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不久,国务院常务会议决定核准江苏徐圩一期工程等5个核电项目。记者27日从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能源局了解到,这5个核电项目总投资2400多亿元,都有民营企业参与投资,彰显国家支持民营企业参与国家重大项目建设、促进民营企业发展壮大的决心。
去年召开的中央经济工作会议提出,促进民营企业发展壮大,在市场准入、要素获取、公平执法、权益保护等方面落实一批举措。今年的政府工作报告明确“鼓励民间资本参与重大项目建设”。
“推动民间资本参股核电重大项目,是贯彻落实中央经济工作会议和政府工作报告部署安排、促进民营企业发展壮大的标志性举措。”国家发展改革委民营经济发展局负责人说,这有利于进一步放宽市场准入,推动民间资本更好参与国家重大项目建设,有利于稳定民营企业发展预期、提振信心。
专家分析,核电领域关系国民经济命脉和能源安全,具有很强的专业性,投资运营门槛较高。一直以来,核电项目主要由中央企业投资和运营。
与此同时,核电项目具有投资大、生命周期长、长期收益稳定的特点。每台百万千瓦级三代核电机组总投资约200亿元,建设工期5年左右,项目投资回收期15至20年。核电机组运行寿期长,一般可稳定运行60至80年。
“核电项目还清贷款后,资金压力较小,长期收益稳定。在传统由央企主导的核电领域,推动民间资本参股,有助于让民营企业共享发展机遇和红利。”国家能源局核电司副司长赵学顺说。
近年来,相关部门持续推动民间资本参股核电项目。2020年核准的浙江三澳一期工程,是全国首个民营企业参股投资的核电项目,由吉利集团入股2%。2023年核准的浙江金七门一期工程,由万向集团入股2%。
“今年以来,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能源局会同有关地方和核电企业,加大鼓励民资参股核电项目的工作力度,此次核准的5个核电项目,全部引入民间资本,民间资本股比均扩大到10%,让民营企业有更多机会参与投资核电项目并从中受益。”国家发展改革委民营经济发展局负责人说。
“作为核电材料供应商,过去我们一直希望能参与核电项目投资。在相关部门推动下,我们有机会以较高股比参股,确实感受到了国家支持民间资本的决心。”久立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李郑周说,希望通过参股核电项目,与核电业主方开展更深层次和更着眼长远的合作,助力核电行业高质量发展;也希望以此为契机,民间资本未来能有更多机会、在更多领域参与国家重大项目建设。
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明确提出,完善民营企业参与国家重大项目建设长效机制。
据了解,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能源局将进一步健全核电项目民间资本入股工作机制,完善准入条件和遴选程序,建立规范的收益分配机制,依法保护民营企业投资权益,为民营企业投资核电营造更加规范透明的制度环境。
“欢迎具有社会责任、支持核电事业、具有实体产业基础、致力于成长为‘百年老店’的民营企业,在自主自愿的基础上参与核电项目投资建设。”赵学顺说。
国家发展改革委民营经济发展局负责人表示,下一步,国家发展改革委将进一步完善长效机制,鼓励和吸引更多民间资本参与国家重大项目建设,在基础设施、社会事业等更多领域,让民营企业进得来、能发展、有作为,更好促进民营经济发展壮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