鄂府发〔2022〕154号

各旗区人民政府,市人民政府各部门,各直属单位,各大企事业单位:

现将《鄂尔多斯市全民健身实施计划(2021—2025年)》印发你们,请结合实际,抓好贯彻落实。

鄂尔多斯市人民政府

2022年12月8日

鄂尔多斯市全民健身实施计划(2021-2025年)

为深入实施健康中国战略和全民健身国家战略,推动全民健身事业高质量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体育法》《全民健身条例》《全民健身计划(2021-2025年)》(国发〔2021〕11号)、《内蒙古自治区全民健身实施计划(2021—2025年)》(内政发〔2022〕13号)和《鄂尔多斯市“十四五”教育体育事业发展规划》精神,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实施计划。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特别是习近平总书记在二十大报告中提出的“广泛开展全民健身活动,加强青少年体育工作,促进群众体育和竞技体育全面发展,加快建设体育强国”的重要目标,坚持以人民为中心,把满足人民健身需求、促进人的全面发展作为体育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贯彻新发展理念,服务和融入新发展格局,补短板、强弱项,构建更高水平的全民健身公共服务体系,推动我市全民健身高质量发展,不断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体育健身和健康需求。

(二)发展目标。到2025年,群众参加体育锻炼的意识进一步增强,经常参加体育锻炼的人数比例达到45%;打造特色城市社区“15分钟健身圈”;全市人均体育场地面积达到3.5平方米以上;科学健身服务指导水平显著提升,国民体质测定合格以上人数比例达到92%;扩大体育消费,体育产业增加值占地区生产总值的比重达到1.4%左右;建成国家级全民运动健身模范市,为建设西部体育强市提供有力支撑。

二、主要任务

(一)实施全民健身设施补短板工程

1.推动城市全民健身场地设施提档升级。每个旗区打造智慧体育公园1个以上;新建改建健身步道120公里以上;体育助力乡村振兴,实现重点苏木乡镇和工业园区小型健身中心全覆盖。(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市财政局、市自然资源局、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市教育体育局,各旗区人民政府负责,列第一位者为牵头单位,下同)

2.增加农村牧区体育健身设施供给。支持苏木乡镇、嘎查村配建不少于1处多功能运动场(包括赛马场、健身路径、社会足球场等),优先支持市级乡村振兴示范嘎查村。对嘎查村文体活动室和健身活动场地进行升级改造。(市教育体育局、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市财政局、市自然资源局、市乡村振兴局,各旗区人民政府负责)

3.推动冰雪场地设施建设。利用公园水域、公园空闲地等建设室外滑冰场,因地制宜建成大众冰雪运动场10个以上。支持大中小学校利用现有条件浇筑冰场、开设滑冰课程,配备小型多样的旱地冰雪器材。带动冰雪活动向四季拓展。加强冰雪项目运动员、教练员、裁判员、社会体育指导员队伍建设。(市教育体育局、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市财政局、市自然资源局,各旗区人民政府负责)

4.盘活利用存量建设用地。强化部门协作,盘活城市空闲土地,用好公益性建设用地,支持以租赁等多种方式供地,倡导土地复合利用,鼓励利用城市空闲土地、旧厂房、仓库、老旧商业设施等闲置资源建设或者改建成贴近社区、方便可达的全民健身场地设施。(市自然资源局、市教育体育局、市民政局、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市水利局、市文化和旅游局、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市林业和草原局、市乡村振兴局,各旗区人民政府负责)

5.提升公共体育场馆服务水平。落实公共体育场馆向社会免费或低收费开放政策,确保开放服务达到《公共体育场馆基本公共服务规范》要求。推进信息化建设,数字化升级改造公共体育场馆。做好场馆应急避难(险)功能转换预案,加强疫情防控常态化条件下公共体育场馆开放管理工作,提升场馆使用效益。全民健身日等节庆日期间要依法依规向市民免费开放。加强对公共体育场馆开放使用的评估督导,为市民参与锻炼、开展高水平专业体育赛事做好服务保障工作。鼓励具备开放条件的机关、学校、企事业单位体育场地设施免费或低收费向社会公众开放。(市教育体育局、市财政局、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市商务局,各旗区人民政府负责)

(二)广泛开展全民健身赛事活动

1.不断丰富群众健身项目和体育赛事供给。在传统节假日等重要时间节点,举办全民健身运动会、纪念毛泽东同志“发展体育运动,增强人民体质”题词全民健身系列活动和大众冰雪运动等活动。广泛开展“三大球”、健身跑、健步走、游泳等贴近城乡社区生产生活、群众参与度高的全民健身赛事活动。支持赛马、赛驼、摔跤、射箭、布鲁、毽球等传统体育项目。推进“一旗区一品牌”、“一乡镇一特色”创建活动,打造鄂托克前旗昂素镇排球项目、康巴什区成吉思汗大赛车、达拉特旗门球比赛、乌审旗民族健身操等特色赛事。做大做强全市乒乓球邀请赛、职工篮球赛、农牧民健身运动会、职工运动会、社区运动会、智力运动会等品牌赛事。开展全民健身“七个100”行动。探索跨区域、跨部门全民健身赛事活动协同发展模式,联合相关地区、部门协同办赛,推动赛事活动在城乡、区域之间均衡协调发展。(市教育体育局,各旗区人民政府负责)

2.推动县域足球推广普及。充分发挥各级足球工作组织领导机构作用,加强宏观指导和组织引导。加大公共财政对足球事业发展的支持力度。加强足球场地设施建设,每个旗区至少有1个11人制标准公共足球场,鼓励建设5人制笼式足球场、沙滩足球场等多样化场地。加强足球人才培养,大力发展女子足球。各旗区至少建立1支群众足球队,市级建立群众足球队2支以上。鼓励机关、企事业单位成立足球队,大中专院校、中小学校要建立不同年龄段的足球队伍。广泛开展形式多样、适合不同年龄段人群参与的群众性足球活动,组织跨区域足球联赛。推动达拉特旗树林召镇全国特色足球小镇建设,支持伊金霍洛旗等旗区发展旗域足球。鼓励更多旗区申报全国青少年校园足球试点县(区)。推动我市成为全国足球重点发展城市。(市教育体育局、市直属机关工委、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市财政厅,各旗区人民政府负责)

(三)提升全民健身指导服务水平

1.丰富科学健身指导供给模式。加强社会体育指导员队伍建设和专业技能培训,每年新增二级社会体育指导员200名,每千人拥有社会体育指导员4名,建立社会体育指导员信息库。组织社会体育指导员进家庭、进校园、进社区、进机关、进企业、进农村牧区。积极发挥优秀运动员、教练员作用,在中小学校或社区开展健身指导服务,宣传普及科学健身知识,带动群众参与健身。持续办好《科学健身栏目》,提供更多科学健身方法。推行面向大众的体育运动水平等级标准。推行国家体育锻炼标准。稳步推进全民健身活动状况调查。开展常态化体质监测,完善面向大众、功能多元的国民体质监测网络。弘扬志愿服务精神,积极打造全民健身志愿服务品牌。(市教育体育局,各旗区人民政府负责)

2.提升全民健身智慧化服务水平。完善全民健身公共服务平台功能,通过“蒙速办·鄂尔多斯智慧体育”“蒙享动”向社会免费提供场馆预订、健身设施查询、赛事活动及体育培训报名、健身指导等服务。充分利用互联网和新媒体平台,组织开展线上和智能体育赛事活动。(市教育体育局、市大数据中心,各旗区人民政府负责)

(四)强化体育社会组织功能。

加强各级各类体育社会组织建设。形成以各级体育总会为枢纽,各级各类单项体育协会为支撑,基层体育组织为主体,覆盖城乡、规范有序、富有活力的全民健身组织网络体系。鼓励体育总会向苏木乡镇(街道)延伸、各类体育社会组织下沉嘎查村(社区)。支持体育社会组织发展,引导体育社会组织提升规范管理、赛事运营、健身指导、宣传推广水平,对优秀体育类社会组织给予场地、教练、培训、等级评定等方面的支持。将运动项目推广普及程度作为单项体育协会的主要评价指标。制定体育社会组织扶持办法,推动全市体育社会组织健康有序发展。(市教育体育局、市民政局,各旗区人民政府负责)

(五)促进重点人群健身活动开展

丰富重点人群健身活动供给。积极发挥各级工会、共青团、妇联、残联、老干局等的作用,根据职工、妇女儿童、青少年、老年人和残疾人等人群健康需求,普及开展健身活动。实施青少年体育活动促进计划,推进青少年体育“健康包”工程,开展针对青少年近视、肥胖等问题的体育干预。在配备公共体育设施的社区、公园、绿地等公共场所,增设适合学龄前儿童大动作发展和身体锻炼的设备设施。组织开展门球、太极拳、保健操、健身气功等适合老年人参与的体育休闲活动,建设老年人健身驿站、门球场地等,在绿地、广场等增设老年人体育活动场地标识,提高体育场馆、健身设施等适老化程度。支持举办各类残疾人体育赛事,开展残疾人康复健身体育活动,完善公共健身设施无障碍环境。推动开展农牧民赛事、健身操、广场舞等活动。各级机关、企事业单位要开展多种形式的健身活动,组织职工运动会,落实工间健身制度,推广普及广播体操,鼓励机关、企事业单位配备健身房和健身器材。(市教育体育局、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市直属机关工委、市农牧局、市乡村振兴局、市总工会、共青团鄂尔多斯市委员会、市妇女联合会、市残疾人联合会、市委老干部局,各旗区人民政府负责)

(六)构建体育产业发展新格局

推动体育产业多元融合发展,打造高品质体育赛事和体育产业集聚区,以东伊康为“核心”体育产业聚集区,依托鄂尔多斯黄河流经水域的要素资源,打造“穿越鄂尔多斯”沿黄户外休闲运动产业带,辐射带动呼包鄂乌一体化发展。以车产业、马产业为“两翼”引领体育产业突破瓶颈;打造赛车小镇、滑雪小镇、马业特色小镇、越野小镇、排球特色小镇新型体育综合服务区;推广普及户外休闲项目;促进部门协同,创造条件鼓励社会力量培育“专精特新”中小体育产业服务企业;打造体育特色类特色小镇5个、品牌赛事5个、体育产业示范基地9个、示范单位15个、体旅融合精品等产业项目。推进体育产业数字化转型,推进建成半永久性城市马拉松智慧赛道。推进昂素排球特色小镇等农村牧区体育产业、体育服务业发展。深入挖掘体育消费新增长点,定期举办体育产业论坛、体育产业资源交流推介会,创建呼包鄂乌体育产业圈品牌。加强体育产业发展人才库、体育产业统计体系建设,为体育产业发展提供数据支撑。(市教育体育局、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市商务局、市文化和旅游局、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市财政局、市统计局、各旗区人民政府负责)

(七)推动全民健身融合发展。

1.深化体教融合。重点实施体育项目进校园,开展体育特色课程,创建校园体育兴趣班、体育社团等,打造体育传统特色学校60个,引导学生积极参与体育锻炼,保证学生每天校内校外各1小时有效锻炼时间,掌握1-2项运动技能。根据青少年不同年龄段和项目特点,优化青少年体育赛事,带动青少年参与全民健身活动。推动各级各类体校与中小学联合办学,鼓励派驻中小学校工作的体校教练员承担体育训练和学校体育教学任务,帮助学生掌握运动技能、提升学校体育训练水平。落实好《鄂尔多斯市关于深化体教融合促进青少年健康发展的实施意见》,发挥学校作为青少年体育人才培养输送主阵地作用,探索建立优秀运动员一体化发展模式,构建小学-初中-高中梯队培养模式,培养一批运动技能、文化水平“双高”青少年运动员,提高运动员成才率和输送率。按照“有队伍、有输送、有成绩,与本市优势体育项目相衔接”标准,打造一批体育特色学校,形成“一校一品”“一校多品”新格局。推进青少年体育俱乐部、体校教练员进校园,通过课后服务方式,免费或低收费开展体育培训活动,吸引更多青少年参与体育运动。推行“省队市办”“市队校办”“市校联办”,推广“名校办名队”,组织“校际联赛”和“区域性青少年联赛”,提升学校竞技体育水平。组织优秀运动员进校园,开展体育特色课程,创建校园体育兴趣班、体育社团等,引导学生积极参与体育锻炼。根据青少年不同年龄段和项目特点,优化青少年体育赛事。(市教育体育局,各旗区人民政府负责)

2.推动体卫融合。加强体育与卫生健康部门的协同,发挥体育运动在慢性病运动干预、疾病防治及康复等方面的作用。推动国民体质监测网络向基层延伸,在社区卫生中心和苏木乡镇卫生院等设立体质监测点,依托社区医生开展科学健身指导和运动促进健康服务,推动健康端口前移。鼓励高校、医院与基层卫生健康部门共同推进运动医学、体卫融合理论研究和实践创新。启动全民健身与全民健康服务人才供给建设工程,在鄂尔多斯应用技术学院、鄂尔多斯市体育职业中学开设运动训练、运动健康管理、休闲体育服务与管理相关专业。建立健全体卫结合健康服务网络,发挥运动促进健康基地的带动和辐射作用,每个旗区建设1个运动促进健康基地,开展城乡居民日常体质监测、运动能力评定、身体素质评估,建立健康档案,提供运动健身指导。大力弘扬健身健康文化,推广中医(蒙医)传统运动、太极拳、安代舞等项目在运动干预健康中的独特作用。(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市教育体育局,各旗区人民政府负责)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加强党对全民健身工作的全面领导,完善全民健身工作联席会议制度,强化统筹协调,充分调动社会力量,促进全民健身联谋、联建、联合、联动,推动完善政府主导、社会协同、公众参与、法治保障的全民健身工作格局。市、旗两级人民政府要将全民健身经费列入本级财政预算,建立与国民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相适应的财政保障机制,同健康鄂尔多斯建设、文明城市创建、乡村振兴等工作同部署、同规划、同落实。完善多元投入机制,鼓励社会力量参与全民健身公共服务体系建设。

(二)加强宣传引导。构建体育文化全媒体传播格局,依托传统媒体、新媒体宣传体育运动促进健康理念,普及全民健身知识,推广科学健身方法,通过《科学健身栏目》教学视频的发布、全民健身平台的推广、市级单项体育协会的倡导、组织相关赛事活动、技能展示活动,引导广大群众参与体育运动,营造全社会广泛关注、支持全民健身发展的浓厚氛围。完善全民健身激励机制,向国家体育锻炼标准和体育运动水平等级标准达标者颁发证书。开展全民运动健身模范旗区创建活动,广泛宣传全民健身工作的先进典型和工作成效,营造“处处可健身、天天想健身、人人会健身”的全民健身环境。

(三)加强安全保障。坚持防控为先和动态调整,统筹赛事活动举办和疫情防控。建立全民健身赛事活动安全监管、应急保障机制。加强公共场所全民健身器材配建管理和安全监管,鼓励在公共体育场馆配置急救设备,确保各类公共体育设施开放服务达到防疫、应急、疏散、产品质量和消防安全标准。落实网络安全等级保护制度,加强全民健身相关信息系统安全保护和个人信息保护。

(四)加强人才队伍建设。推动全民健身人才队伍与竞技体育、青少年体育、体育产业、卫生健康等领域互联互通,加强健身指导、组织管理、宣传推广、志愿服务等方面的人才培养供给。依托互联网等科技手段开展人才培训。畅通各类培养渠道,鼓励退役运动员、教练员、体育教师、社区医生、机关干部等从事全民健身服务,引导扶持社会力量参与全民健身人才培养,为全民健身事业提供人才保障。

(五)加强督查落实。各旗区人民政府要结合当地实际,认真组织实施本计划,制定出台本旗区全民健身实施计划,落实全民健身公共服务体系建设相关政策,推动公共体育服务标准化建设。持续加强对全民健身工作的督促指导和跟踪评估,2025年全面评估实施计划推进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