鄂府办发电〔2023〕1号

各旗区人民政府,市人民政府各部门,各直属单位,各大企事业单位:

2023年3月31日18:00时自治区气象局启动重大气象灾害(暴雪)Ⅲ级应急响应,我市气象局于4月1日15:00时启动重大气象灾害(暴雪)Ⅳ级应急响应。4月1日至4日,我市将出现降温、雨雪、大风天气过程。此次过程降水范围大、降温强度强,且存在雨雪相态转化,影响较大,有一定极端性。为切实做好极端天气防范应对工作,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严防各类事故和灾害发生,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高度重视防灾减灾工作。各旗区、各有关部门要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防灾减灾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和中央、自治区决策部署,增强时时放心不下的责任感、紧迫感,按照气象灾害应急预案要求,全面做好应对突发情况的思想准备和工作准备,坚决克服侥幸心理、麻痹思想。

二、及时发布预警信息。气象部门要及时跟踪天气变化情况,做好局部突发性灾害天气的预报,提高预报的精准度和时效性。宣传部门要采取手机短信、广播电视滚动预报、互联网、电话通知等多种方式,依托抖音、快手、视频号等新媒体,结合嘎查村、社区的微信联络群等手段,确保将各类灾害预警、风险提醒、安全提示通知到户到人。

三、认真落实防范措施。各旗区要牢牢守住“不出现人员伤亡”这条底线,紧盯重点地区、重点部位、重要环节、重点人员,一定要做到严防死守,逐个落实监控责任、防范措施,一旦遇到险情要及时果断提前转移救治。要加强对设施农业和棚圈的保护,防止密度较大的湿雪造成蔬菜大棚等设施倒塌和牲畜受冻。要加强建筑工地、工矿厂房、商贸物流等企业的巡查防护和隐患整改,严防发生安全生产事故。

四、做好抢险救援准备。各级应急管理部门要统筹好各类应急救援力量,准备好救援物资,结合重点风险区域和重点部位分布,提前调派、分头预置、靠前驻防,确保突发灾情险情后能够迅速、科学、有效采取行动。

五、全面压实各级责任。市应急管理局、市气象局要切实发挥好牵头抓总作用,指导督促各旗区、各有关部门尽职尽责做好各项工作。公安、能源、交通、住建、供电等部门要按照职能立即对本行业本系统防灾减灾工作作出具体安排部署。各旗区要严格落实以行政首长负责制为重点的防灾救灾责任制,各旗区主要领导要立即对本地区相关工作再调度、再部署,逐级压实工作责任,确保将工作部署到基层、任务落实到一线。

六、全面加强应急值守。各级各部门要加强值班值守,特别是市应急管理局、市气象局和各旗区主要负责人要亲自坐镇指挥,分管负责人和具体业务科室全员必须24小时在岗,坚决落实好领导带班、干部值班制度,坚决杜绝发生离岗、脱岗问题。

七、严格执行信息报送制度。各旗区、市应急管理局、市气象局要及时动态向市委、市人民政府报送有关信息,重要情况要第一时间报市委、市人民政府主要领导。要严格执行突发事件报告程序和时限规定,稳妥做好舆情应对等各项处置工作。在报送中要特别注意归口核实,对外发布的信息必须经本级人民政府分管领导审核后上报和对外发布。宣传部门要把好信息发布关,并做好舆论引导工作。

鄂尔多斯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3年4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