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15日,鄂尔多斯市出台《鄂尔多斯市支持产业集群发展若干政策》。《若干政策》共十二条内容,包含重点产业支持奖励、固定资产投资奖励、企业总部经济奖励、现代服务业扶持奖励、土地资源节约奖励、绿色低碳转型奖励、专精特新支持奖励、企业技改扩规奖励、招商引资中介奖励九个方面。自2022年2月15日起执行,有效期至2026年12月31日,具体执行期限后延到政策兑现结束。

附件:关于印发《鄂尔多斯市支持产业集群发展若干政策》的通知.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