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自治区国资委发布《内蒙古自治区“十四五”国有资本布局优化和结构调整规划》(以下简称《规划》),《规划》紧扣内蒙古战略定位,明确了“十四五”时期内蒙古国有资本布局优化和结构调整方向。

国有经济是推进国家现代化、保障人民共同利益的重要力量,是党和国家事业发展的重要物质基础和政治基础。改革开放特别是党的十八大以来,内蒙古国有经济改革发展取得了明显成效,对全区经济社会发展、民生改善作出了重要贡献,但也存在规模小、总量少,引领带动作用发挥不充分的问题。随着国内外形势的重大变化,必须立足区情,主动加强前瞻性思考、全局性谋划、战略性布局、开创性推进,加快提升国有资本配置效率,推动国有经济实现更高质量、更有效率、更加公平、更可持续、更为安全的发展,不断增强国有经济竞争力、创新力、控制力、影响力、抗风险能力,做强做优做大国有资本和国有企业。这对于更好发挥国有经济的主导作用,推动我区产业结构转型升级和经济发展质量变革、效率变革、动力变革,服务我区战略目标都具有十分重大而深远的意义。

“十四五”时期,内蒙古国有资本布局优化和结构调整原则立足五个坚持。坚持基本经济制度:巩固公有制主体地位,推动国有资本固根基、扬优势、补短板、强弱项,不断夯实党和国家事业发展的重要物质基础和政治基础;坚持高质量发展: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推动国有资本更多向产业链、供应链、价值链的中高端及基础关键环节集聚;坚持更好服务国家战略:推动全区国有资本更多投向关系国计民生、经济命脉的重要行业和关键领域,更好发挥国有资本的服务和保障作用;坚持市场化法治化推进:利用市场化法治化手段和平台,推动全区国有资本合理流动和优化配置、国有资本和其他资本共同发展、国有企业战略性重组和专业化整合;坚持系统观念:统筹国内国际两个大局,办好发展安全两件大事,毫不动摇巩固和发展公有制经济,毫不动摇鼓励、支持、引导非公有制经济发展,更好发挥自治区、盟市和各方面积极性,构建国资监管大格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