鄂尔多斯市东胜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

疫情防控指挥部通告

〔2022〕7号

2022年3月5日12时47分,我区对应检尽检人员进行核酸检测时,发现1例省外返回人员检测结果呈阳性,经鄂尔多斯市疾控中心复核并经专家组会诊为确诊病例。区疫情防控指挥部立即启动应急处置程序,第一时间对相关人员进行管控,对涉及场所进行消毒消杀和封控管理。为切实做好“外防输出、内防反弹”工作,有效阻断疫情传播渠道,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等规定,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请广大市民群众密切关注疫情动态,非必要不离开东胜区,如确需离开,必须持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

二、自本公告发布之时起,全区范围内大型灯会、展销会、宴会、庆典、招聘会等集体活动暂停举办。

三、各类药店暂停销售“退热、止咳、抗病毒、抗菌素”四类药品,所有非设立发热门诊的医疗机构不允许救治发热病例。

四、福利机构、养老服务机构实行全封闭管理,禁止人员进出。养老机构暂停接收新入住老年人,停止探视活动。公安司法行政监管场所实行全封闭管理,暂停直接接触的家属探视。

五、公共场所(酒店、商场、超市、农集贸市场、药店等)、机关企事业单位要加强管控,防止人员聚集,实行入口处测体温,查验健康码、行程卡,检查口罩佩戴情况等防控措施,并经常性做好环境消毒消杀工作。

六、各类社会组织不举办聚集性活动,红事缓办、丧事简办,不扎堆、不聚集,养成良好卫生习惯和生活方式。

七、请广大市民积极配合落实防控措施。如出现发热、干咳、乏力、咽痛、嗅(味)觉减退、腹泻等症状,请勿自行服药,需佩戴口罩尽快到附近符合条件的医疗机构发热门诊就诊和排查,就诊过程中避免乘坐公共交通工具,并主动告知旅居史、接触史。

八、自本通告发布之时起,所有在我区的单位和人员均应严格遵守疫情防控有关规定,对违反规定的,将依法严厉打击处理。

感谢广大市民的积极配合,目前我区生产生活稳定、物资储备充足,请广大市民放心,区委、政府将带领大家一道共同抗击疫情,坚决打好疫情防控阻击战!

后续情况会及时向广大市民通告。

东胜区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值班电话:0477—8336667、0477—3149116。

鄂尔多斯市东胜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

疫情防控指挥部

2022年3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