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务院办公厅近日印发《促进创业投资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政策措施》。这一文件,也被称为“创投十七条”,是继2016年国务院出台关于促进创业投资持续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以来,国家层面出台的又一部促进创业投资高质量发展的系统性政策文件。
文件的出台有何背景和重要意义?如何引导长期资金进入创业投资行业?如何推动政策落实?围绕社会关注的热点问题,国务院新闻办26日举行国务院政策例行吹风会,相关部门负责人进行了解读。
发展创业投资是促进科技、产业、金融良性循环的重要举措。
国家发展改革委副主任李春临说,创业投资具有“投早、投小、投硬科技”的典型特征,更加适应种子期、初创期和成长期科技型企业的融资需求。没有创业投资的支持,科技创新的效果将大打折扣,很多“小巨人”“独角兽”等创新型企业也难以快速成长、发展壮大。
李春临介绍,文件的出台,对完善创业投资“募投管退”全链条政策环境和管理制度具有重要意义:
在募资端,引导保险资金等长期资金投向创业投资,扩大金融资产投资公司直接股权投资试点范围,动员有条件的社会资本做“耐心资本”,解决行业“缺长钱”和“无米下锅”的问题。
在投资端,针对很多创投机构反映“有钱也难投出去”的问题,建立创业投资与创新创业项目对接机制,为广大创投机构提供一批优质的、符合国家发展方向和战略导向的好项目。
在管理端,持续加强对政府和国有企业出资的创投基金的管理,建立健全符合行业特点和发展规律的管理体制和尽职合规责任豁免机制。针对各方普遍关心的税收和监管问题,提出持续落实落细创业投资企业税收优惠政策;对创投基金实施与其他私募基金区别对待的差异化的监管政策。
在退出端,重点是拓宽退出渠道,优化创投基金退出政策。
保险资金等长期资金是创投行业发展的源头活水。金融监管总局政策研究司司长李明肖说,金融监管总局将持续优化保险资金运用的规则,研究提高保险资金投资创投基金集中度的比例上限,更好引导保险资金和相关资管机构在依法合规、风险可控的前提下,加大创投基金的配置力度。
创业投资的退出机制备受关注。证监会市场监管二司司长吴萌介绍,近年来,证监会不断深化资本市场改革和开放,优化多层次资本市场的功能和机制,努力为缓解“退出难”提供良好基础。下一步,证监会将继续加强和各方的协同配合,加强政策动态评估,推动“健全创业投资退出机制”等措施落地。
近几年,国有资本在创投市场上的活跃度不断增加。国务院国资委资本运营与收益管理局局长王海琳介绍,截至目前,中央企业共管理了126只创投基金,认缴规模529亿元,已投资金额313亿元,主要投向了先进制造、能源、电子信息等领域。下一步,国资委将在放宽规模限制、提高出资比例、注重整体业绩和长期回报考核、明确尽职免责容错条件等方面,给予中央企业创投基金更大支持。
推动文件落实至关重要。李春临表示,将会同有关部门完善工作机制,加强统筹协调,出台配套措施,加强各项政策措施落实情况的跟踪监测,以务实有效的措施稳定市场预期、激发创投市场活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