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文件出台的政策背景和依据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考察内蒙古重要讲话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关于碳达峰、碳中和的重要论述以及鄂尔多斯市第五次党代会提出打造全国氢能生产应用示范基地重要部署。全面落实《氢能产业发展中长期规划(2021-2035年)》、《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促进氢能产业高质量发展的意见》、《内蒙古自治区“十四五”氢能发展规划》工作要求,结合我市氢能产业发展基础,制定了《鄂尔多斯市氢能产业发展三年行动方案》。

二、发展目标

至2024年,制氢规模明显提升,可再生氢产量达20万吨/每年。应用领域持续扩大。累计建设加氢站60座,燃料电池车辆推广超过3000辆,打造5个以上10万吨级绿色化工项目。创新能力实现突破,建成3个市级及以上氢能产业创新合作平台,打造装备产业集群。

到2024年,开展可再生能源制氢示范项目8个以上。推动鄂尔多斯“北疆绿氢城”稳步前进。

三、主要任务

打造多元化氢源保障,对全市副产氢统筹利用,推动可再生氢产能爬坡。统筹规划储运体系,发展高压气氢、掺氢纯氢管网、低温液氢储运技术。优化加氢网络布局,合理布局园区、城区加氢站。实施多元化应用工程,打造绿色精细化工基地与绿色交通体系。打造全产业链装备体系,大力发展关键配套装备、整车生产、制氢装备,打造伊金霍洛旗、东胜氢能装备双基地。打造氢能科技创新体系,推进氢能产业高水平创新平台及公共服务平台体系的建设。

四、保障措施

从机构保障、政策保障、资金保障、人才保障、项目保障、服务平台和产业联盟保障六个方面提出了成立以市政府主要领导为组长的氢能产业发展协调推进工作组,明确职责,压实责任;成立氢能产业发展基金用于产业链投资、创新奖励等相关方面;建设覆盖氢能全产业链智慧大数据服务平台和产业联盟共同构建氢能产业服务体系;完善行业人才引进、培养和储备机制,引进氢能和燃料电池汽车产业领域的国内外优秀人才和团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