整车及零部件制造等方面不断发展,网联云控式自动驾驶系统逐步融入智慧城市建设体系,实现“车、路、云、网、图”要素融合,核心技术创新与迭代,赋能智慧交通体系建设。
二、行动方案
(一)健全落地机制,引领政策标准
1.成立专业运营公司。联合国内智能网联示范建设和运营方面具备丰富经验的平台公司,组织成立由国企主导的市级运营公司内蒙古车网公司,配合制定政策法规、建设标准体系,承担测试示范区运营、基础设施规划建设、场景落地、标准制定、智库服务等任务,持有和运营核心数据资产,开展针对自动驾驶测试车辆的第三方运营监管并提供测试服务,联合企业开发和实施示范区各类自动驾驶应用场景,推动我市智能网联汽车产业发展,保证测试示范和产业发展的快速推进。2024年,成立内蒙古车网公司,实现测试示范车辆运营管理,构建智能网联政策法规体系,为打造“车路云一体化”的运行环境提供智力支撑;2025年,围绕事故处理、数据管理等重点问题完善管理体系,牵头制定基础设施建设、关键场景测试、测试示范运行等领域标准,并通过公开发布测试示范年度报告等方式提升我市测试示范影响力;2026年,持续推动新能源智能网联多样化场景应用,引领我市智能网联汽车测试示范区持续创新,实现国内领先“车路云一体化”生态构建。(牵头单位:市工业和信息化局;责任单位:市交通运输局、市公安局、市能源局、市国有资产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2.推进政策法规创新。建立“1+1+N”的政策体系,开展深度政策创新,解决制约产业发展、示范应用和商业化试点的紧迫问题,在此基础上,逐步迭代完善各类政策,实现测试示范区的安全、稳定和快速发展。2024年,推动相关政策落地,出台《鄂尔多斯市智能网联汽车无人化道路测试与示范应用实施细则》《鄂尔多斯市智能网联商用车测试示范实施细则》《鄂尔多斯市智能网联矿用车示范运营实施细则》《鄂尔多斯市低速功能型无人车道路测试与示范应用实施细则(试行)》等,逐步实现多场景无人商业化试点成熟应用;2025年,完善测试、示范、运营全流程监管体系,研究制定《鄂尔多斯市智能网联汽车交通事故处理规范》等政策,出台《鄂尔多斯市促进智能网联汽车产业高质量发展若干措施》,从技术研发、产业落地、示范应用、基础设施建设等方面给予一定补贴,促进产业发展;2026年,构建数据安全政策体系,出台《鄂尔多斯市数据安全管理办法》,配套制定数据采集、分级分类、共享安全、数据合规等领域实施细则,助力智能网联汽车数据流动,发掘数据应用价值。(牵头单位: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交通运输局、市公安局、市能源局;责任单位:市行政审批政务服务与数据管理局、市国有资产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3.建立相关标准体系。以“车、路、云、网、图、安”为主轴,搭建支撑我市智能网联汽车产业发展的标准体系,加强跨区域标准协同,与北京等发展领先地区加强标准互认和协同,导入领先、成熟的标准成果。积极参与工业和信息化部ICV-2035推进组工作,与CSAE、CITS、CCSA等标准机构加强合作,参与相关国家标准、团体标准的研究和制定,支持“车路云一体化”系统落地。2024年,梳理有关国标、团标情况,通过标准互认等方式搭建标准体系,围绕商用车、矿用车功能测试与应用规范开展不少于3项标准的研制,提升地方特色测试能力;2025年,依托测试示范实践经验,开展不少于3项标准研制,结合自身建设发展需求更新完善标准体系;2026年,围绕自动驾驶商用车、矿用车测试示范与产品准入,积极参与相关国家标准的研究和制定,积极推动我市标准的转化,提升行业话语权。(牵头单位:市工业和信息化局;责任单位:市交通运输局、市公安局、市能源局、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市国有资产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4.打造国家级车路云示范城市。积极打造国家级“车、路、云”示范城市,申报准入和上路通行试点、城市级“车路云一体化”示范应用等国家级试点示范项目、智能交通先导应用试点项目等资质,打造城市名片。以规模化示范为牵引,统筹部署基础设施建设、示范应用落地、商业模式创新、产业生态集聚工作。2024年,积极对接项目主管部门,按国家级试点示范项目要求开展“车、路、云”各领域建设;2025年,依据建设情况和试点示范项目要求推动各类项目落地,做好申请相关准备;2026年,依托国家级试点示范项目建设,提升城市影响力,引导更大范围企业参与试点示范项目建设,推动“车路云一体化”方案落地实践,促进我市新能源智能网联汽车产业实现高质量发展。(牵头单位:市工业和信息化局;责任单位:市交通运输局、市公安局、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市国有资产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各旗区人民政府)
(二)示范应用提升行动,拓展丰富应用领域
1.干线物流示范,打造自动驾驶卡车商业应用全球标杆城市。依托我市丰富的煤炭等大宗中短途运输需求,围绕干线物流、点对点中短途货运、园区内货物接驳运等场景,支持自动驾驶货车以编队行驶模式开展后车无人的减员化示范应用,打造自动驾驶卡车商业应用全球标杆城市。2024年,开展自动驾驶物流测试,打造5条以上物流货运示范线路,部署自动驾驶物流货运车辆50辆,实现编队行驶减员化商业试点应用落地;2025年,商业化试点应用成熟,推广编队行驶减员化项目扩大应用,打造8条以上物流货运示范线路,部署自动驾驶物流货运车辆250辆;2026年,智能网联汽车新能源重卡比例超50%,打造10条物流货运示范线路,部署自动驾驶物流货运车辆1000辆,实现无人自动驾驶商业化运营落地。(牵头单位:各旗区人民政府;责任单位: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交通运输局、市公安局、市行政审批政务服务与数据管理局、市国有资产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2.智慧矿山示范,构建全国领先“车路云一体化”矿用车应用模式。按照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加快煤矿智能化发展的指导意见》(发改能源〔2020〕283号)相关要求,加速露天矿区无人驾驶技术的推广应用,建设“车路云一体化”方案智慧矿山样板,形成可复制可推广的卡车无人驾驶系统建设标准、产品规范和运营模式,打造矿区智能驾驶运营标杆。2024年,推动17座露天煤矿应用无人驾驶技术,实现150辆无人驾驶矿用车常态化运行,实现无人驾驶矿用车工作区域内5G网络全覆盖;2025年,应用无人驾驶技术的露天煤矿达到20座,总体实现200辆无人驾驶矿用车常态化运行,实现特定区域的无人化运行,稳步提升自动驾驶矿用车与有人驾驶车辆混行能力,推动无人驾驶矿用车与矿区环境相互适应,提升运行效率;2026年,应用无人驾驶技术的露天煤矿达到30座以上,实现300辆无人驾驶矿用车常态化运行,进一步提高无人驾驶矿用车运行速度与效率,探索自动驾驶与无人挖掘设备的协同应用,助力矿区实现坑下无人化作业,构建全国领先“车路云一体化”矿用车应用模式。(牵头单位:各旗区人民政府;责任单位:市能源局、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交通运输局、市行政审批政务服务与数据管理局)
3.城市客运示范,建设具有我市特色城市智慧出行示范区。围绕城市客运接驳场景,开展自动驾驶出租车、支线自动驾驶公交车、旅游观光接驳车运营,建设具有我市特色城市智慧出行示范区,提升市民出行体验。2024年,打造2条智慧公交示范线路,部署自动驾驶出租车超10台;2025年,打造5条智慧公交示范线路,实现C-V2X车载终端安装与全线路口信号灯和交通标识联网,部署自动驾驶出租车超30台,其中部分车辆可开展无人化测试示范活动;2026年,打造10条“车路云一体化”的智慧公交示范线路,部署自动驾驶出租车超50台,其中部分车辆可开展“车内全无人”的商业化试点活动,同步部署对应充换电设备。(牵头单位:各旗区人民政府;责任单位: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交通运输局、市公安局、市行政审批政务服务与数据管理局、市国有资产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4.低速功能型无人车示范,形成多场景、规模化商业应用服务模式。面向重点城区、产业园区、旅游景区等区域,开展低速功能型无人车多场景应用示范,形成涵盖多领域的规模化商业应用服务模式。2024年,实现车辆编码管理,开展无人售卖、无人配送、无人清扫、无人巡逻等服务应用,部署低速功能型无人车20辆;2025年,探索低速功能型无人车与我市商超、餐饮等企业协同,实现更快捷便利的城市巡逻、末端配送、无人售卖等服务,部署低速功能型无人车100辆;2026年,扩展低速功能型无人车行驶区域,突破解决无人配送进社区末端问题,实现低速功能型无人车与其它车辆、路侧、云端的数据交互,探索商业模式闭环,部署低速功能型无人车200辆。(牵头单位:各旗区人民政府;责任单位: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交通运输局、市公安局、市行政审批政务服务与数据管理局、市文化和旅游局、市国有资产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三)基础设施建设行动,促进“车路云一体化”融合发展
1.路侧基础设施改造。面向智能网联汽车、智能交通、智慧出行融合发展需求,逐步分区部署摄像头、毫米波雷达、激光雷达等交通感知设施、路侧通信设施、路侧计算设施等智能化基础设施,实现重点区域全域智能路口升级改造,打造架构相同、标准统一、业务互通、安全可靠的城市级“车路云一体化”路侧基础设施环境。2024年,在康巴什区选取重点区域建设智能网联交通示范区项目,通过智能网联标准路口改造建设,支撑自动驾驶出租车、无人接驳车,以及无人清扫、无人售卖等城市场景先行示范。通过基础设施建设,打造康巴什区测试示范区至鄂尔多斯伊金霍洛国际机场、鄂尔多斯站的“车路云一体化”示范专线。选取1至2条具备条件的高速、城市道路增设协同全息感知路侧设备,打造智能网联商用车示范线路,支撑高级别自动驾驶货运、露天煤矿无人驾驶矿卡短途物流运输;2025年,逐步扩大预警/提醒、“车路云一体化”的辅助驾驶(C-ADAS)类场景覆盖规模,鼓励康巴什区全域智能网联标准路口改造建设,实现5G网络与北斗高精度定位服务的区域覆盖,推广普及优势城市示范场景。建设1至2条“车路云一体化”的智慧高速示范路段,打造内蒙古首条满足“车路云一体化”高级别自动驾驶条件的高速道路场景,探索大宗货物中长距离运输的自动驾驶应用。进一步增加自动驾驶货运、无人驾驶矿卡短途物流运输智能化道路改造里程,逐步实现物流智能化点对点运输里程商业闭环,鼓励我市其它旗区重点区域有序推进智能网联标准路口建设,进一步提升预警/提醒、C-ADAS类场景覆盖程度,打造智能网联汽车出行、生活新业态,支撑自动驾驶货运形成规模效应。在鄂托克旗、伊金霍洛旗、达拉特旗选取路侧基础设施应用较好的区域开展覆盖“车路云一体化”的自动驾驶(CAD)类场景应用的基础设施建设,实现全国首个“车、路、云”于一体的自动驾驶商用车示范项目;2026年,在康巴什区、东胜区选取路侧基础设施应用较好的区域开展覆盖CAD类场景应用的基础设施建设,在准格尔旗实现全国首个集“矿、车、路、云”于一体的智慧矿山示范基地成熟应用。(牵头单位:各有关旗区人民政府;责任单位: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能源局、市交通运输局、市公安局、市行政审批政务服务与数据管理局、市国有资产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专栏1 车辆智能化网联化融合的发展阶段
“车路云一体化”提醒预警阶段:网联信息或其与单车智能的感知、多传感器数据融合处理后的感知信息,以提醒、预警方式在人机交互界面显示,主要弥补人类驾驶员和单车智能感知能力的局限,随着车道级定位和高精地图的应用普及,预警内容逐步丰富。 “车路云一体化”的辅助驾驶(C-ADAS)阶段:符合相应信息安全、功能安全要求的网联信息进入智驾域,开始支撑车辆辅助驾驶,实现特定功能定义下的车与车、车与路协同行为。 “车路云一体化”的自动驾驶(CAD)阶段:符合较高信息安全、功能安全要求的网联信息开始支撑车辆自动驾驶,在道路基础设施建设和车载通信设施搭载均达到相当高的程度时,“车路云一体化”系统得到规模化应用,城市、高速等交通环境下的高级别自动驾驶得到实现普及。 |
2.建设“全市一朵云”。推进分层解耦和跨域共用的城市级云控基础平台建设,利用统一的平台架构和标准化的接口协议,实现车端数据、路侧数据、其它交通参与者以及高精度地图等数据智慧融合和各应用平台间互联互通,支撑自动驾驶实现、交通管控升级、传统工业以及政府服务数字化转型发展等。2024年,在康巴什区等试点区域和商用车示范线路开展边缘云及区域云建设,支撑自动驾驶出租车、无人接驳车、无人售卖车、无人清扫车、警用巡逻车和物流车等示范车辆及路侧设备接入云平台;2025年,完善云控基础平台建设,争取全部测试示范车辆及路侧设备接入云平台,丰富云控平台应用,同步打通市级交通指挥中心、煤炭集输等重点领域业务应用接口,有效提升全市交通安全与效率,助力智慧矿山建设;2026年,升级云控基础平台服务范围和应用领域,具备支撑城市十万量级车端及全部路侧设备接入云平台的能力,向智能网联汽车及产业相关部门和企业提供标准化共性基础服务,实现智能网联汽车与智慧城市协同发展。(牵头单位:各旗区人民政府;责任单位: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能源局、市交通运输局、市公安局、市行政审批政务服务与数据管理局、市国有资产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专栏2 测试示范区建设发展演进阶段
1.0单车智能自动驾驶演示示范阶段:以单车智能技术研发、测试验证为主。 2.0“车路云一体化”演示示范阶段:以“车路云一体化”的小规模演示为目标,通常基础设施配置较高、覆盖范围较小,服务小范围示范车辆,适合小范围展示演示及企业开展科技研发和可行性验证。 3.0全域覆盖规模示范阶段:以大规模商业模式探索为目标,面向城市级量产汽车车辆提供“车路云一体化”的辅助驾驶C-ADAS服务,通常需要在一定范围内实现全域部署,配置以部署成熟设备为主,后期逐步提升设备技术水平。 4.0“车路云一体化”自动驾驶阶段:长期愿景,“车路云一体化”的智能网联汽车技术和产业体系全面建成,实现“车路云一体化”的自动驾驶CAD大规模应用。 |
(四)测试环境打造行动,打造测试服务平台
1.建设矿用车专用测试场。发挥我市特色矿山应用场景资源,依托废旧矿山改造建设矿用车专用测试场,提高立足我市、服务全国、世界一流的矿用车测试能力,打造全国矿用车封闭场地测试高地。2024年,结合国内外矿用车封闭测试场建设规范和测试需求,研制出台我市废旧矿山改造场地建设、测试场景搭建、测试管理、测试牌照发放等系统化标准规范;2025年,优选符合条件的废旧矿山进行封闭场地建设,研制测试服务商业运行机制,吸引一定数量测试车辆进场测试;2026年,形成矿用车专用测试场和技术优势,积极参与矿山领域国标、行标、团标等标准研制,贡献我市“矿山测试”丰富经验。(牵头单位:市国有资产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责任单位:市能源局,各有关旗区人民政府)
2.搭建矿用车特色检验检测服务平台。将露天煤矿采掘、运输等智能网联场景下的测试验证作为特色产业发展方向和重点主攻领域之一,依托我市矿用车专用测试场,以构建现代矿用车测试验证服务体系为抓手,提升测试验证服务供给能力。2024年,引进市内外整车零部件实验室、检测认证机构,建立矿用车检验检测工作机制;2025年,争取申请国家级矿用车相关检验检测资质,为行业客户开展矿用车产品及材料的研发验证和检测认证;2026年,聚集有关机构、科研院所优势资源,开展技术合作,为矿用车产业提供标准、技术规范制定等服务。(牵头单位:市工业和信息化局;责任单位: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市能源局、市行政审批政务服务与数据管理局、市国有资产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3.构建“车路云一体化”仿真测试场景库。充分利用车端、路侧基础设施、云控平台等数据信息,聚焦商用车、矿用车,联合高校、科研机构等,构建国内领先的“车路云一体化”仿真测试场景库,支撑不同级别的智能网联汽车功能研发与示范应用。2024年,研判前向碰撞预警、异常车辆提醒、道路危险状况提示、限速预警等“车路云一体化”提醒预警场景库的建设要求、搭建流程、格式标准以及评价体系,支撑自动驾驶功能的研发和测试;2025年,研判协同自适应巡航控制、协同自动紧急制动、协同自动紧急转向、高速车道级动态控制、高速编队行驶等“车路云一体化”辅助驾驶、自动驾驶场景库的建设要求、搭建流程、格式标准以及评价体系,支撑高级别自动驾驶功能的研发和测试;2026年,响应国家道路测试与示范应用更新政策、准入与上路通行试点等要求,进一步优化丰富测试场景,强化整车功能安全、预期功能安全,以及数据安全、网络安全等测试技术研究,打造我市特色场景,形成具有我市特色的“车路云一体化”仿真测试场景库。(牵头单位:市工业和信息化局;责任单位:市公安局、市交通运输局、市行政审批政务服务与数据管理局、市国有资产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4.建设城市级“车路云一体化”工程试验平台。推动康巴什区智能网联示范区创新“监管沙盒”模式,通过设立限制性条件、制定风险管理措施,允许测试示范企业在真实的市场环境中,以真实的用户为对象测试创新产品、服务和商业模式,打造城市级测试验证沙箱,为智能网联汽车产业商业化落地提供先行先试经验。2024年,以康巴什区为试点,推进“车、路、云”等新要素建设完善,允许自动驾驶出租车、无人接驳车、无人售卖车、无人清扫车、警用巡逻车和物流车等开展示范应用、商业化运营,加快形成可复制可推广的商业模式;2025年,创新建立“车路云一体化”数据安全管理和交通事故责任认定机制,打通智能网联汽车商业化落地“卡脖子”关键环节,加快推动新技术、新业态、新模式市场化应用,引领行业发展;2026年,鼓励探索“车路云一体化”数据增值服务,推动其与交通、能源、煤化工、农业、文旅等产业的数字化协同发展,释放“车路云一体化”数据应用红利,支撑我市经济发展布局。(牵头单位:各旗区人民政府;责任单位: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公安局、市交通运输局、市能源局、市行政审批政务服务与数据管理局、市国有资产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五)商业模式创新行动,探索可持续发展路径
1.加强城市交通精细化管理。依托云控基础平台,面向交通管控应用,形成不少于30类的云控应用,提高城市交通安全风险监测预警能力,提升交通效率、提供信息推送服务等,探索城市交通智慧化管理方式。2024年,研判我市城市道路、高速公路交通运行现况及综合治理重点方向及路段,建立“车路云一体化”系统赋能智慧交通提升重点工程清单,包括信控优化、绿波通行、信息安全预警、交通秩序管控等;2025年,创新建立“车路云一体化”云控应用平台与交通指挥中心等数据信息传输机制和格式标准,推动“车路云一体化”数据跨部门共享应用;2026年,进一步挖掘“车路云一体化”系统对提升道路交通运行安全、效率的作用。探索“车路云一体化”系统对交通规划、设计、建设等部门的支撑赋能作用,助力城市交通发展。(牵头单位:市公安局;责任单位:市交通运输局、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行政审批政务服务与数据管理局、市国有资产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2.拓展智慧园区商业模式。围绕重点产业园区、物流园区及公园景区,通过部署低速功能型无人车、自动驾驶公交车、货运车等车辆,开展无人接驳、无人售卖、无人搬运等创新应用,提高产业园区、物流园区综合效率,提升旅游景区服务体验,探索智慧园区运营新模式。2024年,选取产业园区、机场陆港、公园景区等场景规划服务,吸引相关企业进驻;2025年,支持在产业园区开展无人接驳、无人巡逻、运输等多场景应用,支持在物流园区开展无人驾驶物流车的大范围应用及多场景联动,支持在公园景区开展景点间接驳、无人售卖等服务,部署智慧园区不少于2处;2026年,支持各场景逐步完善商业运行模式,累计部署智慧园区不少于5处,其中产业园区及物流园区应用不少于2处,公园景区应用不少于2处。(牵头单位:市工业和信息化局;责任单位:各旗区人民政府,市交通运输局、市公安局、市文化和旅游局、市国有资产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六)产业高质量发展行动,构建产业生态集群
1.发挥整车厂“链主”作用。以智能网联商用车、矿用车的测试示范实践为优势条件,积极对接商用车、矿用车主机厂企业,鼓励各旗区加快推进整车制造项目落地,充分发挥“链主”企业强大的资源配置能力和协同创新组织动力,鼓励各旗区积极招引相关企业,加快构建集“制造、应用、测试、开发、推广”于一体的多元化、复合型新能源智能网联汽车产业中心。2024年,分层次开展新能源智能网联汽车产业链“链主”企业遴选工作,建立定量定性相结合的遴选标准体系,形成链主企业示范库、培育库、候选库,初步建立具有一定韧性、稳定性和竞争力的智能网联商用车产业链;2025年,通过链主企业引进配套产业和企业,不断提升就地配套率;2026年,链主企业牵头推进布局一批共性技术研发、测试、中试和应用功能型平台,尽快实现产业特定领域核心技术的突破,新能源智能网联商用车及配套产业规模持续提升。(牵头单位:市工业和信息化局;责任单位:各旗区人民政府、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市商务局、市科学技术局、市国有资产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2.引进培育产业链关键环节。推动传统汽车零部件企业智能化升级改造,利用新材料、新技术,向高技术含量、高附加值产品转变,鼓励各旗区积极推动企业开展产业链关键环节技术攻关,增强核心竞争力。重点关注环境感知、智能决策、5G通信、车路协同、终端服务等领域,吸引相关企业落地。2024年,建设新能源智能网联汽车产业服务平台,构建产业公共服务体系,针对企业共性需求,集中力量建设共性基础设施、产业发展支撑平台等;2025年,为各类企业提供满足需要的产业发展空间和各类产业发展要素,发挥示范项目推广及整车企业带动作用,围绕重点领域引进培育5家以上科技型企业;2026年,实现智能网联汽车产业链供应链稳定扩展,实现累计不少于10家“车、路、云、网、图”科技型关键零部件企业在我市落地。(牵头单位:市工业和信息化局;责任单位: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市科学技术局、市国有资产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各旗区人民政府)
3.构建智能网联商用车及矿用车产业生态。强调技术创新和跨界合作,政府、企业与科研机构、高校之间密切合作,加强产学研用的协同创新机制,实现资源共享和优势互补,推动科研突破与市场需求精准对接。充分发挥内蒙古车网公司、各类学会、协会、国家级创新中心优势,通过举办学术论坛、会展活动等方式集聚各类产业资源,构建特色产业生态体系。2024年,积极对接各类外部资源,打破信息壁垒,建立产业发展沟通协调机制,提升产业要素活跃度;2025年,由相关部门牵头,联合科研机构、相关企业及重点高校,建立以商用车及矿山特种车辆为发展核心特色的区域产业生态联盟;2026年,常态化举办相关学术论坛、赛事和会展活动,打造我市智能网联品牌,吸引产业集聚与企业落地。(牵头单位: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能源局;责任单位: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市科学技术局、市交通运输局、市商务局、市国有资产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4.助力新能源基础设施建设。依托“车路云一体化”新能源智能网联汽车发展,助力零碳绿色产业园区与智慧矿山建设,推动智能网联汽车产业与零碳智慧产业园“风光氢储车”产业矩阵加速融合,推动动力电池、储能、氢燃料电池等新能源动力系统难点攻关与产业落地;通过政企合作,建设物流沿线、城区主干线充换电站、加氢站等基础设施,助力我市构建以新能源为主体的新型电力系统和能源供给体系。2024年,实现城区主干道路智能网联汽车充换电、加氢功能覆盖率达50%,完成具备充换电、加氢功能的物流干线1条;2025年,实现城区主干道路智能网联汽车充换电、加氢功能覆盖率达100%,完成具备充换电、加氢功能的物流干线5条以上;2026年,城区及物流干线充换电、加氢功能实现全覆盖。(牵头单位:市能源局、市交通运输局;责任单位: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公安局、市城市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市国有资产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5.打造产业园区及孵化平台。瞄准新能源智能网联汽车发展方向,整合我市企业资源,科学规划建设新能源智能网联汽车产业园区,合理布局新能源智能网联汽车产业孵化器、生产基地、运营维护中心等产业功能区,加快形成产业集聚效应,联合国内优质创新资源,在创新资源优势城市设立科创飞地,开展借智引才工作。2024年,成立我市智能网联汽车产业创新孵化中心,助力各园区落地新能源智能网联汽车产业形成相关集群;2025年,联合国内具备相关优势的科研机构、高校,设立至少1个科创飞地,开展相关科技成果转化;2026年,完成3个以上新能源智能网联商用车及矿山特种车辆相关孵化项目,进一步提升科技成果转化率。(牵头单位:市科学技术局、鄂尔多斯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责任单位:各旗区人民政府,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交通运输局、市国有资产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专栏3各工业园区推荐落地智能网联汽车相关产业
相关工业园区 |
推荐落地产业 |
鄂尔多斯高新 技术产业开发区 |
围绕整车制造、新能源动力系统、操作系统、算法、域控制器/中央计算平台、感知设备、开发工具链、支撑平台,吸引研发中心与产业项目落地; 围绕新能源智能网联汽车示范应用,吸引企业设立出行服务、物流服务、特定服务等区域运营中心,探索数据合规交易与应用。 |
达拉特经济 开发区 |
围绕整车制造、新能源动力系统、操作系统、算法、域控制器/中央计算平台、感知设备、开发工具链,吸引研发中心与新能源装备制造产业项目落地; 围绕智能网联汽车物流货运应用,吸引企业设立智能网联物流服务区域运营中心,建设物流SaaS服务平台,助力构建新型智慧商贸物流综合集散地。 |
其它工业 园区/开发区 |
依托已有整车制造企业基础,加强与矿区合作,协同新能源装备制造、能源化工和资源综合利用等产业,探索发展新能源重卡、燃料电池系统、商用车零部件、系统集成、智能网联核心零部件等重点领域,打造新能源重卡产业集群; 开展智能网联矿用车感知、决策与执行设备研发与落地,探索适合矿山场景的“车路云一体化”应用平台,支撑智慧矿山建设与运营; 探索动力电池、储能、氢燃料电池等新能源动力系统难点攻关。吸引企业围绕电池管理、充电连接、低阻节能等动力电池技术进行攻关;提升储氢、运氢、加氢流程安全、大功率氢燃料电池系统等氢能源应用技术开展研发与产业落地,提高新能源动力系统综合性能,增强我市产业竞争力; 依托煤炭等大宗运输需求,打造园区及短途智能网联物流服务场景,开展充换电站及加氢站建设,拓展新能源电力应用,吸引以新能源为主体的新型智慧电力系统、车网互动等储能企业进驻,促进零碳、低碳产业园区建设。 |
三、保障措施
(一)健全协同机制。为统筹协调市、旗区两级资源,支持全市新能源智能网联汽车示范建设,充分借鉴北京市高级别自动驾驶示范区经验,各旗区人民政府、市直各有关部门要密切配合、强化协作,按照责任分工,统筹推动各项工作任务落到实处。建立健全智能网联汽车政策制度体系,建立任务清单,确保重点工作有序推进,加强跨部门统筹协调,解决创新发展遇到的政策瓶颈。组织发布测试示范项目场景清单,明确打造各类标杆场景的具体要求,以揭榜挂帅的形式引导企业参与申报,形成政府和企业共同推动新能源智能网联汽车示范应用与产业发展的推进模式。
(二)加强资金支持。建立与新能源智能网联汽车产业发展相匹配的资金保障体系,对新能源智能网联汽车产业相关重点项目给予一定资金支持。以“链主”企业及核心零部件企业、科技型创新企业为重点,分批分层有针对性地制定培育计划,构建融资服务体系,拓宽企业融资渠道。完善金融全流程服务网络,加强各类产业基金对行业支持力度。
(三)完善评价机制。针对场地建设、场景搭建、基础设施配套、运营主体评价能力等方面开展综合评估,进行封闭测试场地服务能力资质认证,保证场地在满足基本测试要求的基础上,鼓励突出我市应用场景的差异性。结合智能网联汽车测试发展对场景搭建的新需求,不定期开展动态评估,保障测试场景更替及补充完善。
(四)夯实人才支撑。注重开发、运营、后市场等多角度人才培养,围绕产业链打造人才链。坚持市场化引才机制,以绿色化、智能化、网联化对人才的需求为核心,搭建创新创业平台、交流互动平台、科技成果转化平台,吸引集聚智能网联汽车创新性和应用型人才。坚持建立健全人才服务机制,通过激励收益分配、培育现代科研体制、共建人才基地、强化政策支持等措施,最大限度激发人才创新活力。
(五)促进开放合作。进一步增强前沿意识和开放意识,提升对内对外开放合作水平,立足国内大循环新格局,加强与国内新能源智能网联汽车产业发达地区合作力度。发挥与蒙古、俄罗斯紧邻优势,不断扩大国际产能合作、投资合作、人文交流合作,总结可推广经验。
(六)加大宣传力度。围绕汽车产业发展的重大政策、创新成果、主流产品等,定期召开新闻发布、产品发布、成果发布等宣传活动,为智能网联汽车应用示范营造良好的社会环境和舆论氛围。提高社会公众对智能网联汽车的认知程度,策划举办全球性、全国性的新能源智能网联汽车专业会议,提升我市智能网联汽车产业的影响力和知名度。
附件:1.鄂尔多斯市新能源智能网联汽车示范应用和产业发展三年行动计划年度任务表(2024-2026年)
2.鄂尔多斯市新能源智能网联汽车示范应用和产业发展拟开展项目清单
附件1
鄂尔多斯市新能源智能网联汽车示范应用和
产业发展三年行动计划年度任务表(2024-2026年)
序号 |
任务项 |
2024年 |
2025年 |
2026年 |
牵头单位 |
责任单位 |
(一)健全落地机制,引领政策标准 |
||||||
1 |
成立专业运营公司 |
成立内蒙古车网公司,实现测试示范车辆的运营管理,构建智能网联政策法规体系,为打造“车路云一体化”的运行环境提供智力支撑。 |
围绕事故处理、数据管理等重点问题完善管理体系,牵头组织企业制定基础设施建设、关键场景测试、测试示范运行等领域标准,并通过公开发布测试示范年度报告等方式提升我市测试示范影响力。 |
持续推动新能源智能网联多样化场景应用,引领我市智能网联汽车测试示范区持续创新,实现国内领先“车路云一体化”生态构建。 |
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
市交通运输局、市公安局、市能源局、市国有资产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
2 |
推进政策法规创新 |
发布《鄂尔多斯市新能源智能网联汽车示范应用和产业发展三年行动计划》,并推动政策落地,出台《鄂尔多斯市智能网联汽车无人化道路测试与示范应用实施细则》《鄂尔多斯市智能网联商用车测试示范实施细则》《鄂尔多斯市智能网联矿用车示范运营实施细则》《鄂尔多斯市低速功能型无人车道路测试与示范应用实施细则(试行)》,逐步实现多场景无人商业化试点成熟应用。 |
完善测试、示范、运营全流程监管体系,研究《鄂尔多斯市智能网联汽车交通事故处理规范》等政策,出台《鄂尔多斯市促进智能网联汽车产业高质量发展若干措施》,从技术研发、产业落地、示范应用、基础设施建设等方面给予一定补贴,促进产业发展。 |
构建数据安全政策体系,出台《鄂尔多斯市数据安全管理办法》,配套制定数据采集、分级分类、共享安全、数据合规等领域实施细则,助力智能网联汽车数据流动,发掘数据应用价值。 |
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交通运输局、市公安局、市能源局 |
市行政审批政务服务与数据管理局、市国有资产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
3 |
建立相关标准体系 |
梳理有关国标、团标情况,通过标准互认等方式搭建标准体系,围绕商用车、矿用车功能测试与应用规范开展不少于3项标准的研制,提升地方特色测试能力。 |
依托测试示范实践经验,开展不少于3项标准研制,结合自身建设发展需求更新完善标准体系。 |
围绕自动驾驶商用车、矿用车测试示范与产品准入,积极参与相关国家标准的研究和制定,积极推动我市标准的转化,提升行业话语权。 |
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
市交通运输局、市公安局、市能源局、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市国有资产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
4 |
打造国家级“车、路、云”示范城市 |
积极对接项目主管部门,按国家级试点示范项目要求开展“车、路、云”各领域建设。 |
依据建设情况和试点示范项目要求推动各类项目落地,准备申请材料,推进申请流程。 |
依托国家级试点示范项目建设,提升城市影响力,引导更大范围企业参与试点示范项目建设,推动“车路云一体化”方案落地实践,促进我市新能源智能网联汽车产业实现高质量发展。 |
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
市交通运输局、市公安局、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市国有资产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各旗区人民政府 |
(二)示范应用提升行动,拓展丰富应用领域 |
||||||
1 |
干线物流示范,打造自动驾驶卡车商业应用全球标杆城市 |
开展自动驾驶物流测试,打造5条以上物流货运示范线路,部署自动驾驶物流货运车辆50辆,实现编队行驶减员化商业试点应用落地。 |
商业化试点应用成熟,推广编队行驶减员化项目扩大应用,打造8条以上物流货运示范线路,部署自动驾驶物流货运车辆250辆。 |
智能网联汽车新能源重卡比例超50%,打造10条物流货运示范线路,部署自动驾驶物流货运车辆1000辆,逐步实现无人自动驾驶商业化运营落地。 |
各旗区人民政府 |
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交通运输局、市公安局、市行政审批政务服务与数据管理局、市国有资产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
2 |
智慧矿山示范,构建全国领先“车路云一体化”矿用车应用模式 |
推动17座露天煤矿应用无人驾驶技术,实现150辆无人驾驶矿用车常态化运行,实现无人驾驶矿用车工作区域内5G网络全覆盖。 |
应用无人驾驶技术的露天煤矿达到20座,总体实现200辆无人驾驶矿用车常态化运行,实现特定区域的无人化运行,稳步提升自动驾驶矿用车与有人驾驶车辆混行能力,推动无人驾驶矿用车与矿区环境相互适应,提升运行效率。 |
应用无人驾驶技术的露天煤矿达到30座以上,实现300辆无人驾驶矿用车常态化运行,进一步提高无人驾驶矿用车运行速度与效率,探索自动驾驶与无人挖掘设备的协同应用,助力矿区实现坑下无人化作业,构建全国领先“车路云一体化”矿用车应用模式。 |
各旗区人民政府 |
市能源局、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交通局、市行政审批政务服务与数据管理局 |
3 |
城市客运示范,建设具有我市特色城市智慧出行示范区 |
打造2条智慧公交示范线路,部署自动驾驶出租车超10台。 |
打造5条智慧公交示范线路,实现C-V2X车载终端安装与全线路口信号灯和交通标识联网,部署自动驾驶出租车超30台,其中部分车辆可开展无人化测试示范活动。 |
打造10条“车路云一体化”的智慧公交示范线路,部署自动驾驶出租车超50台,其中部分车辆可开展“车内全无人”的商业化试点活动,同步部署对应充换电设备。 |
各旗区人民政府 |
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交通运输局、市公安局、市行政审批政务服务与数据管理局、市国有资产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
4 |
低速无人车示范,形成多场景、规模化商业应用服务模式 |
实现车辆编码管理,开展无人售卖、无人配送、无人清扫、无人巡逻等服务应用,部署低速功能型无人车20辆。 |
探索低速功能型无人车与我市商超、餐饮等企业协同,实现更快捷便利的城市巡逻、末端配送、无人售卖等服务,部署低速功能型无人车100辆。 |
扩展低速功能型无人车的行驶区域,突破解决无人配送进社区等最后50米问题,实现低速功能型无人车与其它车辆、路侧、云端的数据交互,探索商业模式闭环,部署低速功能型无人车200辆。 |
各旗区人民政府 |
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交通运输局、市公安局、市行政审批政务服务与数据管理局、市文化和旅游局、市国有资产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
(三)基础设施建设行动,促进“车路云一体化”融合发展 |
||||||
1 |
路侧基础设施改造 |
在康巴什区选取重点区域建设智能网联交通示范区项目,通过智能网联标准路口改造建设,支撑自动驾驶出租车、无人接驳车,以及无人清扫、无人售卖等城市场景先行示范;通过基础设施建设,打造康巴什区测试示范区至鄂尔多斯伊金霍洛国际机场、鄂尔多斯站的“车路云一体化”示范专线;选取1至2条具备条件的高速、城市道路增设协同全息感知路侧设备,打造智能网联商用车示范线路,支撑高级别自动驾驶货运、露天煤矿无人驾驶矿卡短途物流运输。 |
逐步扩大预警/提醒、“车路云一体化”的辅助驾驶(C-ADAS)类场景覆盖规模,鼓励康巴什区全域智能网联标准路口改造建设,实现5G网络与北斗高精度定位服务的区域覆盖,推广普及优势城市示范场景;建设1至2条“车路云一体化”智慧高速示范路段,打造内蒙古首条满足“车路云一体化”高级别自动驾驶条件的高速道路场景,探索大宗货物中长距离运输的自动驾驶应用;进一步增加自动驾驶货运、无人驾驶矿卡短途物流运输智能化道路改造里程,逐步实现物流智能化点对点运输里程商业闭环。鼓励我市其它旗区重点区域有序推进智能网联标准路口建设,进一步提升预警/提醒、C-ADAS类场景覆盖程度,打造智能网联汽车出行、生活新业态,支撑自动驾驶货运形成规模效应;在鄂托克旗、伊金霍洛旗、达拉特旗选取路侧基础设施应用较好的区域开展覆盖“车路云一体化”自动驾驶(CAD)类场景应用的基础设施建设,实现全国首个“车、路、云”于一体的自动驾驶商用车示范项目。 |
在康巴什区、东胜区选取路侧基础设施应用较好的区域开展覆盖CAD类场景应用的基础设施建设,在准格尔旗实现全国首个集“矿、车、路、云”于一体的智慧矿山示范基地成熟应用。 |
各有关旗区人民政府 |
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能源局、市交通运输局、市公安局、市行政审批政务服务与数据管理局、市国有资产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
2 |
建设“全市一朵云” |
在康巴什区等试点区域和商用车示范线路开展边缘云及区域云建设,支撑自动驾驶出租车、无人接驳车、无人售卖车、无人清扫车、警用巡逻车和物流车等示范车辆及路侧设备接入云平台。 |
完善市级云控基础平台建设,争取全部测试示范车辆及路侧设备接入云平台,丰富云控平台应用,同步打通市级交通指挥中心、煤炭集输等重点领域业务应用接口,有效提升全市交通安全与效率,助力智慧矿山建设。 |
升级市级云控基础平台服务范围和应用领域,具备支撑城市十万量级车端及全部路侧设备接入云平台的能力,向智能网联汽车及产业相关部门和企业提供标准化共性基础服务,实现智能网联汽车与智慧城市协同发展。 |
各旗区人民政府 |
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能源局、市交通运输局、市公安局、市行政审批政务服务与数据管理局、市国有资产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
(四)测试环境打造行动,构建技术验证平台 |
||||||
1 |
建设矿用车专用测试场 |
结合国内外矿用车封闭测试场建设规范和测试需求,研制出台我市废旧矿山改造场地建设、测试场景搭建、测试管理、测试牌照发放等系统化标准规范。 |
优选符合条件的废弃矿山进行封闭场地建设,研制测试服务商业运行机制,吸引一定数量测试车辆进场测试。 |
形成矿用车专用测试场和技术优势,积极参与矿山领域国标、行标、团标等标准研制,贡献我市“矿山测试”丰富经验。 |
市国有资产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
市能源局,各有关旗区人民政府 |
2 |
搭建矿用车特色检验检测服务平台 |
引进市内外整车零部件实验室、检测认证机构,建立矿用车检验检测工作机制。 |
争取申请国家级矿用车相关检验检测资质,为行业客户开展矿用车产品及材料的研发验证和检测认证。 |
聚集有关机构、科研院所优势资源,开展技术合作,为矿用车产业提供标准、技术规范制定等服务。 |
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
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市能源局、市行政审批政务服务与数据管理局、市国有资产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
3 |
构建“车路云一体化”仿真测试场景库 |
研判前向碰撞预警、异常车辆提醒、道路危险状况提示、限速预警等“车路云一体化”提醒预警场景库的建设要求、搭建流程、格式标准以及评价体系,支撑自动驾驶功能的研发和测试。 |
研判协同自适应巡航控制、协同自动紧急制动、协同自动紧急转向、高速车道级动态控制、高速编队行驶等“车路云一体化”辅助驾驶、自动驾驶场景库的建设要求、搭建流程、格式标准以及评价体系,支撑高级别自动驾驶功能的研发和测试。 |
响应国家道路测试与示范应用更新政策、准入与上路通行试点等要求,进一步优化丰富测试场景,强化整车功能安全、预期功能安全,以及数据安全、网络安全等测试技术研究,打造我市特色场景,形成具有我市特色的“车路云一体化”仿真测试场景库。 |
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
市公安局、市交通运输局、市行政审批政务服务与数据管理局、市国有资产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
4 |
建设城市级“车路云一体化”工程试验平台 |
以康巴什区为试点,推进“车、路、云”等新要素建设完善,允许自动驾驶出租车、无人接驳车、无人售卖车、无人清扫车、警用巡逻车和物流车等开展示范应用、商业化运营,加快形成可复制可推广的商业模式。 |
创新建立“车路云一体化”数据安全管理和交通事故责任认定机制,打通智能网联汽车商业化落地“卡脖子”关键环节,加快推动新技术、新业态、新模式市场化应用,引领行业发展。 |
鼓励探索“车路云一体化”数据增值服务,推动其与交通、能源、煤化工、农业、文旅等产业的数字化协同发展,释放“车路云一体化”数据应用红利,支撑我市“一体两翼”经济发展布局。 |
各旗区人民政府 |
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公安局、市交通运输局、市能源局、市行政审批政务服务与数据管理局、市国有资产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
(五)商业模式创新行动,探索可持续发展路径 |
||||||
1 |
加强城市交通精细化管理 |
研判我市城市道路、高速公路交通运行现况及综合治理重点方向及路段,建立“车路云一体化”系统赋能智慧交通提升重点工程清单,如信控优化、绿波通行、信息安全预警、交通秩序管控等。 |
创新建立“车路云一体化”云控应用平台与交通指挥中心、公安部门等数据信息传输机制和格式标准,推动“车路云一体化”数据跨部门共享应用。 |
进一步挖掘“车路云一体化”系统对提升道路交通运行安全、效率的作用,同时探索“车路云一体化”系统对交通规划、设计、建设等部门的支撑赋能作用,助力城市交通发展。 |
市公安局 |
市交通运输局、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行政审批政务服务与数据管理局、市国有资产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
2 |
拓展智慧园区商业模式 |
选取产业园区、机场陆港、公园景区等场景规划服务,吸引相关企业进驻。 |
支持在产业园区开展无人接驳、无人巡逻、运输等多场景应用,支持在物流园区开展无人驾驶物流车的大范围应用及多场景联动,支持在公园景区开展景点间接驳、无人售卖等服务,部署智慧园区不少于2处。 |
支持各场景逐步完善商业运行模式,累计部署智慧园区不少于5处,其中产业园区及物流园区应用不少于2处,公园景区应用不少于2处。 |
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
各旗区人民政府,市交通运输局、市公安局、市文化和旅游局、市国有资产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
(六)产业高质量发展行动,构建产业生态集群 |
||||||
1 |
发挥整车厂“链主”作用 |
分层次开展新能源智能网联汽车产业链“链主”企业遴选工作,建立定量定性相结合的遴选标准体系,形成链主企业示范库、培育库、候选库,初步建立具有一定韧性、稳定性和竞争力的智能网联商用车产业链。 |
通过链主企业引进配套产业和企业,不断提升就地配套率。 |
链主企业牵头推进布局一批共性技术研发、测试、中试和应用功能型平台,尽快实现产业特定领域核心技术的突破,新能源智能网联商用车及配套产业规模持续提升。 |
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
各旗区人民政府,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市商务局、市科学技术局、市国有资产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
2 |
引进培育产业链关键环节 |
建设新能源智能网联汽车产业服务平台,构建产业公共服务体系,针对企业共性需求,集中力量建设共性基础设施、产业发展支撑平台等。 |
为各类企业提供满足需要的产业发展空间和各类产业发展要素,发挥示范项目推广及整车企业带动作用,围绕重点领域引进培育5家以上科技型企业。 |
实现智能网联汽车产业链供应链稳定扩展,实现累计不少于10家“车、路、云、网、图”科技型关键零部件企业在我市落地。 |
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
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市商务局、市科学技术局、市国有资产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各旗区人民政府 |
3 |
构建智能网联商用车及矿用车产业生态 |
积极对接各类外部资源,打破信息壁垒,建立产业发展沟通协调机制,提升产业要素活跃度。 |
由政府相关部门牵头,联合科研机构、相关企业及重点高校,建立以商用车及矿山特种车辆为发展核心特色的区域产业生态联盟。 |
常态化举办相关学术论坛、赛事和会展活动,打造我市智能网联品牌,吸引产业集聚与企业落地。 |
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能源局 |
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市科学技术局、市交通运输局、市商务局,市国有资产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
4 |
助力新能源基础设施建设 |
实现城区主干道路智能网联汽车充换电、加氢功能覆盖率达50%,完成具备充换电、加氢功能的物流干线1条。 |
实现城区主干道路智能网联汽车充换电、加氢功能覆盖率达100%,完成具备充换电、加氢功能的物流干线5条以上。 |
城区及物流干线充换电、加氢功能实现全覆盖。 |
市能源局、市交通运输局 |
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公安局,市城市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市国有资产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
5 |
打造产业园区及孵化平台 |
成立我市智能网联汽车产业创新孵化中心,助力各园区落地新能源智能网联汽车产业形成相关集群。 |
联合国内具备相关优势的科研机构、高校,设立至少1个科创飞地,开展相关科技成果转化。 |
完成3个以上新能源智能网联商用车及矿山特种车辆相关孵化项目,进一步提升科技成果转化率。 |
市科学技术局、鄂尔多斯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 |
各旗区人民政府,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交通运输局、市国有资产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
附件2
鄂尔多斯市新能源智能网联汽车示范
应用和产业发展拟开展项目清单
序号 |
项目 类型 |
旗区 |
项目主要建设内容 |
1 |
道路测试与示范应用落地 |
康巴什区 |
部署自动驾驶智慧公交接驳线路5条,实现城市支线交通无人接驳。 |
2 |
部署示范区至鄂尔多斯站、伊金霍洛机场的自动驾驶接驳路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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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部署自动驾驶出租车50台,实现点到点自动驾驶出行服务。 |
||
4 |
部署无人售卖车40台,提供响应式的无人售卖服务与巡游式无人售卖服务。 |
||
5 |
部署无人配送车20台,提供快捷、高效的末端物流服务。 |
||
6 |
部署无人清扫车12台,开展常态化清扫服务,提高清扫效率,提升城市面貌。 |
||
7 |
东胜区 |
部署自动驾驶智慧公交接驳线路2条,实现城市支线交通无人接驳。 |
|
8 |
部署无人售卖车20台,提供响应式的无人售卖服务与巡游式无人售卖服务。 |
||
9 |
部署无人配送车20台,提供快捷、高效的末端物流服务。 |
||
10 |
部署无人清扫车12台,开展常态化清扫服务,提高清扫效率,提升城市面貌。 |
||
11 |
部署无人驾驶矿用车80台,支撑矿区实现智能化、无人化,保障煤炭安全高效生产。 |
||
12 |
部署区域短途无人驾驶/编队行驶物流车辆50台,打造具有我市特色的大宗货物短途运输场景。 |
||
13 |
部署园区内无人驾驶/编队行驶短途物流车辆50台,助力打造数字化智慧陆港,提升园区综合物流效率。 |
||
14 |
达拉特旗 |
部署无人清扫车12台,开展常态化清扫服务,提高清扫效率,提升城市面貌。 |
|
15 |
部署无人驾驶矿用车20台,支撑矿区实现智能化、无人化,保障煤炭安全高效生产。 |
||
16 |
部署区域短途无人驾驶/编队行驶物流车辆100台,打造具有我市特色的大宗货物短途运输场景。 |
||
17 |
部署园区内无人驾驶/编队行驶短途物流车辆50台,提升园区综合物流效率。 |
||
18 |
准格尔旗 |
部署自动驾驶智慧公交接驳线路1条,实现城市支线交通无人接驳。 |
|
19 |
部署无人售卖车20台,提供响应式的无人售卖服务与巡游式无人售卖服务。 |
||
20 |
部署无人配送车20台,提供快捷、高效的末端物流服务。 |
||
21 |
部署无人清扫车12台,开展常态化清扫服务,提高清扫效率,提升城市面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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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 |
部署无人驾驶矿用车100台,支撑矿区实现智能化、无人化,保障煤炭安全高效生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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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 |
部署区域短途无人驾驶/编队行驶物流车辆100台,打造具有我市特色的大宗货物短途运输场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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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4 |
部署园区内无人驾驶/编队行驶短途物流车辆50台,提升园区综合物流效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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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5 |
伊金霍洛旗 |
部署无人驾驶矿用车50台,支撑矿区实现智能化、无人化,保障煤炭安全高效生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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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6 |
部署区域短途无人驾驶/编队行驶短途物流车辆100台,打造具有我市特色的大宗货物短途运输场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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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7 |
部署园区内无人驾驶/编队行驶短途物流车辆50台,提升园区综合物流效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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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8 |
杭锦旗 |
部署旅游观光智慧公交路线1条,提升文旅消费层级,支撑休闲露营、网红打卡旅游线路打造,促进文旅产业加速回暖,提升旅游综合收入与接待人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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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9 |
部署无人清扫车12台,开展常态化清扫服务,提高清扫效率,提升城市面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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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 |
部署区域短途无人驾驶/编队行驶物流车辆50台,打造具有我市特色的大宗货物短途运输场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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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1 |
鄂托克旗 |
部署无人驾驶矿用车50台,支撑矿区实现智能化、无人化,保障煤炭安全高效生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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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2 |
部署区域短途无人驾驶/编队行驶物流车辆200台,打造具有我市特色的大宗货物短途运输场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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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3 |
部署园区内无人驾驶/编队行驶短途物流车辆100台,提升园区综合物流效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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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4 |
鄂托克前旗 |
部署区域短途无人驾驶/编队行驶运输车辆50台,打造具有我市特色的大宗货物短途运输场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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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5 |
乌审旗 |
部署旅游观光智慧公交路线1条,支撑创建国家文化产业和旅游产业融合发展示范区建设,促进文旅产业加速回暖,提升旅游综合收入与接待人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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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6 |
部署区域短途无人驾驶/编队行驶物流车辆50台,打造具有我市特色的大宗货物短途运输场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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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7 |
基础设施建设 |
康巴什区 |
以康巴什区城市中心区域为重点,打造智能交通先导应用试点,以文化东路、鄂尔多斯大街、文化西路、湖滨路围合路段约6公里为重点,加快部署融合感知、5G基站型路侧单元、边缘计算等先导性基础设施,建设北斗高精度融合定位网络和规模化的5G切片专网,建设高可靠、低时延的公专融合车联网通信网络,支持车路协同自动驾驶,探索“车路云一体化”的自动驾驶(CAD)阶段类场景应用,打造康巴什区测试示范区至鄂尔多斯机场、鄂尔多斯站的“车路云一体化”示范专线;加快全域主要路口实现预警/提醒、“车路云一体化”的辅助驾驶(C-ADAS)类场景全覆盖;打造市级智能网联云控平台,并配套新能源充换电站、加氢站建设。 |
38 |
东胜区/准格尔旗 |
选取在公交路线及功能性无人车运行范围内的重要路口,开展新一代V2X信号机、市政多功能杆、路侧感知、边缘计算、高精度定位等基础设施改造,接入市级云控基础平台,打造覆盖多数测试示范场景的智能网联道路,实现支撑预警/提醒、“车路云一体化”的辅助驾驶(C-ADAS)类场景的路侧基础设施覆盖,选取不少于5公里重要路口、路段,探索“车路云一体化”的自动驾驶(CAD)阶段类场景应用,打造1-2条智能网联商用车的“车路云一体化”示范线路,接入统一的智能网联云控平台,并配套新能源充换电站、加氢站建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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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9 |
达拉特旗/伊金霍洛旗/鄂托克旗/鄂托克前旗/乌审旗 |
高频物流线路的重要匝道、路口加快建设新一代V2X信号机、市政多功能杆、路侧感知、边缘计算、高精度定位等基础设施,实现支撑预警/提醒、“车路云一体化”的辅助驾驶(C-ADAS)类场景应用,接入统一的智能网联云控平台,并配套新能源充换电站、加氢站建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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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0 |
推动产业落地 |
康巴什区 |
依托鄂尔多斯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产业基础,加速引进新能源汽车品牌25家以上,吸引数据、算法、算力、芯片、软件、通信等零部件企业研发中心落户。 围绕测试示范区建设,举办智能网联汽车相关会议、赛事,吸引高端人才、先进技术,提升康巴什在智能网联汽车领域的知名度和影响力。 |
41 |
东胜区 |
推动新能源汽车企业落地。依托新能源整车企业及新能源产业布局,积极引进锂电池、氢燃料电池、智能网联核心零部件等配套零部件企业落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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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2 |
准格尔旗 |
依托准格尔经济开发区能源化工和资源综合利用产业基础,加速周边园区新能源汽车、新能源装备制造产业协同融合,推进新能源装备产业发展,加快新能源重卡、电池、储能、智能网联核心零部件等上下游产业链建设,实现无人驾驶新能源矿用车整车量产。提升露天煤矿无人驾驶矿用车应用规模,开展无人驾驶新能源矿用车探索应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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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3 |
伊金霍洛旗 |
做大新能源汽车产业链,推动已有整车企业扩大生产规模。依托整车“链主效应”积极引进燃料电池系统、商用车零部件、系统集成、智能网联核心零部件等配套产业,培育形成新能源重卡产业集群。依托短途物流车辆应用,吸引运营中心落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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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4 |
鄂托克旗/鄂托克前旗/达拉特旗/杭锦旗/乌审旗 |
紧抓新能源产业发展机遇,发挥我市“绿电”“绿氢”“绿色天然气”资源及产业优势,探索新能源智能网联汽车在能源产、供、储、销领域需求,吸引新能源汽车充换电、储能、燃料电池等配套产业链在园区落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