制定背景

根据第七次人口普查,鄂尔多斯市60岁以上老年人口32.4万,占比15.04%。国家、自治区先后出台推进基本养老服务体系建设文件,要求加强基本养老服务体系建设,制定符合鄂尔多斯市实际的推进基本养老服务体系建设三年行动计划及清单并落地,是保障全市老年人享有基本养老服务的制度安排,是满足老年人专业化、多样化基本养老服务需求,更是提高老年人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的必然要求。鄂尔多斯市结合市情实际,按照《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推进基本养老服务体系建设的意见〉的通知》《内蒙古自治区党委办公厅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推进基本养老服务体系建设的实施方案〉的通知》和《鄂尔多斯市委关于落实全方位建设模范自治区任务的决定》精神,制定《鄂尔多斯市推进基本养老服务体系建设行动计划(2023—2025 年)》(鄂府办发〔2023〕101 号)。

主要内容

《鄂尔多斯市推进基本养老服务体系建设行动计划(2023—2025年)》共包括8项具体行动:

一是开展基本养老服务清单发布行动;

二是开展老年人能力综合评估行动,到2023年底前,完成经济困难老年人能力评估,培育发展一批综合评估机构;

三是开展精准服务主动响应提升行动,重点是加强基本养老服务统计工作、建立困难老年人主动发现机制、加强残疾老年人养老服务保障、加强特殊困难老年人探访关爱、提升基本养老服务信息化水平;

四是开展养老服务供给能力提升行动,主要是科学规划设施布局、加快补齐设施短板、发挥公办机构兜底作用、拓展供给渠道;

五是开展养老服务供给结构优化行动,主要包括支持家庭承担养老功能、打造“一刻钟”居家养老服务圈、优化县域养老资源布局、增加医养融合供给、加强适老化改造和无障碍设施建设、提升基本养老政务服务水平;

六是开展养老服务市场主体培育行动,主要是推动养老事业和养老产业协同发展,计划每年重点培育1—2个品牌养老机构;

七是开展养老服务行业管理水平提升行动,主要是完善监管制度、推进标准化建设、提高抗风险能力、促进呼包鄂乌养老协同发展;

八是开展养老服务发展要素强化行动,包括加强技能培训、探索建立老年人长期照护制度、完善经费保障机制、落实养老服务优惠扶持政策。

创新举措

国家基本养老服务清单纳入16项服务内容,自治区基本养老服务清单纳入19项服务内容,我市基本养老服务清单包括23项服务内容,比对国家、自治区基本养老服务清单,增加“特殊困难老年人家庭养老床位(照护服务)”、“老年人就餐优惠”、“政府购买居家社区养老服务”、“入住养老服务机构(设施)老年人护理服务补贴”4类服务项目,为老年人提供更为优质便捷的基本养老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