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政发〔2026〕18号

各盟行政公署、市人民政府,自治区各委、办、厅、局,各大企业、事业单位:

现将《内蒙古自治区“十五五”综合交通运输发展规划》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2026年7月2日       

(此件公开发布)

内蒙古自治区“十五五”综合交通运输发展规划

为完善现代化综合交通运输体系,支撑服务自治区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根据《国务院关于推动内蒙古高质量发展奋力书写中国式现代化新篇章的意见》(国发〔2023〕16号)、《现代综合交通运输体系发展“十五五”规划》及《内蒙古自治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五个五年规划纲要》等文件精神,结合自治区实际,制定本规划。

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历次全会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对内蒙古系列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认真落实自治区党委“1571”工作部署,以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为主线,赋予所有改革发展以“三个意义”,坚持适度超前、不过度超前的原则,锚定加快建设交通强国目标,聚焦“一网四化”(加快建设综合立体交通网,推进一体化融合、安全化提升、数智化升级、绿色化转型),推动综合交通运输建设方式、发展动能、增长模式实现“三个转向”(综合交通运输体系建设方式转向跨区域统筹布局、跨方式一体衔接、跨领域深度融合推进,发展动能转向结构优化、数智赋能、绿色转型协同驱动,增长模式转向以做优增量、提质存量为主导的内涵式发展),加快构建现代化综合交通运输体系,为建设“两个屏障”、“两个基地”、“一个桥头堡”,全方位建设模范自治区,奋力书写中国式现代化内蒙古新篇章提供坚强有力支撑。

到2030年,综合立体交通网络布局和结构功能更加完善,快速网、干线网、基础网功能互补、衔接高效,一体化融合、安全化提升、数智化升级、绿色化转型持续深化,高质量发展、高水平保障、高效能治理不断深入,统一开放的交通运输市场建设纵深推进,在中国式现代化内蒙古新篇章中当好开路先锋。

综合交通网布局更加完善。沿边高(快)速铁路和物流通道、连接口岸和京津冀、环渤海港口通道基本建成,跨区域大通道、口岸后方通道、重要能源运输通道进一步畅通。所有盟市连通高(快)速铁路,普速铁路运能瓶颈基本消除。除展望线外自治区境内国家高速公路主线和联络线基本建成,普通国道待贯通路段基本打通。

服务保障质效显著增强。公路路况水平达到全国中游,新一轮农村牧区公路建设取得明显成效。铁路、公路、航空运输服务产品更加丰富,旅客联程运输“一票制”、货运“一单制”应用加快推广,交通物流成本进一步下降,“客货邮”融合提质扩面。

集成融合发展深入推进。多层级一体化综合交通枢纽集群能级持续提升,呼包鄂乌“1小时”交通圈基本建成。交通与能源、旅游融合取得重要进展,具备条件的自治区级工业园区通二级及以上公路、3A级及以上旅游景区通三级及以上公路。

安全韧性水平全面提升。边境地区路网韧性显著增强,能源资源等重点物资运输保障更加有力,本质安全和防灾减灾能力明显提高,风险隐患排查整治和监测预警体系更加完善,应急救援和服务保障能力不断增强。

数智绿色转型加速推进。智慧出行和智慧交通物流更加普及,跨境AGV、重型卡车自动驾驶、数字陆港、低空短途运输等新技术新模式应用场景不断拓展。绿色低碳转型取得重要进展,“以路治沙”工程加快实施,新能源充换电设施布局不断完善,运输结构持续优化。


   

展望到2035年,安全、便捷、高效、绿色、经济、包容、韧性的可持续现代化综合交通运输体系更加完善,旅客联程运输衔接顺畅,货物多式联运集约经济,综合交通运输一体化融合发展水平大幅提升,有力支撑自治区同全国一道基本实现社会主义现代化。

二、完善基础设施布局

(一)构建外接俄蒙、内联八省综合运输通道体系

加快贯通综合立体交通网主骨架。推动国家“6轴7廊8通道”内蒙古境内未贯通段加快建设,基本形成自治区综合立体交通网“四横十二纵”主骨架格局,实现自治区内各盟市高效连接,强化与周边省区便捷联通。贯通沿边高(快)速铁路和物流通道。推进高(快)速铁路、公路延伸和连通,促进自治区东中西部地区多路径快速通达,扩容临哈铁路等东西向物流干线,直连东北西北华北、畅达港口边境地区。进一步服务和融入中蒙俄经济走廊通道建设。推动主通道增线扩容,畅通中蒙俄重要边境口岸与京津冀和环渤海等主要经济板块的连通。完善跨境及口岸后方运输通道。推动口岸跨境铁路建设,打通跨境运输卡点,提升跨境运输通道保障能力。

(二)完善贯通东西、连接南北现代化综合交通网

建设现代化铁路网。加快建设国家“八纵八横”高铁网内蒙古段,打造呼包鄂乌“1小时”交通圈。推动集宁至通辽、太子城至锡林浩特、乌兰浩特至阿尔山、齐齐哈尔至满洲里开行动车。以“北煤南运”、“西煤东运”、“北粮南运”重点能源运输铁路通道为重点,持续完善联动东北西北、辐射口岸港口的铁路货运骨干网络。

完善公路网结构功能。加快推动国家高速公路内蒙古境内待贯通路段建设,优化重点城市间、能源富集区高速公路布局,高效联通口岸、京津冀、东北三省和环渤海港口。加快推进出区公路通道建设,全面打通省际断头路。推进普通国省道待贯通路段建设,优化路网结构与技术等级,提升路网整体容量与通达深度。

扩大航空网络覆盖。强化呼和浩特盛乐国际机场区域性航空枢纽功能,加密至长三角、粤港澳、成渝等重点地区的直飞航线,拓展至俄蒙、东南亚等地区国际航线。强化“干支联动”,推广“通程航班”服务,构建全区以盛乐国际机场为主要通道的“经呼飞”航线网络。优化区内“支支通”航线布局,引导培育具备条件的“支支通”航线向区外延伸。有序推进运输机场及通用机场新建项目实施。

(三)促进交通物流降本提质增效

提升集成化效能。深化运输结构优化调整,持续推进工矿企业、粮食企业等大宗货物“公转铁”、“散改集”,推动煤炭主产区大型工矿企业中长距离铁路运输比例稳步提升。推进多式联运高效发展,加快自治区内陆港布局建设,探索与粤港澳大湾区“飞地港”合作、构建至环渤海港口“班列+班轮”铁水联运快线网络,探索打造快捷物流产品示范线。探索建立符合沿边地区多式联运发展特点的业务模式和规则标准,推动信息互联共享和“一单制”、“一箱制”创新发展。深化培育壮大现代交通物流领军企业行动,引导铁路、航空和大型道路运输企业等向多式联运经营人、综合物流集成商转变。

提升专业化水平。推动能源资源、粮食等关键运输通道和物流节点建设,进一步优化铁路运力调度,合理安排方向性、季节性运输能力调配,维护产业链供应链安全稳定。加快完善农畜产品主产区和加工基地仓储与冷链物流设施,开通农畜产品定制化运输专线、季节性运输专线等特色服务。强化中欧班列扩容提质,大力发展“中欧班列+”定制化班列,拓展双向货源组织形式,加快推行“铁路快通”模式,鼓励企业采用TIR运输模式提高通关效率。积极融入西部陆海新通道建设。

(四)构筑集聚辐射、向北开放门户枢纽

打造多层级一体化枢纽体系。因地制宜构建以呼和浩特市为核心,包头市、鄂尔多斯市、乌兰察布市多中心,盛乐国际机场等枢纽场站多节点的综合交通枢纽集群,提升呼和浩特市面向蒙古国、俄罗斯开放的核心枢纽功能。强化通辽—赤峰组合枢纽城市支撑作用,加快建设通辽全国性综合交通枢纽城市,培育赤峰全国性综合交通枢纽功能。提升巴彦淖尔市、乌海市等综合交通枢纽“多点支撑”能力。依托中国(内蒙古)自由贸易试验区呼和浩特片区、满洲里片区和二连浩特片区,打造交通物流中心,完善口岸枢纽布局,支撑发展国际物流、商贸和加工。加快建设运转高效的邮政快递枢纽。

推进枢纽港站规模化发展。推动呼和浩特、包头综合货运枢纽补链强链,建设呼和浩特核心客运枢纽、高附加值产品现代物流枢纽和邮政快递枢纽,完善包头、鄂尔多斯能源资源、大宗物资、工业产品货运枢纽和乌兰察布陆港枢纽功能。加强综合客运枢纽覆盖,推动枢纽港站多方式一体衔接和“零距离”换乘。

完善枢纽港站集疏运体系。推进新建及迁建大宗货物年运量150万吨以上的物流园区、产业园区、工矿企业、粮食储备库等接入铁路专用线。完善枢纽港站高等级集疏运公路网络。强化机场地面交通衔接。

(五)加强基础设施更新和改造

推进干线铁路运能紧张路段电气化改造或复线建设,推动设备老化、技术落后的线路和场站改造,提升铁路网络货运能力。推进沿黄通道、能源和农畜产品运输通道等超过设计服务能力的干线公路能力提升。针对技术等级低、超期服役、路面技术状况为中次差等老旧路段开展更新提质。有序推进运输及通勤机场升级改造,开展航站楼扩容、跑道改造和附属设施改造,完善中转设施布局衔接和流程设置。加快推动重要换乘枢纽扩能改造、便利化改造、适老化改造。

三、优化交通运输结构

(一)统筹做优增量和盘活存量

新建设施聚焦完善布局、补齐短板,摸清交通存量资产底数,盘活用好线路、场站等存量基础设施,推进与周边城镇空间联动开发配置。探索实施国省干线养护工程长周期项目试点,强化桥梁隧道专业化养护,针对重点路段开展修复性养护工程,加强农村牧区公路日常养护和巡查检查。实施高速公路服务区提质升级行动,加快高速公路服务区充电设施建设和更新改造,因地制宜推动“开放式服务区”建设。

(二)促进区域城乡联动发展

深化跨区域互联互通。服务和融入京津冀协同发展,持续改善自治区与京津冀能源保障、产业协同、开放联动交通基础条件,加强与天津市、河北省等地港口资源共享和内陆港合作。更好服务实施东北全面振兴战略,强化东部盟市与东北地区港口的互联互通,持续深化多式联运联盟作用,强化陆海联动能力。更好服务新时代西部大开发、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战略,完善衔接协调机制,适当加密和扩能铁路、公路出区通道。

补齐城乡交通运输短板。进一步提高农村牧区公路通达深度和服务品质,推动城乡骨干公路提档升级,推进旅游路、资源路、产业路建设。持续提升城乡交通运输均等化服务水平,巩固和拓展具备条件的苏木乡镇、建制嘎查村通客车和建制嘎查村通邮成果,实施农村牧区“客货邮”融合发展提质增效行动,加快县乡村三级综合服务网点建设,健全城乡商贸流通网络。

(三)提升客运出行体验

优化多元出行服务供给。加密重点方向高铁列车频次,推动利用既有铁路网开行城际列车班次。大力发展旅客联程运输,提升枢纽联运服务能力,支持客运站开展城市候机楼等业务。加快适老化无障碍交通设施建设和载运工具改造,开发适老运输产品,加强适老化无障碍出行环境建设。

促进新老业态融合发展。有序推进汽车客运站转型升级,创新道路客运服务方式,加快发展定制客运,丰富场景式客运服务。持续深化出租汽车改革,加快出租汽车新老业态协同发展。深入实施城市公共交通优先发展战略,拓展多样化公交服务,因地制宜开通通勤、就医等定制公交线路,提升城际、城内出行效率。

四、加强系统集成融合

(一)推进跨方式一体衔接

加强基础设施统筹规划布局,重点推进枢纽港站、物流园区、产业园区间网络衔接,促进各方式规划建设、运输组织管理等协同,促进集成融合。加强区域交通和城市交通衔接融合,推进高速公路进出城繁忙路段疏堵提能,有序推进“开口子”工程,增强高速公路对沿线城镇、产业服务带动功能。持续推进国省干线城镇过境段改造改线,优化过境和区域交通组织,提升通行效率和安全保障水平。

(二)促进交通和能源协同融合

强化交通与能源基础设施共建共享共用,因地制宜利用高速公路服务区、边坡、互通等区域建设分布式光伏、风电等清洁能源开发利用设施,推广公路沿线柔性输配电、构网型储能、智慧调控等新技术,推动公路沿线规划建设源网荷储一体化项目。支持交通枢纽场站开发利用光伏、地热、空气能,打造“近零碳枢纽”和“近零碳服务区”,提升可再生能源消纳水平。

(三)促进交通和旅游深度融合

持续建设“快进慢游”旅游基础设施网络。提升“草原之星”旅游专列品质,研究开行特色旅游专列。打造边境、沿黄、沙漠等自驾精品路,完善旅游公路观景台、停车区等旅游服务设施。鼓励旅游公路与产业园区、旅游景区、乡村旅游重点村镇、营地、商业体等一体开发。支持有条件的旅游地区开通“空中巴士”产品,因地制宜发展“低空+旅游”业态。创新交旅融合发展模式,推动传统客运站转型升级为旅游集散中心,推动小微型客车租赁行业规模化、网络化发展,重点培育“一点租车、多点还车”的异地取还服务模式。

(四)推进枢纽和通道经济发展

以“货运枢纽—物流园区—产业园区”三圈一体融合枢纽经济发展模式为导向,强化交通物流中心功能,促进相关产业向货运枢纽周边集聚。强化口岸枢纽功能,建设多式联运现代物流中心和进出口商品集散地,发展保税仓储、物流中转、国际采购、展览展示等现代服务业。建强国际陆港,提升乌兰察布陆港型国家物流枢纽功能,联动赤峰市、通辽市等关键节点,创新“通关+物流”一体化模式,提升国际贸易、跨境电商、跨境旅游辐射能力,促进资源产品在口岸经济区落地加工。

五、提升安全韧性水平

(一)筑牢边疆安宁交通保障

实施北疆屏障国家安全保障能力一体化提升工程,推动重大交通基础设施全面贯彻国防要求,推动骨干通道提质扩能、省域交通补强抗毁、前沿路网完善加密,构建边防公路体系。健全物资储备、运输投送、维护抢修体系,推进交通领域“平急两用”公共基础设施建设,强化军民深度融合,更好服务国家高水平安全。

(二)提升基础设施本质安全水平

实施公路安全韧性提升工程,推进安全设施精细化提升、危旧桥梁隧道改造、过水路面改造及安全生命防护工程建设,有序开展高速公路、普通国省道重点桥梁监测,加强国省道较高风险路段监测预警与告警设施布设。

(三)加强安全监管和应急能力建设

完善交通安全制度体系,深化安全生产双重预防、标准化、诚信“三大体系”建设,提升安全监管效能。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建立健全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持续开展安全生产风险专项整治行动,加强重点路段、“两客一危”重点车辆等安全隐患治理。建立健全部门联动、政企协同的综合协调应急管理体制机制,重点推进呼伦贝尔、乌兰察布国家区域性公路交通应急装备物资储备中心建设。

六、强化科技创新赋能

(一)提高科技研发应用水平

聚焦基础设施建设、安全韧性、绿色低碳关键技术攻关,重点突破草原、沙漠、戈壁、高寒等特殊地貌综合通道、生态敏感区交通建设与环保协同技术;统筹攻关联程智慧出行、多式联运物流、国际通道提质技术,深化交通碳排放核算与绿色建造研究。加强科技创新平台建设,提升交通领域科研机构、高等院校、科技企业创新能力。

(二)推进“人工智能+交通运输”行动

推进基础设施和运输服务智慧赋能,推动人工智能在无人机巡检、民航AI辅助配载、视频分析等场景规模化应用。打造跨区域自动驾驶货运通道,推广无人驾驶集卡、双挂汽车列车试点,探索扩大“陆港+集装箱+新能源重卡”、AGV应用范围,支持鄂尔多斯全国“车路云一体化”应用试点。统筹整合铁路、民航、公路三类数据资源,打造全区交通运输“一张图”。强化治超联网管理信息系统应用,全面推进治超非现场执法工作。推进北斗规模应用提质扩面,实现“两客一危一重”、巡游出租车、公交车终端设备全覆盖。

(三)拓展低空经济新场景新业态

完善低空基础设施建设,探索公路基础设施空间与低空飞行器起降点、低空空域的系统集成。持续丰富和推广“低空+”应用场景,加强无人机在路网巡检、生产保障、低空观光、应急救援、试飞测试等方面的应用,推动低空产业集聚。安全、有序发展低空物流,拓展城市末端配送、医疗配送、农畜鲜活产品配送、应急物资运输、交通不便等特殊地区物流、支线物流等应用场景,推动开通常态化低空物流航线。

七、推动绿色低碳转型

(一)强化生态保护和资源节约集约利用

推进科尔沁和浑善达克沙地穿沙公路建设,并推广至黄河“几字弯”攻坚战和河西走廊—塔克拉玛干沙漠边缘阻击战区域,助力“三北”工程攻坚战。强化交通基础设施与国土空间规划“三区三线”衔接,统筹各类线性交通基础设施共用跨河、生态敏感区通行廊道,加强交通基础设施建设全周期生态保护与修复。加强资源集约节约利用,推动各类废旧材料再生利用和循环利用。持续提升快递包装绿色、减量与循环化水平。加强交通运输污染防治,抓实交通建设与运营噪声防控,严控污染物与碳排放,健全行业碳排放统计核算监测体系。

(二)推动交通运输绿色低碳转型发展

围绕重点货物运输通道,加强充电基础设施、加氢站、绿色燃料加注站、配套电网等基础设施建设,完善绿色燃料生产、供应、储运、加注体系,打造公路零碳运输通道。持续推广应用清洁能源和新能源交通装备,促进新能源重卡规模化应用。推动城市公共服务车辆电动化替代,进一步推进机场纯电动车辆设备应用。

八、深化体制机制改革

(一)持续完善综合交通运输管理体制机制

自治区交通运输部门牵头,研究出台地方铁路工程质量安全监管办法,推动建立条块结合、自治区和盟市两级互动的地方铁路监管机制。推动收费公路政策优化。推动建立高效的现代化空域管理体制,出台自治区航线优化工作方案、航线补贴资金管理办法等配套政策。持续深化完善“东北三省一区”等交通运输一体化协调机制,健全重大交通基础设施建设跨部门协调机制。

(二)规范创新交通领域市场化投融资模式

深化交通运输领域地方各级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改革,健全与现代财政制度相匹配、与自治区综合交通建设需求相适应的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管理模式。规范创新交通领域市场化投融资模式,推广运用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新机制,吸引社会资本特别是民间资本,鼓励通过特许经营模式参与盘活存量资产。结合地区发展情况和财政承受能力,因地制宜给予政策资金支持。完善养护绩效考核指标体系,健全国省道绩效考核结果与养护资金分配挂钩机制,切实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三)提升交通运输法治化水平

自治区交通运输部门牵头,制修订《内蒙古自治区国省干线公路养护管理办法》、《内蒙古自治区大件运输许可服务与管理办法》等文件。健全执法监督体系,完善自治区、盟市、旗县(市、区)三级路警联合治超执法协同机制,构建与周边省区跨区域联合执法与监管联动体系,优化重点桥梁、重要省区交界处等关键点位超限检测站布局。提升大件运输许可管理水平,实行自治区、盟市、旗县(市、区)三级“谁的路、谁许可、谁监管”,明确交通运输、公安部门和经营管理单位职责边界。建立“全过程记录、全业务上线、全路网监控、全链条管理、全方位服务”阳光治超模式,提升执法规范化水平。

(四)加快建设统一开放的交通运输市场

组织清理和废除妨碍全国统一市场和公平竞争的各种政策措施。持续推进铁路货运市场化改革,完善铁路运输市场收益分配、成本核算、运力调配等制度,推动建立国铁与地方铁路过轨、清算规则等机制。完善道路运输等领域市场退出相关细则和办事流程。

九、保障措施

加强党的全面领导,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及自治区党委和政府工作要求,强化跨部门协同联动,做好本规划与经济社会、国土空间等规划的有效衔接。各盟市、各部门细化目标任务,稳妥实施重大项目,确保规划落地见效。强化要素支撑,用好中央资金、专项债券与政策性金融工具,创新投融资模式。用好自治区重大项目联审联批机制,协同解决用地、用林等难题,提升审批效率。健全监测评估与督导考核体系,开展规划实施情况动态监测、中期评估和总结评估,根据监测评估情况适时调整规划和相关政策。谋划实施一批高质量的交通强国建设试点,做好先进经验和典型成果的评定、宣传、推广工作。

附件:内蒙古自治区“四横十二纵”综合交通运输通道示意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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