创新是引领发展的第一动力。深入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是习近平总书记和党中央对新时代内蒙古发展提出的殷切期望。自治区第十一次党代会明确指出,要坚持创新在现代化建设全局中的核心地位,把科技创新作为建设现代化经济体系的战略支撑,大力实施“科技兴蒙”行动,改善创新生态环境,提高创新链整体效能,培育壮大高质量发展新动能。我们要从建设“两个屏障”“两个基地”“一个桥头堡”的战略高度深刻认识推进科技创新的极端重要性和现实紧迫性,以“科技兴蒙”行动为统领,打好科技创新能力提升攻坚战,着力塑造创新驱动发展新优势,为走好以生态优先、绿色发展为导向的高质量发展新路子提供科技支撑。

实施研发投入攻坚行动

构建多元化科技投入体系

科技投入强度不高、结构不优、来源单一,很大程度上制约了我区科技创新能力的提升。要加大财政科技投入力度,建立政府科技投入刚性增长机制,优化投入结构,将财政科技经费重点用于我区优势特色产业技术攻关以及科技创新服务平台建设等方面。要引导企业加大研发投入,完善科技研发激励政策体系,充分发挥财政、税收、金融等政策引导激励作用,全面落实各项激励企业研发投入的优惠政策,引导激励企业持续加大科技研发投入。要构建科技创新金融支撑体系,提升科技创新金融供给能力,引导金融机构、投资机构、社会资本加大重点领域科技创新投入。扩大科技成果融资、股权质押融资、科技信用贷款模式应用范围,完善科技融资增信、风险分担等科技融资风险补偿机制,引导金融机构加大对科技企业的信贷支持和融资规模。引导社会资本设立风险投资和创业投资基金,推动科技型企业上市融资,拓展企业融资渠道。总之,通过构建财政引导、企业投入、金融支撑、社会补充的多元化科技投入体系,不断拓宽科技创新经费来源渠道,为我区科技创新能力提升提供强有力的资金保障。

加强科技供给和成果转化

促进产业链创新链深度融合

产业链与创新链相互依存、彼此融合、共同演进。创新链是产业链发展的动力之源,是产业链各环节实现价值增值的基础,产业链依托创新链形成发展、升级提高。产业链是创新链落地生根的载体,带动创新成果的工程化和落地应用,创新链依托产业链实现经济和社会价值。

围绕产业链部署创新链,加强科技创新供给。要围绕“两个屏障”“两个基地”“一个桥头堡”建设,坚持有所为有所不为,紧扣我区重点产业发展需要,针对制约产业转型升级的突出短板,聚焦优质能源资源、生态环境保护、特色优势产业、国防科技工业等重点领域,瞄准稀土、大规模储能、石墨烯、氢能、碳捕集封存五大前沿领域,加大创新资源投入,实施重大技术攻关,攻克一批关键核心技术,加强科技创新供给,提升产业基础高级化、产业链现代化水平。

围绕创新链布局产业链,促进科技成果转化。引导科技创新向产业运营转化,加强平台、基地、体系、机制建设,拓宽科技成果转移转化渠道,大幅提高科技成果转化成效,高效形成现实生产力。构建技术转移服务体系,建设内蒙古科技大市场,打造线上线下相结合、自治区与盟市相连通、区内区外相连接的技术交易网络平台,开展科技成果信息发布、政策咨询、技术交易对接等技术转移一体化服务。完善科技成果对接机制、评价机制、多方联动协调机制,探索“研发在北上广、转化在内蒙古”模式,通过项目合作、中试产业化、共建校企联合研发中心,促进科技成果转化项目落地内蒙古。

通过产业链创新链深度融合、协同联动、同向发力,实现创新主体与生产主体深度融合、科技创新和产业发展深度融合,推动价值链向中高端攀升。

强化企业创新主体地位

推动产学研深度融合

进入新发展阶段,动力转换、方式转变、结构调整等都需要科技创新注入新动力。企业是科技与经济紧密结合的主要力量,其作为技术创新的主体地位应当进一步强化。要从优化营商环境、加强企业创新主体培育、推动产学研融合创新方面持续发力,助力企业高质量发展。

营商环境不断优化,市场主体干事创业才能更有活力。为此,要构建亲清政商关系,加快政府职能从研发管理向创新服务转变,着力构建“只进一扇门、最多跑一次”的创新服务体系。突出抓好科技型企业培育,加大对“专精特新”中小企业支持力度,大力培育创新型企业家,强化创新资源、政策、服务向企业集聚,让企业在技术创新决策、研发投入、科研组织、成果转化等方面拥有更多话语权。用好产学研融合这一推动科技创新的法宝,支持产学研用合作机制,构建企业主导的融通创新生态,鼓励高校和科研院所采用市场化方式向企业开放各类科技资源,鼓励建设新型研发机构和创新平台,对产学研结合紧密的创新平台优先给予政策支持。

统筹推进创新平台载体建设

打造高效区域协同创新体系

创新平台载体是培养创新人才、集聚创新资源、推动科技进步与创新的重要支撑。要进一步优化科技创新区域布局,整合、培育、创建一批集聚创新资源和支撑产业发展的高水平创新平台载体。

一方面,打造高水平创新平台载体。高质量建设呼包鄂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鄂尔多斯可持续发展议程创新示范区、巴彦淖尔国家农业高新技术产业示范区,高标准打造国家稀土新材料技术创新中心、国家乳业技术创新中心,将“三区两中心”打造成全区创新高地。推动呼和浩特金山、包头稀土、鄂尔多斯三个国家高新区“提质进位”,全面提升发展能力和水平;强化自治区级高新区“促优培育”,推动赤峰、阿拉善、通辽高新区升级为国家高新区。统筹推进农业科技园区、科技成果转移转化示范区、科技企业孵化器、大学科技园等各类创新园区载体建设。优化布局创新平台,强化重点实验室体系建设,面向国家和自治区重大战略需求和科技前沿,积极创建国家重点实验室,加快建设自治区重点实验室,为产业技术创新提供科技源头供给。

另一方面,探索区域协同创新发展新机制。构建区域创新网络,推动各盟市共同设计创新议题、互联互通创新要素、联合组织技术攻关,推进科研基础设施和大型科研仪器设备联网共享,激励创新要素合理配置和流动,加快创新成果区域间转化应用,形成多点支撑、多层联动、协同高效的区域创新体系。

加强科技人才引育力度

激发各类人才创新活力

人才是创新的第一资源、核心要素。塑造创新驱动发展新优势,要聚焦我区重大需求、重点学科和重点产业领域,健全人才培养、引进、评价、流动和激励工作机制,统筹推进项目、平台、人才一体化配置,加强科技人才队伍建设。

加大高层次创新人才团队引进力度,坚持需求导向,引进一批重点产业、重点领域创新型领军人才、急需紧缺人才和高水平创新团队,细化人才引进政策,避免盲目引才;强化灵活柔性引才引智,推广顾问指导、兼职服务、“候鸟式”聘任等方式,积极建设“人才飞地”。着力培养本土创新人才,加强本土科技创新人才培养和科技后备人才队伍建设,积极与国际知名高校、科研院所、企业开展定向合作,培养具有国际视野的高层次科技人才;加大青年科技创新人才培养力度,建设一支发展潜力大、成果突出、成长较快的青年科技创新人才队伍;推动产教融合、校企联合,培养一批实用型创新人才,加强“三区”科技人员、科技特派员队伍建设,为基层提供技术推广、技术指导和政策咨询等服务;要在留住人才方面下功夫,关键是打造“人尽其才”的创新创业平台,同时解决好人才住房补助、子女入学、配偶安置等问题。激励科技人才创新发展,健全科技人才流动机制,破除人才流动的体制机制障碍,鼓励高等院校、科研院所和企业之间科技创新人才双向流动;构建充分体现知识、技术等创新要素价值的收益分配机制,完善科研人员职务发明成果权益分享机制,综合采用科研经费支持和奖励、绩效工资、股权期权、现金分红等多种方式强化科研人员创新创业激励机制,“深耕”人才创新创业沃土,打造人才聚集新高地。

深化科技体制机制改革

释放科技创新巨大潜能

科技创新和体制创新,如车之双轮、鸟之两翼,互为促进、缺一不可。深化科技体制机制改革能够最大限度释放科技创新蕴藏的巨大潜能。

对于我区而言,完善科研管理机制,必须持续深化科技领域“放管服”改革,探索激发科技人员创造性的科研管理新机制新模式,赋予法人单位和科研人员更大的科研自主权;强化部门沟通协调和盟市、旗县区有效联动,加强科技、人才、金融、产业、财政等领域政策协同,推进创新资源精准配置。完善科技项目形成机制,必须健全以需求为导向的项目形成机制,实行“揭榜挂帅”“竞争赛马”、定向委托等制度,探索分专业领域建立“首席科学家+专家+科研院所+企业”组织实施机制。完善科技人才评价制度,必须破除“四唯”倾向,健全以创新能力、质量、实效、贡献为导向的科技人才评价体系,建立适应不同创新活动特点和人才成长规律的分类评价标准。完善财政科研经费管理机制,必须逐步扩大科研项目经费包干制实施范围,探索建立项目经费直接拨付机制。健全适应科研活动规律的项目绩效评价机制,强化绩效评价结果运用,提高财政科技资金配置效率和使用效益。完善科技创新评价制度,必须建立以科技创新质量、贡献、绩效为导向的科技评价机制。建立重大科技创新奖励、补偿、容错机制,营造鼓励创新、宽容失败的创新氛围,最大限度激发科技创新潜能。

全面融入国家创新发展大局

开拓科技创新工作新局面

开放合作是科技创新的动力和源泉。全面融入国家创新发展大局,用好国际国内创新资源,方能“聚四海之气,借八方之力”,不断推动我区科技创新能力提升和科技事业发展,不断开拓科技创新工作新局面。

从自身来看,要构建国内科技合作新格局,落实东西部科技创新合作行动,积极推动京蒙、粤蒙等开展更高层次科技合作,构建深度融合的区域科技创新互利合作共同体;巩固完善科技兴蒙“4+8+N”长效合作机制,构建上下联动、统筹协调的推进机制;加强与国家部委和区外高等院校、科研院所、科技型企业在联合实施科研项目、推动科技成果转移转化、打造创新平台载体、引进培育科技型企业、培养创新人才团队等方面全方位、深层次科技合作;以科技需求和产业关键共性技术为重点,探索科技合作新模式,吸引更多合作主体融入科技兴蒙行动。放眼全球,要加强国际科技合作交流,深化与俄罗斯、蒙古国、以色列等“一带一路”沿线国家和地区的科技合作;积极与国外知名高校、科研机构、企业共建联合实验室、联合研究中心、技术转移中心、合作科技园等创新平台载体;通过强化多元协作,互补创新优势,推进协同创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