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了《关于促进氢能产业高质量发展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为方便社会公众广泛知晓和正确理解《意见》相关内容,现解读如下。
一、《意见》出台的背景和意义
氢能是一种来源丰富、绿色低碳、应用广泛的二次能源。加快发展氢能产业,是保障国家能源供应安全、实现碳达峰碳中和目标的战略选择,也是我区推动能源转型升级、实现经济高质量发展的重要途径。近年来,我国高度重视氢能产业发展,将氢能产业作为战略性新兴产业和未来产业的重点发展方向。为抢抓氢能产业发展关键机遇期,促进自治区氢能产业高质量发展,推动氢能产业成为自治区能源转型升级的重要支点,制定印发《意见》。
二、《意见》的主要内容
《意见》共分总体要求、重点任务、支持政策、保障措施四部分,具体内容如下:
(一)总体要求部分,包括指导思想、基本原则、发展目标。《意见》按照“全面布局、重点突破,试点先行、有序推进,多能互补、统筹发展,规范管理、安全发展”的原则,建设绿氢生产应用基地,打造氢能全产业链,力争到2025年,绿氢制备能力超过50万吨/年,推广氢燃料电池重卡5000辆以上,氢能产业总产值力争达到1000亿元。
(二)重点任务部分,包括构建氢能产业集群、推进氢能示范应用、推进氢能基础设施建设、推广氢能多领域应用、攻关突破氢能关键技术、提升氢能产业公共服务水平等6个方面。
(三)支持政策部分,明确了作为能源品种管理氢能、鼓励风光制氢一体化发展、支持氢燃料电池汽车推广应用、健全氢能装备产业链、促进产学研合作开展、加大金融支持力度、制定完善利益补偿奖惩机制等7个方面的政策,引导更多企业参与,共同促进我区氢能产业发展。
(四)保障措施部分,对氢能产业发展的组织领导、要素保障、安全风险管理提出了具体要求,确保我区氢能产业健康有序发展。
三、《意见》的特色亮点
(一)支持风光制氢一体化发展,对纳入示范的风光制氢一体化项目,按照制氢量所需电量的1.2倍配置新能源规模。
(二)支持氢燃料电池汽车推广应用,对加氢站建设项目实行备案管理,对氢燃料电池汽车发放新能源汽车号牌。
(三)支持发展氢能装备产业链,对在自治区注册登记、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氢能装备制造企业,蒙西地区企业生产用电价格参照战略性新兴产业电价,蒙东地区企业生产用电按100%新能源配比参与市场交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