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规划》起草背景

“十四五”时期是我市走好生态优先、绿色发展为导向的高质量发展新路子,实现新的更大发展的关键时期,市委、政府高度重视消防工作,将消防事业规划纳入全市“十四五”规划目录清单并列为市级专项规划,有力提升了消防规划的发布层级,为未来五年全市消防救援事业的高质量发展奠定了坚实基础。

科学编制十四五消防救援事业规划,有利于整合社会和公共资源,全面构建具有我市特色的消防救援力量体系;有利于解决制约全市消防工作发展的薄弱环节和突出问题,全面推进我市消防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有利于提升防范化解重大安全风险、应对处置各类灾害事故的能力,让消防救援工作真正为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和人民美好生活提供有力的消防安全保障。

自治区层面,《内蒙古自治区“十四五”消防救援事业规划》于2021年9月21日由自治区政府发布实施。规划中涉及我市“国家级煤化工事故应急处置实战实训基地和煤化工事故处置专业救援队建设”、“综合应急专业救援力量建设”等多项重点建设工程。因此,编制并实施《鄂尔多斯市“十四五”消防救援事业规划》十分必要,是大势所趋。

二、《规划》起草过程

2020年4月,市消防救援支队按照应急管理部消防局、自治区消防救援总队《关于做好“十四五”消防规划编制工作的通知》要求,结合“市十四五发展规划编制工作方案”,支队启动规划编制工作,结合“十三五”消防规划的完成情况、经验做法和全市经济社会现状、消防救援力量发展方向,客观分析研判“十四五”面临的形势,研究确定了完善消防责任体系、构建新型治理体系、强化救援力量体系建设、提升应急保障能力、夯实公共消防基础、推进消防信息化建设、提升消防安全教育水平等七项发展任务,并先后开展了规划调研、收集资料、调研评估、组织编写、征求意见、专家论证等各个环节,最终形成《鄂尔多斯市“十四五”消防救援事业规划》(审批稿)。

三、《规划》编制依据

从结构和格式上,主要参照应急管理部、自治区消防救援事业规划内容。

从内容和目标任务上,主要依据和参考《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组建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框架方案》(中办发〔2018〕50号)、《消防安全责任制实施办法》(国办发〔2017〕87号)、《关于深化消防执法改革的意见》(厅字〔2019〕34号)、《内蒙古自治区消防条例》、《内蒙古自治区消防安全责任制实施办法》(内政办发〔2020〕29号)、《鄂尔多斯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二〇三五年远景目标纲要》等法律法规和政策文件。

四、《规划》框架结构及主要内容

规划共分五个章节,第一章为规划基础,回顾“十三五”期间全市消防救援事业发展情况、总结建设成果,研判“十四五”消防救援工作面临的问题和挑战,分析了新时代消防救援事业的发展背景;第二章为总体要求,阐述全市未来五年消防救援事业发展的指导思想、基本原则和发展目标。

第三章和第四章是规划的核心内容,重点规划“十四五”时期全市消防救援事业发展的主要任务和重大工程。第三章按照发展任务,共分七个部分,第一部分为建立完善消防责任体系,明确压实政府、行业部门、社会单位消防安全责任,建立科学的责任追究制度。第二部分为构建新型消防治理体系,从实施消防精准治理、完善消防监管模式、提升执法服务水平、提升基层治理能力四方面确定具体建设任务。第三、第四、第五部分,分别是应急力量体系建设、应急保障能力建设、公共安全基础建设,按照各旗区发展需求,均明确了具体的建设任务。测算“十四五”期间,全市各级拟投入消防专项建设经费11.09亿元,按照补齐空白,应建尽建的原则,新建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站6座,新建城市政府专职消防站6座,新建乡镇政府专项消防站35座,新建各类专业救援队伍12支(地震救援1支、抗洪抢险4支、交通事故救援1支、沙漠救援1支、化工场所救援4支、高层专业救援1支),新建各类专业训练设施23处,新建市政消火栓2188个;按照补齐短板,提质增效原则,购置各类消防救援车辆122辆,购置各类消防器材装备27056件套,购置各类灭火药剂458吨,新招录城市消防志愿者415人,招录政府专职消防队员497人,招录乡镇消防队员240人,招录消防文员99人。第三章第六部分和第七部分为推进消防科技信息化建设和提升消防安全宣传教育水平,均是参照自治区规划任务及我市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制定了具体的建设及发展任务。

第四章为重大工程,明确“十四五”时期五项重大项目。第一项为“国家级煤化工事故应急处置实战实训基地和煤化工事故处置专业救援队建设工程”。本工程由自治区消防总队牵头组织论证,并报应急管理部消防救援局审核的国家级“十四五”重大消防工程,该工程建设内容主要包括:模拟训练设施及教学生活等工程建设、车辆器材装备建设、队伍建设和运行三大部分,初步预算约18.35亿元,由国家投资建设,工程用地由属地政府划拨;第二项为消防安全治理提升工程。围绕推动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建立运行专家评估制度和消防诚信体系,开展行业消防安全标准化管理标杆建设,提升单位社区消防安全能力,建设消防安全治理信息化平台。对消防安全责任制落实、行业标准化达标创建、单位社区消防安全能力提升、消防安全治理信息化建设等方面提出了明确的建设任务及要求;第三项为组建化工灾害事故应急救援圈。根据应急管理部消防救援局《关于推进化工灭火救援编队建设的指导意见》(应急消[2020]165号),我市7旗2区分为东中西三个战区,组建市级化工灾害事故灭火救援圈,配备相应的车辆器材装备及应急物资保障,测算经费投入为1.28亿元,由市、旗(区)两级财政保障;第四项为“智慧消防”建设工程。分类建设消防大数据资源池和城市火灾防控、应急救援调度指挥、物资装备、队伍管理等大数据主题库、专题库,实施数据治理工程。主要建成“全市消防指挥调度信息化系统”和“火灾防控智慧消防建设及应用管理系统”,测算经费为8275万元,由市、旗(区)两级财政保障;第五项为消防科普教育基地建设工程。建设集常识普及、综合体验、专业设施、场景模拟为一体的市级消防科普教育基地。在各旗区建设旗区级科普教育基地,建设全民消防安全学习云平台、应用科普宣传教育系统、监测评估体系及信息化应用平台。

第五章提出《规划》实施的具体保障措施。

《规划》还附了六个表格,主要按照各旗区发展需求,对各项建设任务进行了分解,确保《规划》内容落地、可行性高。

五、《规划》征求意见和采纳情况

2020年11月,鄂尔多斯市消防救援支队通过官方微信发布《规划》征求意见稿,面向社会广泛征求公众意见和建议,2021年6月,支队向各旗区人民政府,各园区(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市各相关行业部门共30个单位征求《规划》修改意见和建议,共收集修改意见和建议18条,经梳理,共采纳修改建议16条、未采纳2条。

六、文件密级和公开形式

规划文件不涉密,公开发布。

七、规划审议、发布情况

《鄂尔多斯市“十四五”消防救援事业规划》经公开征求意见、专家论证、合法性审查、社会风险评估等环节后,于2021年11月4日经鄂尔多斯市人民政府第18次常务会审议通过,并于2021年11月30日,由鄂尔多斯市人民政府印发实施。规划主送:各旗区人民政府,园区(开发区)管委会,各委、办、局,相关企事业单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