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科资字〔2024〕46号

各盟(市)科技局,满洲里市工信和科技局、二连浩特市教育科技局,有关单位:

根据《国家重点研发计划管理暂行办法》(国科发资〔2024〕28号)相关要求,以及《国家能源局关于发布国家重点研发计划“煤炭清洁高效利用技术”重点专项2024年度项目申报指南的通知》(国能发科技〔2024〕64号)《国家能源局关于发布国家重点研发计划“可再生能源技术”重点专项2024年度项目申报指南的通知》(国能发科技〔2024〕63号)《国家能源局关于发布国家重点研发计划“氢能技术”重点专项2024年度项目申报指南的通知》(国能发科技〔2024〕61号)《国家能源局关于发布国家重点研发计划“储能与智能电网技术”重点专项2024年度项目申报指南的通知》(国能发科技〔2024〕65号),现将我区组织申报与推荐国家重点研发计划项目要求通知如下。

一、申报要求

(一)项目申报单位及项目申报负责人的资格要求,详见《国家能源局关于发布国家重点研发计划“煤炭清洁高效利用技术”重点专项2024年度项目申报指南的通知》《国家能源局关于发布国家重点研发计划“可再生能源技术”重点专项2024年度项目申报指南的通知》《国家能源局关于发布国家重点研发计划“氢能技术”重点专项2024年度项目申报指南的通知》《国家能源局关于发布国家重点研发计划“储能与智能电网技术”重点专项2024年度项目申报指南的通知》(通知链接:https://service.most.gov.cn/kjjh_tztg_all/20240815/5560.html)

(二)项目申报单位严格按照申报通知要求筹集配套经费。

(三)各推荐单位要按照相关要求,在本单位职能和业务范围、本行政区划内推荐,并严格审核申报项目的真实性。

二、推荐单位要求

(一)请申报单位根据通知要求,通过国家科技管理信息系统(以下简称信息系统,网址:http://service.most.gov.cn)于10月8日16:00前在线填报申报书。申报单位及时将正式申报书及相关附件(电子版)报送归口管理部门进行初审。未注册的申报单位按照网站指引进行注册(技术咨询电话:010-58882999),并选择“内蒙古自治区科学技术厅”作为推荐单位。

(二)请归口管理部门于10月9日18:00前将推荐文件及推荐项目清单(扫描件)通过电子邮箱(nmgkjtzpc@163.com)报送自治区科学技术厅。

(三)自治区科学技术厅只受理归口管理部门推荐的项目。

(四)同一项目只能通过单个推荐单位申报,不可重复申报和多头申报。

三、联系方式

(一)业务咨询

联 系 人:高新技术产业创新处 佟永兴 

联系电话:0471-6328607

(二)组织推荐

联系人:科技资源统筹处 刘宇明

联系电话:0471-6328603

内蒙古自治区科学技术厅

2024年9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