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业和信息化部23日启动北京市服务业扩大开放综合示范区、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临港新片区及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引领区、海南自由贸易港、深圳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先行示范区等四地增值电信业务扩大对外开放试点工作。

试点实施后,外资企业可在试点地区独资经营互联网数据中心(IDC)、在线数据处理与交易处理等电信业务,深度参与我国云计算服务、算力服务等市场。

近年来,我国电信业对外开放工作不断深化,推动开放业务范围逐步扩大,开放地域范围持续拓展,外资准入门槛不断降低。截至今年9月,获准在华经营电信业务的外资企业增加至2220家。

“开展增值电信业务扩大对外开放试点,标志着我国电信业对外开放迈入新阶段。”工业和信息化部部长金壮龙说,要持续优化外商投资环境,打造立体化安全监管体系,优化服务管理,探索更多新业态新动能。

中国信息通信研究院副院长王志勤表示,开展增值电信业务扩大对外开放试点,将进一步丰富市场供给,激发创新活力,深入推进数字技术和各行业融合进程,促进行业制度体系和监管模式加快与国际高标准经贸规则对接。

下一步,工业和信息化部将深入组织试点实施,跟踪试点成效,适时扩大试点地区范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