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内蒙古自治区工业设计中心认定管理办法》《关于开展自治区工业设计中心复核工作的通知》,我厅组织开展了对2018、2020年认定的自治区工业设计中心的复核工作。经企业申报、盟市工信部门初审和专家评审,现将复核结果予以公示,公示期5个工作日。
欢迎社会各界参与监督,如有异议,请实名反馈自治区工信厅消费品工业处,并提供佐证材料和联系方式,以便核实查证。
公示时间:2025年3月31日至4月7日
联系电话:0471-6610218
电子邮件:nmgjxwxfp@163.com
附件:2018、2020年度自治区级工业设计中心复核结果
2025年3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