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12月9日从自治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获悉,该部门近日下发《关于进一步谋划储备我区煤电低碳化改造项目的通知》,并通过组织会议、实地调研、推动政策落实等多种方式,积极谋划储备了总投资为335.86亿元的21个煤电低碳化改造项目。
“为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按照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能源局印发的《煤电低碳化改造建设行动方案(2024—2027年)》(以下简称《行动方案》)有关要求,我们积极谋划储备了一批煤电低碳化改造项目,以构建清洁低碳安全高效的新型能源体系。”自治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有关负责人介绍。
国家明确提出,对符合条件的煤电低碳化改造建设项目给予五方面的优先支持政策。一是优先安排超长期特别国债,择优纳入绿色低碳先进技术示范工程。二是探索建立由政府、企业、用户三方共担的分摊机制,给予阶段性支持政策。三是对掺烧生物质/绿氨发电、加装CCUS设施部分电量予以单独计量。四是对优先支持碳减排效果突出的煤电低碳化改造建设项目接入电网。五是对项目的可再生能源发电量或零碳发电量予以优先上网。
经调度统计,内蒙古煤电低碳化改造项目共计30个。按项目建设状态看,已改造项目5个、正在改造项目4个、谋划储备项目21个,正在改造项目和谋划储备项目总投资分别达61.87亿元、335.86亿元。按项目类型看,生物质掺烧项目12个、绿氨掺烧项目6个、碳捕集利用与封存(CCUS)项目12个,项目主要集中在鄂尔多斯市、锡林郭勒盟、巴彦淖尔市、呼和浩特市等地区。
“下一步,我们对拟建项目以打捆形式申请纳入国家‘十五五’规划重大工程项目,加强与国家相关部门的沟通对接,争取专项资金支持。通过多措并举,全力支持和推动在建、拟建煤电低碳化改造项目建设,持续推动降低煤电碳排放水平,为积极稳妥推进碳达峰碳中和提供有力支撑。”自治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有关负责人介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