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鄂尔多斯市民政事业发展“十四五”规划》制定依据?

为推进“十四五”时期鄂尔多斯市民政事业高质量发展,依据《内蒙古自治区“十四五”民政事业发展规划》《鄂尔多斯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2035年远景目标纲要》,制定本规划。

2.“十四五”期间全市民政事业面临的发展形势?

“十四五”时期是我国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实现第一个百年奋斗目标之后,乘势而上开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征程、向第二个百年奋斗目标进军的第一个五年。在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征程的起步阶段,解决民生保障中的短板,社会治理中的弱项问题,更好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是各级党委、政府治国理政的重心所在。在贯彻落实巩固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区域协调发展、以人为核心的新型城镇化、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等党和国家重大战略任务和重大决策部署中,民政事业承担着现代化建设新征程中的新任务。新阶段新征程,党和政府对民政工作的要求更高,人民群众对民政工作的期盼更大,民政事业将迎来广阔发展前景。

基本民生保障获得支持更强,发挥作用更大。一方面,步入新发展阶段,“高质量发展”主题和“共同富裕”发展目标要求各级财政支出重点将逐步转向民生事业;另一方面,构建双循环新发展格局,又为发挥民政工作在保民生、稳就业、扩内需、促消费等方面的重要作用提供了巨大空间,必须科学谋划,推动民政各领域工作提质增效,更好满足人民群众需求。

构建共建共治共享社会治理新格局要求工作视野更宽,路径选择更科学。乡村振兴、城镇化发展以及区域城市联动发展带来的人口迁移流动,城乡融合发展等新情况、新问题,对基层社区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提出了新的挑战,要在完善基层社区服务设施,推进城乡居民民主自治、引导社会组织参与社会治理等方面进行深入探索和大胆实践。

人口老龄化加速发展要求养老服务体系更加完善。截至2020年9月末,全市60岁以上老年人口达到28.9万人,年均增长率超过5%,人口老龄化进程已进入加速发展期。如果按全国占总人口数约15%的比例测算,2025年“十四五”规划完成时,全市60岁以上老年人口将接近40万,亟需从经济、健康、照护、精神等多方面建立有效机制,提升养老服务供给的规模和质量效益,满足日益增长、不断升级和个性化的需求。

民政事业市场资源要素配置范围更广,利用程度更深。随着民政服务领域的扩展和服务内容的深化,市场主体将不断进入救助、养老、康复等领域,一些社会资源也会更多地向社会救助和社会福利、社会组织和社会工作、慈善、志愿服务等领域集聚,要积极调动和利用市场要素,在做好政府兜底的基础上,推进社会事业社会办。

3.制定落实《鄂尔多斯市民政事业发展“十四五”规划》指导思想?

高举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伟大旗帜,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认真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考察内蒙古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和对民政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深刻把握民政工作的政治性、群众性、时代性、协同性特征和基础性、兜底性作用,牢固树立“民政为民、民政爱民”理念,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重大战略部署,以推动民政事业高质量发展为主题,以深化民政各领域制度创新为动力,以推动共同富裕、提升城乡居民美好生活为根本目的,着力聚焦巩固拓展脱贫攻坚兜底保障成果、聚焦特殊群体、聚焦群众关切,更好履行基本民生保障、基层社会治理、基本社会服务等职责,让发展成果更多更公平地惠及人民群众,为开启鄂尔多斯现代化建设新征程开好局、起好步作出积极贡献。

4.制定落实《鄂尔多斯市民政事业发展“十四五”规划》的基本原则?

坚持党的全面领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巩固拓展党史学习教育成果,不断提高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切实把党的领导落实到民政工作的各个方面、各个环节,为实现全市民政事业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强保障。

坚持民政为民爱民理念。坚持把解决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作为推动民政事业发展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全力解决好群众的“急难愁盼”问题,促进社会公平,增进民生福祉。

坚持尽力而为量力而行。既要不遗余力解决人民群众最期盼、最关心的问题,又要充分考虑发展实际,准确把握群众需求导向,一件事情接着一件事情办、一年接着一年干,通过实实在在的民生举措,将“民政为民、民政爱民”工作理念落到实处。

坚持统筹协调。坚持城乡统筹、区域协调、整体推进,加强跨业务、全系统、多部门协同,调动市场与社会力量,形成供给合力,满足群众多样化、多层次需求。

5.“十四五”时期全市民政事业发展主要目标

“十四五”时期鄂尔多斯市民政事业发展的总体目标是:综合考虑全市经济社会发展条件和民政事业发展趋势,围绕基本民生保障、基层社会治理、基本社会服务基本职能,以十项重点项目为牵引,对标先进、追赶超越,加快构建制度更加完备、体系更加健全、覆盖更加广泛、功能更加强大的现代化民政事业发展体系,全市民政事业现代化建设取得明显进展,民政工作更有力度、更有温度、更有效度,整体水平走在全国前列。

6.“十四五”期间民政基本民生保障目标及重点任务?

实现巩固拓展脱贫攻坚兜底保障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推进社会救助制度改革完善,建立健全分层分类的社会救助体系。基本养老服务体系健全完善,居家社区机构相协调、医养康养相结合的养老服务体系全面构建。儿童、残疾人等社会福利保障制度向适度普惠转型发展迈出新步伐。

专栏1基层社会救助能力提升工程

提升基层社会救助经办服务能力整合社会救助资源,强化乡镇(街道)社会救助责任,提升保障条件。推动嘎查村(社区)级设立社会救助协理员,困难群众较多的嘎查村(社区)建立社会救助服务站(点),将走访、发现需要救助的困难群众列为嘎查村(社区)重要工作内容。加强政府购买社会救助服务,为有需要的困难群众提供主动发现和协助申请、资源链接、政策信息、心理调适、转办转介、社会融入等相关服务。优化社会救助程序,取消可以通过政务服务平台查询的相关证明材料。持续畅通社会救助热线,逐步实现全市联通。

专栏2养老服务设施建设工程

1.特殊困难家庭适老化改造

聚焦特殊困难高龄、失能、残疾老年人需求,以施工改造、设施配备、老年用品配置等形式,支持困难家庭实施适老化改造。

2.居家社区养老服务网络建设

推动建设“一刻钟”居家养老服务圈。到2022年,每个街道建设一个具备综合功能的养老服务中心,加强社区养老服务机构建设,全市社区养老服务站(点)覆盖率达到100%。

3.养老机构护理能力提升

支持旗区建设提供专业化失能照护服务的养老服务机构。聚焦失能失智老年人长期照护服务的刚性需求,加快推动养老床位改造升级,支持养老机构提高护理型床位占比,不断提高养老机构长期照护服务能力,到2025年,全市养老机构护理型床位占比达到60%。

专栏3儿童福利服务工程

1.困境儿童关爱保护提升工程

建立孤儿、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基本生活费补助标准的自然增长机制以及孤儿、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基本生活保障标准动态调整机制。

旗区级民政部门每季度对散居孤儿实地探访率达到100%,推动符合条件的事实无人抚养儿童集中养育。

2.儿童福利机构设施质量提升工程

推进市儿童福利机构提质增效,提高养育、医疗、康复、教育、社工服务的专业化水平。大力培育发展专业化的评估和服务机构,每个旗区至少培育和孵化1家具有专业水平的儿童类社会组织。

7“十四五”期间民政基层社会治理效能目标及重点任务?

共建共治共享的基层社会治理新格局基本建立。基层群众自治制度不断完善,城乡社区服务体系更加健全。社会组织在社会治理中的作用充分发挥。社会工作者、志愿者参与社会治理的途径进一步畅通和规范。福利彩票筹集资金的能力和水平进一步提升。慈善事业在第三次分配中的作用进一步凸显。

专栏4基层社会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提升工程

1.城乡社区服务设施建设工程

推动城市社区综合服务设施全覆盖,提升嘎查村级综合服务设施服务能力。支持各旗区建立政府购买社区服务长效机制。

2.基层治理体系与治理能力现代化建设工程

开展社区治理创新实验和村级协商议事示范点创建活动,在4个以上旗区开展社区治理创新实验,每个旗区打造3-5个村级协商议事示范点,形成可复制、可推广案例,引领全市提高基层社会治理水平。

专栏5社会组织质量提升工程

1.提升社会组织法人治理水平

有计划地培养100名社会组织领军人才,有重点地打造30家品牌性社会组织。

2.建设社会组织孵化平台体系。

高标准建设9个旗区级社会组织培育孵化园,60个以上街道-社区级社会组织孵化器,形成1+9+n社会组织孵化平台体系。

专栏6“五社联动”品牌塑造工程

开展“五社联动”工作

坚持党建引领,推行“一核四化”工作模式,打造“和谐共治、幸福共享”“五社联动”品牌。建成市、旗区、苏木乡镇(街道)、城乡社区四级社工服务平台,苏木乡镇(街道)社工站覆盖率达到100%,每个城乡社区均有社会工作者开展专业服务,参与社区协商议事等基层治理活动,为居民开展救助帮扶、社区融入、康复矫正、心理疏导、关系调适、矛盾调解、家庭教育等多层次专业服务,切实打通为民服务“最后一米”。

8.“十四五”期间民政基本社会服务目标及重点任务?

完善服务体系,地名、婚姻、殡葬等服务管理更加科学有效,普惠均等和智能精准程度同步提高。行政区划在推进区域协调发展、新型城镇化建设中的功能进一步强化。

专栏7殡葬服务设施建设工程

1.加强殡仪馆建设

支持火葬区殡仪馆尚未覆盖的旗区补齐短板。压实地方责任,对已达危房标准、设施设备陈旧的殡仪馆实施改扩建,对已达到强制报废年限或不符合国家环保标准的火化设备进行更新改造,推动基本殡葬服务设施覆盖全部旗区。

2.推动公益性骨灰安放设施建设

支持公益性骨灰安放设施建设。推进农村牧区公墓建设。加大生态殡葬奖补力度,实施节地生态型公益性公墓示范项目。

9.实施《鄂尔多斯市民政事业发展“十四五”规划》保障措施?

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加强党对民政事业的全面领导,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提高民政干部队伍贯彻新发展理念、构建新发展格局的能力水平。加强基层基础建设,加强法制化、标准化、信息化、专业化、社会化建设,强化资金保障,统筹民政发展和安全,加强部门协作,加强规划执行情况监测评估,确保规划顺利实施,目标任务如期完成。

“十四五”期间全市民政事业发展十大重点项目

序号

类别

项目内容及指标

1

基本民生兜底保障

实施特城乡低保、特困人员、孤儿(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困难残疾人和重度残疾人等殊困难群体救助保障标准提标工程,保障标准与城乡居民人均消费支出或人均可支配收入挂钩,各项标准保持全区前三位、全国同等发展城市前列。

2

实施基层社会救助经办服务能力提升工程,在每个嘎查村(社区)至少设立1名社会救助协理员,在困难群众较多的嘎查村(社区)建立社会救助服务站(点)。

3

建设街道养老服务中心和社区养老服务站,在每个街道(全市共26个街道)建设1个综合养老服务中心,社区养老服务站覆盖率达到100%,为居家社区老年人提供失能护理、短期托养、心理慰藉、医疗保健等服务。

4

实施特殊困难老人家庭适老化改造工程,对纳入分散供养的特困人员和符合条件的高龄、失能、残疾老年人家庭进行适老化改造,“十四五”末达到2000户以上,基本实现全覆盖。

5

基本社会治理

开展多层级基层治理创新工作试点,以旗区为单位开展社区治理创新实验,参与试点旗区不少于4个,争取2个以上入选全区社区治理创新试验区;以嘎查村、社区为单位开展村级协商议事示范点创建活动,每个旗区打造3-5个村级协商议事示范点,争取5个以上入选全国试点范围。

6

基本社会治理

坚持党建引领,推行“一核四化”工作模式,打造“和谐共治、幸福共享”具有鄂尔多斯特色的“五社联动”服务品牌。建成市、旗区、苏木乡镇(街道)、城乡社区四级社工服务平台,苏木乡镇(街道)社工站覆盖率达到100%,每个城乡社区均有社会工作者开展专业服务,参与社区协商议事等基层治理活动,为居民开展救助帮扶、社区融入、康复矫正、心理疏导、关系调适、矛盾调解、家庭教育等多层次专业服务,切实打通为民服务“最后一米”。

7

建设社会组织培育和党建双孵化平台,高标准建设9个旗区级培育孵化园,60个以上街道-社区级孵化器,形成1+9+n社会组织孵化平台体系。

8

基本社会服务

实施殡葬服务设施补短板工程,消除旗区殡葬设施空白点,建成8个以上城镇公益性安葬(放)设施,新、改扩建殡仪馆4-5个,旗区公益性安葬(放)设施覆盖率和殡仪服务设施覆盖率全部达到100%。

9

开展违建硬化大墓、活人墓整治行动,完成率100%;开展“三沿七区”散埋乱葬整治行动,铁路、公路两侧散埋乱葬整治完成80%以上。

10

改变传统模式,建立行政区域界线、界桩智慧管理系统,与毗邻盟市、旗区间行政区域界线数据矢量化率达到100%,实现与毗邻盟市界桩智能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