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内蒙古自治区发展改革委 工信厅关于调整部分行业电价政策和电力行业市场交易政策的通知》(内发改价费字〔2021〕115号》)等有关要求,各盟市对照《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9本)》摸底排查钢铁、焦炭、铁合金、电石等八个行业限制类和淘汰类(装备)企业,上报了2022年度限制类和淘汰类(装备)企业执行差别电价的名单。现对名单予以公示,公示期自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请社会公众进行监督。公示期间,如有异议,请及时向自治区工业和信息化厅书面反映情况。

传真:0471-4826452。

2022年4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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