鄂府办发〔2022〕43号

各旗区人民政府,市直各有关部门:

为加快推进我市电力项目建设,确保项目尽快投运,市人民政府决定成立市推进电力项目建设工作领导小组(下称领导小组),推进电力项目建设工作属市综合经济工作领导小组专项工作,领导小组组长由市综合经济工作领导小组组长杜汇良兼任,具体事宜如下。

一、领导小组组成人员

组 长:杜汇良 市长

副组长:刘凤云 副市长

张众志 市人民政府秘书长、办公室主任

成 员:陈 墩 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副主任

韩 涛 东胜区区长

王雪峰 康巴什区区长

王小平 达拉特旗旗长

苏日嘎拉图 准格尔旗旗长

乌 云 伊金霍洛旗旗长

希 尼 乌审旗旗长

张仲平 杭锦旗旗长

王国泉 鄂托克旗旗长

杨颖新 鄂托克前旗旗长

黄伯韡 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主任

霍励平 市能源局局长

马二喜 市自然资源局局长

贾玉宝 市林业和草原局局长

张 良 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局长

朱 君 市公安局副局长

田 斌 鄂尔多斯供电公司总经理

冯 德 薛家湾供电公司总经理

领导小组负责统筹协调推进全市电力项目建设的各项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和工作专班,办公室及工作专班均设在市能源局,办公室主任及工作专班总协调人由市能源局局长霍励平担任。

工作专班人员从各有关旗区、部门和相关企业抽调。

二、领导小组及领导小组办公室、工作专班工作职责

(一)领导小组工作职责。负责推进电力项目审批、开工等工作;负责加强与上级部门沟通对接,及时研究解决我市电力项目手续办理中存在的问题;负责协调推动电力项目开工前准备、立项、建设到并网发电中涉及的土地、环保、林草、能耗指标、电力系统接入等问题;负责协调解决电力项目建设中存在的资源压覆、征地、拆迁、补偿、农牧民矛盾纠纷等各类问题,推动项目尽早投产投运。

(二)领导小组办公室及工作专班职责。承担领导小组日常工作;负责协调推进电力项目按计划实施;负责调度电力项目建设进展情况、各单位工作落实情况;负责梳理项目建设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和需要研究解决的事项,并提交领导小组研究;负责统筹协调各成员单位,推动各项工作落实;负责办理领导小组交办的其它事项。

今后,领导小组成员如有变动,由接替其行政职务的人员自行接替相应工作。此项工作结束后,领导小组及工作专班自行解散,不另文通知。

鄂尔多斯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2年4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