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知识产权局关于印发2024年全国知识产权行政保护工作方案的通知

国知发保字〔2024〕13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知识产权局:

现将《2024年全国知识产权行政保护工作方案》(以下简称《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请各省级知识产权局逐项对照《工作方案》部署的工作任务,细化工作措施,精心组织实施,并分别于2024年5月15日、7月15日和12月15日前将本单位的细化措施、半年和全年工作总结电子件发送至联系邮箱,行政保护案件统计表请随总结一并报送。

特此通知。

国家知识产权局

2024年4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