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在自治区内注册登记,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符合《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中型、小型、微型工业企业和主导产品为为工业企业提供工业软件的中型、小型、微型软件企业。
-
*2、企业提供的产品不属于国家禁止、限制和淘汰类。
-
*3、企业未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和严重失信主体名单。
-
*4、近三年未发生较大安全(含网络安全、数据安全)、质量、环境污染等事故及偷税漏税等违法违规行为。
-
*5、满足下列直通条件之一:(一)近三年内获得过国家级、省级科技奖励。 (二)获得高新技术企业、国家级技术创新示范企业、知识产权优势企业和知识产权示范企业等荣誉(均为有效期内)。(三)拥有经认定的省部级以上研发机构。(四)近三年新增股权融资总额(合格机构投资者的实缴额)500万元以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