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盟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为贯彻落实《制造业绿色低碳发展行动方案(2025—2027年)》,持续完善绿色制造和服务体系,实施绿色制造标杆升级行动,按照《绿色工厂梯度培育及管理暂行办法》《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开展2025年度绿色工厂推荐工作的通知》,现组织开展2025年度国家绿色制造推荐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总体要求

本年度推荐工作包括绿色工厂、绿色工业园区,满足申报条件的自治区绿色工厂、绿色工业园区按照自愿的原则,对照新的评价要求(相关指标要求见附件1、2)进行自评价。各盟市工业和信息化局按照“优中选优、宁缺毋滥”的原则进行遴选,推荐的企业或园区原则上不低于本地区已是国家绿色工厂、绿色工业园区的平均水平。

二、具体要求

(一)新申报国家绿色工厂和绿色工业园区

1.各盟市工业和信息化局组织企业、园区登录工业节能与绿色发展管理平台(https://green.miit.gov.cn,以下简称管理平台),如实自主填写申报表,并按要求提供有关佐证材料,形成自评价报告报送盟市工业和信息化局(管理平台提供申报政策解读和填报说明视频,不再需要提交第三方评价报告)。盟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对申报材料进行初审,出具正式审核意见文件,于10月20日前同自评价报告纸质版(一式三份含电子版)一并报自治区工业和信息化厅审核。

2.各盟市工业和信息化局要加大对企业、园区的各项评价指标数据和佐证材料真实性、准确性、先进性的审核力度,确保推荐质量。

3.自治区工业和信息化厅组织材料审查、专家评审等环节,择优推荐国家绿色制造单位,对符合推荐国家条件的绿色制造单位通过工业和信息化部工业节能与绿色发展管理平台(https://green.miit.gov.cn)上传,对数据或材料造假的按照有关规定三年内禁止再次申报。

4.为进一步突出节能降碳导向,巩固提升产业绿色竞争力,本年度绿色工厂重点支持53个重点行业的企业(具体行业范围见附件3)。属于重点行业的企业登录管理平台按照相应行业要求进行自评价,不属于重点行业的企业登录管理平台依据通则进行自评价。

(二)现有国家绿色工厂和绿色工业园区

为进一步提升国家绿色工厂、绿色工业园区绿色化发展水平,各盟市工业和信息化局组织本地区现有国家绿色工厂、绿色工业园区登录管理平台进行填报,对照新的评价要求开展自评价对标,并按要求提供有关佐证材料,于11月7日前通过管理平台报送工业和信息化部(节能与综合利用司),对现有国家绿色工厂、绿色工业园区得分连续三年处于后5%的,工业和信息化部将从现有名单中移出,实现有进有出。

联系人及电话:曾姝华、冯晔  0471-4866640、4866524

附件:1.绿色工厂评价要求

2.绿色工业园区评价要求

3.重点行业清单

4.盟市工业和信息化局推荐汇总表

2025年10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