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驻盟市无线电管理处,自治区无线电监测站,各设台单位(个人):

为规范无线电干扰查处工作程序,提高工作效率和服务水平,有效维护空中电波秩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无线电管理条例》《内蒙古自治区无线电管理条例》《无线电干扰投诉和查处工作暂行办法》等法规及有关文件规定,结合工作实际,我厅重新优化了《内蒙古自治区无线电干扰查处流程》,现予以公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