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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在自治区内注册登记,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符合《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中型、小型、微型工业企业和主导产品为为工业企业提供工业软件的中型、小型、微型软件企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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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企业提供的产品不属于国家禁止、限制和淘汰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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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企业未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和严重失信主体名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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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近三年未发生较大安全(含网络安全、数据安全)、质量、环境污染等事故及偷税漏税等违法违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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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从事特定细分市场时间达到2年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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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上年度研发费用总额不低于100万元,且占营业收入总额比重不低于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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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上年度营业收入总额在1000万元以上,或上年度营业收入总额在1000万元以下,但近2年新增股权融资总额(合格机构投资者的实缴额)达到2000万元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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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满足下列直通条件之一:(1)近三年获得过省级科技奖励,并在获奖单位中排名前三;或获得国家级科技奖励,并在获奖单位中排名前五。(2)近两年研发费用总额均值在1000万元以上。(3)近两年新增股权融资总额(合格机构投资者的实缴额)6000万元以上。(4)近三年进入“创客中国”中小企业创新创业大赛全国500强企业组名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