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通信工程施工企业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和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管理工作的通知

工信厅通信函〔2022〕86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通信管理局: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实行行政许可事项清单管理的通知》(国办发〔2022〕2号),指导各地通信管理局做好通信工程施工企业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和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工作(以下简称安管人员考核),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总体要求

(一)准确把握安管人员考核工作定位。安管人员考核是督促施工企业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加强工程施工过程管理、保障施工现场安全的重要手段,是通信建设市场安全生产监管履职的重要内容。各地通信管理局要充分认识做好安管人员考核工作的重要性,落实落细行政许可管理要求,提升安管人员考核标准化、规范化、便利化水平,促进通信建设市场营商环境持续好转。

(二)工作目标。2022年底前,各地通信管理局制定并公布安管人员考核办事指南,统一规范安管人员考核实施行为,提升考核标准化水平,加强全链条监管,实现安管人员考核线上一网通办,电子证照全国互通互认,不断提高考核效率和监管效能,实现安管人员考核在不同地区同要素管理、同标准办理。

二、严格落实行政许可管理要求

(三)制定公布办事指南。各地通信管理局应制定安管人员考核办事指南并通过门户网站向社会公布。办事指南一经公布,须严格遵照执行,不得随意增加考核条件、申请材料、中介服务、考核环节等,不得超时限办理,但可以作出有利于行政相对人的合理优化调整。可在部统一制定的实施规范基础上,结合实际补充网办地址、联系方式等相关信息。

(四)提升考核信息化水平。依托部“通信行业规划建设管理信息系统”实施安管人员考核信息化管理。部门户网站政务服务平台“行政许可”栏目设置登录入口,可实现考核申请、审核、编号、发证、查询等线上办理。

(五)严格规范考核实施。严格按照《行政许可法》、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安管人员考核管理规定明确的人员范围、考核条件、考核要点、考核程序等,对通信工程施工企业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和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进行安全生产知识和管理能力考核,将安管人员考核事项纳入本单位权责清单,严格规范考核流程,统一考核尺度。

(六)全面推行电子证照。自本通知发出之日起,全面推行安管人员考核合格证书电子证照。对于安管人员考核新申请、变更、延续和丢失补办等,统一由各地通信管理局核发电子证书。可扫描电子证书二维码或通过部政务服务平台对电子证书信息进行真伪查验和有效性查询。

三、加强全链条监管

(七)强化重点环节管理。强化安管人员考核重点环节管理,结合通信建设市场相关监管事项,加强对招标文件设置安管人员要求、证书使用规范性、施工现场安管人员配备到岗等情况的监督检查,提升监管精准性和有效性,对违法违规问题严厉查处,守牢安全底线。

(八)推进信息公开和失信惩戒。依法公开安管人员履职过程中存在的违法违规行为和受到的行政处罚、在生产安全事故中的责任认定情况等信息,将存在违规行为的安管人员及其所在企业作为重点监管对象,加大日常监督力度,依法开展失信惩戒和跨行业联合惩戒。

(九)强化考核风险管控。评估安管人员考核工作的风险隐患,结合行政许可管理要求更新安管人员考核管理内控流程,定期组织对考核实施进行自查评估,及时改进完善考核工作。要严格履行考核审批程序,加强考核信息系统账号的动态管理,对于人员调岗等情况要及时提出账号开通和注销申请。

四、加强组织保障

(十)加强组织保障。各地通信管理局要公布年度安全生产知识考试计划并根据实际动态调整,加强对考核工作的组织领导。发挥工业和信息化部通信工程定额质监中心等单位支撑作用,保障考核工作顺利有序开展。

(十一)强化考核经费保障。严格执行考核不得收费的要求,通过财政拨款统筹列支安管人员考核经费,做好考核经费的年度预算决算工作,加强和规范考核经费使用管理。

(十二)严格考核纪律要求。严格遵守廉洁自律有关要求,建立健全内部监督机制,明确各级监督职责,严格责任追究。

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

2022年4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