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经党中央、国务院批准,国家发展改革委会同商务部、市场监管总局发布《市场准入负面清单(2025年版)》,清单事项数量由2022年版的117项缩减至106项。市场准入限制进一步放宽,市场准入管理更加优化,市场准入制度建设取得新的重要成果。

准入限制持续放宽

《清单(2025年版)》修订坚持“该减的坚决减,该增的合理增”,全面体现近年来法律法规“立改废释”和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成果,事项数量由2022年版的117项缩减至106项,事项下的全国性具体管理措施由486条缩减至469条,地方性管理措施由36条缩减至20条。

一方面,降低准入门槛,激发市场活力。直接删除了一批全国性措施,如公章刻制业由许可制改为备案制。部分放开了一批全国性措施,如取消电视剧制作单位设立、药品批发零售企业筹建、试办新型电信业务等管理措施,相关领域保持必要市场准入管理,但准入环节更加精简。取消了一批地方性措施,如取消有关地方设立的船舶设计修造、酒类生产经营等管理措施,实施全国统一的准入方式。

另一方面,依法规范重点领域准入,兜牢安全底线。依据已出台的法律、行政法规、国务院决定等,对部分领域市场准入作了进一步规范。纳入新业态新领域管理措施,如将“民用无人驾驶航空器运营合格证核发(微型无人驾驶航空器除外)”纳入清单。强化重点领域风险防控,如明确非金融机构不得违法使用“期货公司”字样。

国家发展改革委有关负责人表示,经过4次修订,清单内的事项数量已由2018年版的151项压减至目前的106项,压减比例约30%。

释放民营企业活力

我国从2018年起全面实施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制度。国家发展改革委经济研究所副所长郭丽岩表示,从7年多的实践来看,以“负面清单”所呈现的“非禁即入”管理方式,切实推动了政府职能转变,大幅简化了准入流程,减少了行政干预,通过持续破除市场准入壁垒,有效提升了市场准入效能。

“以负面清单修订放宽准入限制,为民营企业开拓空间按下‘快进键’。”国家发展改革委经济体制与管理研究所研究员李红娟表示,我国以负面清单为基础的市场准入制度改革稳步推进。在放宽民营企业准入方面,系统清理各类显性和隐性壁垒、持续提升政务服务效能、完善民营企业参与国家重大项目建设长效机制,在能源、铁路、通信等基础设施、社会事业领域进一步引入市场竞争机制,市场门槛不断降低,市场规则更为透明,市场环境更加公平,对激发民企内生动力和创新活力起到了积极作用。尤其是首条民营控股高铁杭绍台铁路开通运营,一批民间资本参股的核电项目落地开工,标志着民营企业参与重点行业和领域竞争性业务取得突破性进展。

“随着市场准入制度改革深入推进,清单事项持续缩减,政策红利不断释放,民营企业将迎来更为广阔的发展空间。”国家发展改革委有关负责人表示。

当前,清单之外“玻璃门”“弹簧门”“旋转门”等堵点卡点尚未全部消除,还没有完全做到“非禁即入”落地生根。对此,国家发展改革委、商务部、市场监管总局还将开展市场准入壁垒清理整治行动,进一步大力破除市场准入壁垒,全面清理和整改违规设置市场准入壁垒的各类不合理规定和做法,建立健全线索归集、核实整改、案例通报等长效机制,让“非禁即入”落地生根,营造公平的市场准入环境,为坚持和落实“两个毫不动摇”、构建全国统一大市场提供有力支撑。

优化新业态新领域准入环境

新业态新领域往往处在快速发展期,创新主体多元、技术迭代迅速、发展路径多变,难以用行政审批的传统准入方式进行管理,同时企业又容易遇到要素保障、标准制定、市场监管、场景开放等方面的制度供给短板。对此,需探索更具柔性和韧性的准入管理模式,开展体系性准入机制设计,全面优化市场准入环境。

近年来,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国家发展改革委会同商务部、市场监管总局等有关部门,以放宽市场准入特别措施为政策载体,先后在海南、深圳、横琴粤澳深度合作区、广州南沙新区等地,谋划推出了一批体系性、突破性较强的政策举措。在航空航天、生物医药、新型能源、信息安全、智慧交通等领域取得一系列标志性成果。

国家发展改革委有关负责人表示,下一步将继续持续加大改革创新力度,把优化新业态新领域市场准入环境的部署要求落到实处。一方面,强化重点突破,完善监管模式。聚焦重要领域、重点行业,充分挖掘场景开放创新需求,谋划推出具有引领性、示范性、带动性的超级场景,加快形成“技术突破—场景验证—产业应用—创新生态”正向循环。另一方面,强化试点建设,加快升级迭代。围绕战略性新兴产业、未来产业重点领域和重大生产力布局,选择重点地区开展放宽市场准入试点,分批制定和推出新的放宽市场准入特别措施。推动试点相对成熟的已有特别措施增点扩面、体系迭代,适时上升为全国层面制度性成果,推动市场准入负面清单事项进一步精简优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