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司法部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深刻领会“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不断提高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坚决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法治政府建设的重大决策部署,扎实推动法治政府建设高质量发展。

一、加强党对法治政府建设的领导,确保法治政府建设正确方向

司法部党组坚持和加强党对法治政府建设的领导,党组书记、部长唐一军同志切实履行法治政府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积极推动将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法治政府建设的决策部署落到实处。

深入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部党组把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重大政治任务,唐一军同志多次主持召开部党组会、部务会、部长专题会等,及时传达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法治政府建设重要指示批示、重要讲话精神,深入研究部署贯彻落实举措。会同有关部门组织编写《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纲要》。围绕“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指引 坚定不移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主题,会同有关部门在全国组织开展“宪法宣传周”主题宣传活动。将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重要内容。

坚决贯彻落实党中央重点任务部署。为不断把法治政府建设向纵深推进,按照中央要求,完成《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年)》起草工作。《纲要》印发实施,为“十四五”时期全面建设法治政府确立了路线图和施工图。及时制定印发司法部《贯彻落实<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年)>重要举措实施方案》。

不断强化法治政府建设推进机制。一是开展法治政府建设督察工作,会同24家中央国家机关组成8个督察组,对北京、天津、吉林等8省(区、市)开展实地督察,切实推动法治政府建设取得实效。二是开展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创建活动,组织启动第二批全国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创建初审推荐工作,各省(区、市)共推荐综合候选地区87个、单项候选项目149个。目前,正在抓紧推进实地评估和人民满意度测评工作。

二、完善政府机构职能体系,稳步提升政府依法履职能力

一年来,司法部稳步推进依法履行政府职能相关工作,努力推动把更多行政活动纳入法治化轨道。

编制部门权责清单。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工作部署,在司法部“三定”规定基础上,编制形成《司法部权责清单(征求意见稿)》,着力推进司法部职能优化协同高效。

加强党政机关法律顾问和公职律师工作。推动出台《关于切实加强党政机关法律顾问工作 充分发挥党政机关法律顾问作用的意见》《关于加快推进公职律师工作的意见》,全国公职律师队伍达到7万人,在依法行政中的作用更加明显。

加强合法性审核工作。印发《关于全面推行行政执法三项制度行政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核机制落实情况专项监督行动情况的通报》,强化问题反馈、整改。启动行政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核工作指导性案例征集工作。

持续推进“减证便民”。深入指导、推动各地区、各部门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推行证明事项和涉企经营许可事项告知承诺制的指导意见》。持续运行“群众批评——证明事项清理投诉监督平台”,2021年共收到涉及证明事项投诉126件,督促办结96件。

三、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不断完善依法行政制度体系

一年来,司法部共完成法律、行政法规起草审查项目62件,包括法律类项目24件,行政法规类项目38件。

加强重点领域、新兴领域、涉外领域立法。围绕服务保障民生,完成社会救助法草案、农产品质量安全法修订草案等审查工作;围绕保障实现共同富裕,完成职业教育法修订草案、人口与计划生育法修正草案等审查工作;围绕防止资本无序扩张,完成反垄断法修正草案等审查工作;围绕持续推进生态文明法治建设,完成黄河保护法草案、碳排放权交易管理暂行条例草案等审查工作;围绕推进政府治理规范化法治化,完成突发事件应对管理法草案等审查工作;围绕加快完善涉外法律法规体系,完成有关法律审查工作,并完成17件国际条约审核。

及时开展一揽子修法、法律法规调整适用等工作。围绕强化国家重大发展战略法治保障,先后完成9件在自由贸易试验区、国家服务业扩大开放综合示范区、全面深化服务贸易创新发展试点地区、海南自由贸易港调整适用法律法规的决定草案审查工作。围绕“证照分离”改革,报国务院同意后提请全国人大常委会审议修改8部法律,推进相关行政法规修改和废止工作。

加强法规规章备案审查工作。坚持“有件必备、有备必审、有错必纠”,对各地区、各部门报送国务院备案的1939件法规规章,依法逐件进行审查,39件暂缓备案登记,存在问题的均按照法定程序和权限作出处理。建成备案法规规章数据库,扎实推进备案审查制度和能力建设。

四、坚持系统观念、标本兼治,推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

一年来,司法部深入推行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加强执法标准化规范化建设,着力提升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水平。

加快行政执法监督工作体系建设。组织开展省市县乡四级行政执法协调监督工作体系建设试点。起草《国务院关于进一步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的通知》。根据国务院工作部署,组织开展涉及行政处罚内容以及不合理罚款规定的专项清理。

提升行政执法规范化水平。进一步规范行政裁量权基准制定和管理工作。出版《全国行政执法典型案例(第一辑)》。开展行政执法人员培训标准化体系建设试点工作。督促指导各地区各部门推进全国行政执法证件标准样式统一。落实《综合行政执法制式服装和标志管理办法》,推动有关地方和部门做好服装配发工作。

五、坚持依法化解矛盾纠纷,扎实推进行政复议、应诉工作

一年来,司法部办结国务院行政复议案件6046件,指导监督各级复议机构办结行政复议案件25.4万件,指导各级行政应诉机关办理一审行政案件28.3万件。

积极服务保障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推动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指导各级复议机构审结相关行政处罚、行政许可案件9.7万件,平均纠错率达11.2%,为中小微企业挽回直接经济损失约1.3亿元。坚决守住耕地保护红线,审理土地类行政复议案件2.3万件。

落实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理念。聚焦重点民生领域十类争议,在各级复议机构部署开展“复议为民促和谐”专项行动,共排查出涉及群众切身利益、长期未得到解决的行政争议案件6.64万件,实质性化解5.39万件。

从源头推动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指导各级复议机构发挥监督作用,全年作出撤销、变更、确认违法和责令履行决定等纠错决定2.9万件,占已审结立案案件的13.5%。注重一揽子解决案件中反映出的执法共性问题,全年共下发行政复议意见书3911份,督促落实3468份。

深入推进行政复议体制改革。会同中央编办指导各地落实《行政复议体制改革方案》,出台配套制度,23个省(区、市)已全面完成改革,实现各级政府“一口对外”受理复议案件。2021年,复议案件数量比改革前增长了22.3%,行政复议作为化解行政争议的主渠道效果初步显现。

六、突出法治为民理念,提供优质高效公共法律服务

一年来,司法部紧紧围绕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法律服务需求,着力推动公共法律服务提质增效。

加强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印发《全国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规划(2021-2025年)》,强化顶层设计。截至2021年年底,已建成省、地(市)、县(区)、乡(镇)、村五级公共法律服务实体57万个。与有关部门联合印发《关于深化公共法律服务专业人员职称制度改革的指导意见》。开展“乡村振兴 法治同行”活动,为乡村群众提供多层次、多样化的公共法律服务。

推动构建大调解工作格局。与有关部门联合印发《关于加强知识产权纠纷调解工作的意见》。推进人民调解规范化建设。加强“一带一路”、粤港澳大湾区、海南自贸港以及各地自贸区商事调解工作。2021年,全国共排查矛盾纠纷507万次,调解矛盾纠纷874万件。

深化律师服务工作。深化刑事案件律师辩护全覆盖试点,全国共有2594个县(市、区)开展了试点工作,北京等24个省(区、市)实现县级行政区域试点工作全覆盖。与最高人民法院联合印发《关于为死刑复核案件被告人依法提供法律援助的规定》,切实保障被告人诉讼权利。深入开展“万所联万会”活动,开展法律服务活动超过10万场次。持续开展“援藏律师服务团”活动。

加大法律援助力度。推动各地依法设立法律援助机构,履行法定职责。深入开展“法援惠民生 助力农民工”和“尊法守法 携手筑梦”服务农民工公益法律服务活动,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与有关部门联合印发《法律援助志愿者管理办法》《关于加强退役军人法律援助工作的意见》等。2021年,全国法律援助机构共组织办理法律援助案件近150万件,受援人166万余人,提供法律咨询近1889万人次。

完善公证、司法鉴定、仲裁体制机制建设。印发《关于深化公证体制机制改革 促进公证事业健康发展的意见》。制定《司法鉴定机构诚信等级评估办法(试行)》《司法鉴定机构和司法鉴定人退出管理办法(试行)》,加强对司法鉴定机构和鉴定人的监督管理。推进仲裁委员会内部治理机制综合改革试点工作,支持仲裁机构设立专业仲裁工作平台,制定专业仲裁规则,促进仲裁专业化发展。

扎实推进普法和基层依法治理。扎实开展民法典学习宣传,会同有关部门印发《“美好生活·民法典相伴”主题宣传方案》。与中央宣传部联合召开第九次全国法治宣传教育工作会议,全面启动实施“八五”普法规划。深入开展“全国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创建活动,命名第八批“全国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与有关部门联合印发《乡村“法律明白人”培养工作规范(试行)》《培育农村学法用法示范户实施方案》等。

充分发挥司法所职能作用。印发《全国司法所工作规范》,强化司法所推进基层法治建设职责。各地司法所深入开展矛盾纠纷排查化解、法律咨询和基层普法依法治理等工作,全年共参与调解各类矛盾纠纷460余万件,解答群众法律咨询600余万人次,开展法治宣传135万次,为基层党委政府提供重大决策法律意见建议26万余条,协助制定规范性文件5万余件。

组织实施法律职业资格考试。统筹做好疫情防控和考试组织实施工作,2021年共有71.8万人报名客观题考试。完成2020年考试成绩合格人员法律职业资格审核认定工作,共授予16.2万余人法律职业资格。制定出台新一轮法律职业资格考试放宽政策(2021-2025年),加大对国家乡村振兴重点帮扶县的扶持力度。

七、强化行政权力制约监督,促进行政权力规范透明运行

一年来,司法部坚持有权必有责、用权受监督,不断完善行政权力运行制约监督机制,着力增强各项工作透明度和公信力。

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依法办理依申请公开答复424件,提交复议答复意见24份,提供诉讼答辩有关证据材料82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服务质量和效率进一步提升。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实现行政法规库和司法部现行有效规章、行政规范性文件在部官网集中统一对外公开。

做好人大议案、建议和政协提案办理工作。认真做好人大议案、建议和政协提案的分办、催办、汇总、反馈、总结等工作,157件人大议案、399件建议提案全部按时办复。

加大公众参与监督执法力度。在中国法律服务网APP客户端开设“行政执法监督批评建议”专栏,对收到的有关批评建议进行转办、实地督办。2021年,共收到批评建议489件,已办结463件,正在处理26件。

八、强化科技信息保障,推进数字法治政府建设

一年来,司法部注重运用互联网、大数据等科技手段促进依法行政,大力提升法治政府建设数字化水平。

提升行政执法数字化水平。加快推进全国行政执法综合管理监督信息系统建设,实现与各省(区、市)互联互通。采取“一省一策”工作模式,有针对性地推动数据汇聚,加强行政执法信息数据治理。

强化数字化监管、服务能力。建成司法部大数据监测分析平台,汇聚业务数据29亿条,对外提供18项涉及律师、公证等领域信息资源共享服务,累计被调用358万次。完善司法鉴定管理信息系统,加快推动鉴定意见书在线赋码和电子证照普遍运用。实现法律职业资格认定事项“跨省通办”“一网通办”。建成中国律师身份核验平台和全国律师诚信信息公示平台。

2021年,司法部在推进法治政府建设上仍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比如:推动各地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需要进一步加大力度;行政复议体制改革成果还有待进一步巩固;公共法律服务还需更普惠均等、优质高效。这些都需要在下一步工作中改进提高。

2022年,司法部将主动作为、开拓创新,全面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加快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年)》贯彻落实,持续开展法治政府建设责任督察和示范创建活动,认真做好行政立法、行政复议与应诉、行政执法监督、普法与依法治理、公共法律服务等各项工作,以实际行动迎接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