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由我国科技部与日本科技振兴机构共同启动的中日青少年科技交流计划基层对口项目,是由日本科学技术振兴机构全额资助的“樱花科技计划”的主要内容之一。主要是资助亚洲青少年短期访问日本学校、科研院所和企业等机构,与日本青少年、科学家、研究人员等开展科技交流活动。根据《科技部国际合作司关于申报2023年度中日青少年科技交流计划基层对口项目的通知》,我厅现组织申报2023年度中日青年科技交流计划基层对口项目,具体要求如下:

一、 申报范围

(一) 申报对象

中日青年科技交流计划基层对口项目面向中国大陆地区招募优秀高中生、大学生、青年科研人员,原则上要求首次赴日、年龄在40岁以下(领队可适当放宽)。申报单位种类包含政府机关、事业单位及在中国大陆境内登记注册的科研院所、学校和企业等法人单位。

(二) 申报项目分类

中日青少年科技交流计划基层对口项目共分三类:第一类为科学技术交流活动(A类),由日方接收单位安排中方人员赴日开展短期交流考察,在日行程原则为7天,最长可延至10天,日方合作单位为教育或科研实体(如学校、研究院所、企业等)的团组人数不超过10人(不含领队),日方合作单位为非教育或科研实体(如独立行政法人、地方公共团体、财团法人或社团法人等)的团组人数不超过15人(不含领队);第二类为共同研究活动(B类),由日方接收单位安排中方研究人员赴日开展短期共同研究,在日行程最长不超过3周,团组人数不超过10人(不含领队);第三类为科学技术研修活动(C类),由日方接收单位安排中方人员赴日开展短期技能培训,在日行程原则为7天,最长可延至10天,团组人数不超过15人(不含领队)。

二、 申报方式

(一)申报流程

中日青少年科技交流计划基层对口项目由拟开展交流的中日双方基层单位就申报批次、项目内容、人数、时间等先行沟通,达成一致后,各自向中日两国主管部门申报,中方主管部门为科技部国际合作司,具体过程管理由中日技术合作事务中心负责。

中方申请单位按要求填写项目申请表(见附件),报项目组织(推荐)部门,经各组织(推荐)部门审核同意加盖公章后,申请表扫描件上传至中日技术合作平台网(www.sino-jp.com),具体方法请登陆申报系统查阅说明。

(二)注意事项

中方派遣单位为两家或以上联合申报的,由牵头单位进行申报,并须在申请表内详述其他参与单位名称及各单位拟定派遣人数。

三、申报时间

2023年度中方项目申报分为四批次,具体为2023年1月29日至3月6日;4月27日至5月31日;8月1日至8月31日;10月9日至11月9日。请各申报单位严格按照要求准备申报材料,在规定批次时间内登陆中日技术合作平台网申报系统提交材料(申报系统在以上所示四批申报时间以外不予开放)。

项目组织(推荐)部门为内蒙古自治区科学技术厅,经审核批准推荐并盖章的申请表全年有效。如当批次未获立项,可与日方继续磋商本年度后续批次交流事项。双方达成一致意见后,中方申报单位需在系统平台再次申报,并上传申请表扫描件,无需寄送纸质版。

四、项目执行

所申报项目经科技部与日本科技振兴机构共同审核后,由中日双方管理部门分别向双方申请单位通报各批次项目立项结果,各申请单位请关注“中日技术合作平台网”通知通告栏。项目立项后,请各执行单位严格按照国家和自治区相关规定自行办理出国手续,注意遵守国家外事纪律,执行单位在项目执行结束后14天内将项目执行总结上传至“中日技术合作平台网”,同时报送我厅科技合作处,逾期未报将被取消后续交流项目申请资格。

五、申报联系方式

1.科技合作处

联系人:尉迟文思

联系电话:0471-6328618

2.科技合作与交流中心

联 系 人:许雅媛

联系电话:0471-6328568

电子邮箱:nmgkjhzjl@163.com

通信地址:呼和浩特市赛罕区丰州南路78号318室

邮编:010020

    

附件:2023年度中日青少年科技交流计划基层对口项目中方交流单位申请表

内蒙古自治区科学技术厅

2023年2月16日

附件:
附件.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