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动方案的出台,主要是应对当前经济‘三重压力’——需求收缩、供给冲击、预期转弱,也为积极应对新科技革命、产业变革和国际科技创新竞争。”中国科学技术发展战略研究院科技与经济社会发展研究所所长陈志所说的行动方案,是日前科技部、财政部印发的《企业技术创新能力提升行动方案(2022—2023年)》(以下简称《行动方案》)。

8月18日,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研究员龙海波在接受采访时说,出台《行动方案》是落实《科技体制改革三年攻坚方案》的具体举措,也是提升科技对经济社会发展贡献率的有力支撑。“特别是在全球科技竞争日趋激烈、国内经济企稳复苏基础尚不牢固的情况下,国家进一步加大对各类企业支持力度,对促进中小科技企业快速成长和大中小企业融通创新意义重大。”他说道。

直面技术创新五大不足

“长期以来,我国企业的创新主体地位被质疑,很大程度上是因为企业在创新投入和产出的数量上成为了主体,但在能力结构上还很难称得上是主体,我国企业的技术创新能力还有很大提升空间。”参与此次《行动方案》编制的陈志将其归结为五个方面的能力不足:面向国家重大战略的技术创新决策能力不足,面向重大需求的关键核心技术突破能力不足,面向世界科技前沿的原创技术策源能力不足,面向全球竞争的高端创新要素集聚能力不足,面向协同高效产业生态的融通创新能力不足。

“特别是我国企业研发投入强度偏低,高研发投入的企业数量少。”陈志以数据为例说,2020年全球研发投入2500强企业中,我国有597家企业入榜,仅次于美国。但我国入榜企业平均研发投入为2.4亿欧元,低于美国的4.4亿欧元,日本的3.8亿欧元和德国的7亿欧元。

对此,龙海波深有同感。他直言,当前,我国企业技术创新能力总体有待提升,共性短板主要表现为:源头创新力量比较薄弱、科技成果转移转化不畅、社会资金支持企业技术创新力度不够、各类企业获得创新资源的公平性和便利性仍有差异。

值得注意的是,针对我国企业技术创新能力存在的不足,按照《科技体制改革三年攻坚方案》的总体部署,《行动方案》进行了系统考虑和设计。

精准施策突破重点问题

“由于实施周期有限,必须兼顾存量和增量政策、长期和短期政策,《行动方案》试图对一些重点问题进行突破,同时也进行了一定的政策储备,可谓有亮点有创新。”陈志告诉科技日报记者,《行动方案》提出“建立企业常态化参与国家科技创新决策的机制”,将推动企业深度参与国家科技创新政策放在重要位置,通过建立企业家科技创新咨询座谈会议制度、企业创新高端智库网络等新渠道新机制,支持企业提升科技创新战略规划能力,更加深入地参与国家科技创新决策。

支持企业前瞻布局基础前沿研究,加快推进科技资源和应用场景向企业开放,成为《行动方案》的两大亮点。

“优化国家自然科学基金企业创新发展联合基金管理,聚焦企业发展重大需求中的关键科学问题,前瞻部署基础研究。探索建立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国家重点研发计划基础前沿类重点专项成果与企业需求对接机制。”陈志解释说,《行动方案》希望通过系统施策,强化目标导向,更多从企业和产业实践中凝练基础研究任务,激励和引导有条件的企业加大基础研究投入。

《行动方案》特别提到,引导企业加强关键核心技术攻关,支持数字经济、平台经济企业加强硬科技创新;加大科技人才向企业集聚的力度……

“《行动方案》对数字经济和平台经济企业创新提出了努力方向,强调不能仅停留在应用场景和商业模式创新上,还要在数字化与智能化的关键核心技术上进一步创新突破,不断引领新一轮科技革命和产业变革。”龙海波称。

陈志指出,当前,一些代表性企业已开始投入硬科技、投入前沿领域,这是很好的苗头,政府需要从科技投入、税收政策等方面更加精准施策,解决这些企业在创新过程中遇到的实际困难。

“关于校企院企科研人员‘双聘’,这也是调研中很多企业反映强烈的问题。”陈志直言,高校和科研院所的评价激励机制束缚了科研人员服务企业的积极性,企业的科研人员往往还得不到科学共同体的认可。“这就需要双向发力,在有条件的企业和高校之间试点‘双聘’机制。”

龙海波进一步指出,《实施方案》中力促企业科技人才集聚的举措,抓住了科研人员结构性矛盾关键所在,类似“双聘”流动机制试点或将成为科技人才体制改革的突破口,但难点就在于如何建立健全“双聘”科研人员的考核评价体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