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然资源部日前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规划土地政策支持老旧小区改造更新工作的通知》,从深化调查评估、加强规划统筹、强化政策支持、优化审批流程4方面提出要求,将对促进各地老旧小区改造工作发挥积极作用。

当前,我国城市发展已进入存量更新阶段,老旧小区改造作为重大民生工程和发展工程,事关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数据显示,2019年至2023年,全国累计新开工改造城镇老旧小区22万个,惠及居民3800多万户、约1亿人。

自然资源部国土空间规划局局长张兵介绍,老旧小区改造更新工作近年成效显著,但在规划管理、标准规范、政策工具、商业模式等方面尚未形成系统性匹配,亟待打通堵点,调动政府、市场、社会积极性。

《通知》聚焦规划与土地政策,进一步提高对老旧小区改造支持力度。推进老旧小区改造工作,通常需处理复杂的权益资产关系,深化调查评估摸清底子是把握老旧小区改造方向的基本前提。对此,《通知》提出建立健全针对社区层面的资源资产调查与城市体检评估体系,要求各地通过规划单元及社区层面的规划实施评估,充分了解改造更新需求和利益相关方意见,按照建设“宜居、宜业、宜游、宜学、宜养”社区生活圈要求,在老旧小区改造中补足公共服务设施和基础设施。

在加强规划统筹方面,各地要依据市县国土空间总体规划,按需加快编制城市更新相关详细规划,深化近期实施规划和行动计划;在单元详细规划中统筹空间功能和建筑量,在不突破空间管控底线和总体规划强制性内容前提下,探索建筑量跨单元统筹的规则。

需要注意的是,老旧小区往往自身用地局促紧张,需积极探索适应老旧小区改造特点的差异化土地政策,突出政策制度的灵活安排,充分激发多元主体的更新意愿,鼓励建立多元合作模式。

一段时间以来,以闲置空间解决电动自行车充电设施和停放场所问题,避免出现火灾事故,是不少老旧小区居民的急难愁盼。对此,部分地区已开展相关探索。比如,南京市石榴新村改造项目基于控规地块划分更新片区,将周边边角地、夹心地、插花地、非居住用地一并纳入更新范围,解决地块不规则、碎片化、规模效应不足等问题。

《通知》也特别提到,要坚持集约节约,促进低效用地再开发,支持周边不能单独利用的边角地、零星用地等低效用地作为公共空间、公共服务设施和基础设施。鼓励各地制定既有城市土地混合使用和存量建筑空间功能转换的规则,老旧小区及周边边角地等零星用地经论证不具备单独供地条件的,可按划拨或者协议有偿方式供地,优先用于增加公共空间、公共服务设施和基础设施。

张兵表示,老旧小区改造不是简单地翻新屋子、增加绿化,更重要的是对基础设施、公共服务设施等配套的系统改善。通过对规划和土地政策的融合创新,以普惠透明加适度激励的政策红利,让居民住得舒心,让城市、社区更具活力,实现群众满意、多方共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