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自治区政府新闻办公室3月25日召开《内蒙古自治区科学技术奖励办法》政策例行吹风会,就新修订的《内蒙古自治区科学技术奖励办法》(以下简称“奖励办法”)进行解读,引起社会各界广泛关注,成为我区科技工作者时下最热话题。大家一致认为,奖励办法将自治区科学技术奖与自治区重大战略需要和科技创新规划紧密结合,充分体现了科技奖励围绕自治区战略全局、服务自治区发展需要、推动创新型内蒙古建设的思路和导向。

谈及新修订的奖励办法,曾获得自治区自然科学和科学技术进步一等奖的获奖者、内蒙古工业大学信息工程学院副院长黄平平教授表示,新的奖励办法聚焦服务自治区发展需要,以激励自主创新为出发点和落脚点,更加关注具有前瞻性、理论性的科学发现,具有原创性、实用性的技术发明和具有创新性、效益性的科技创新成果,奖励高水平科技创新人才,有利于增强科技人员的荣誉感、责任感和使命感,激发创新内生动力。

“科技奖励制度的生命力在于公开公平公正,新的奖励办法强调公开提名、同行评议和社会认可。” 在内蒙古大学科学技术处处长牛一丁教授看来,将推荐改为提名的报奖机制是修订亮点之一。他表示,科技奖励由熟悉本领域实际情况的科学家和学术机构提名,不仅促进了科技奖励制度与国际接轨,还可以充分发挥学术共同体的作用,有利于遴选出真正有重大贡献的成果,提升科技奖励的影响力和公信度。

对于技术发明奖的设立,自治区农科院成果推广处处长任龙梅研究员激动地说:“增设技术发明奖的设计,让奖励形成了链式格局。把技术发明奖授予运用科学技术知识做出产品、工艺、材料及其系统等重大技术发明的个人,极大地激发了科技人员创新积极性,促进高质量技术发明的产生。”黄平平认为,这样更加符合科学技术发展在基础研究、技术发明、应用研究三个阶段的规律,能有效地激励我区科技工作者追求真理、潜心研究、学有所长、研有所专、敢于超越、勇攀高峰。

“内蒙古未来的地区竞争力,需要有更多的创新型产业、高科技产业,无论是这些新兴产业的产生,还是原来旧有传统产业往高科技方向的转型,都离不开青年创新人才。应该花大力气培养青年创新人才。”中国农业机械化科学研究院呼和浩特分院有限公司研究员、副总工程师徐龙说,“青年科学技术创新奖”的设立,使优秀青年科学家的研究工作得到政府资助,让他们从繁琐的经费申请中解放出来,专心从事科学研究。对处于上升时期优秀青年科技人才的奖励,作为科技奖励工作中的一项重要政策,发挥其推动自治区科技进步的指挥棒导向作用。此外,奖励对象由“公民”调整为“个人”,放宽了科学技术奖励对象的国籍限制,有利于借助“外脑”进行科技创新,博采众长,兼收并蓄,为我所用,实现跨越式发展。

“振奋!感受到了自治区党委政府对科技创新工作的高度重视,对科技工作者的深切关怀和殷切期待。”大家一致表示,新修订的奖励办法,让大家更加体会到建设创新型内蒙古的强烈使命感,要勇立潮头、踏浪而行,做努力奔跑的追梦人,为内蒙古高质量发展贡献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