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鄂尔多斯市2024年度名校引才专项行动岗位征集工作的通知
各旗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直各有关单位,各相关企业:
为深入实施“人才鄂尔多斯”战略,高质量建设人才友好型城市,积极推进“十万青年聚暖城计划”,吸引更多优秀高校毕业生来鄂尔多斯创新创业,根据《鄂尔多斯市“名校引才专项行动”实施办法(试行)》(鄂人才办字〔2024〕8号)要求,现面向全市征集2024年度名校引才专项行动岗位信息,经汇总整理后向社会发布并组织公开引进等相关事宜,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征集范围及内容
各旗区、市直各有关企(事)业单位,经济开发区(园区)及重大项目用人单位拟于2024年度引进的人才岗位信息。
二、引进对象及资格条件
(一)引进对象
国内“双一流”高校、世界排名前100名国外(境外)高校、教育部直属师范类院校师范类专业、学科评估为A级及以上医学学科和经市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研究确定的与我市产业发展紧密关联的相关高校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应届生(以毕业证书日期起算)或具有2年以上工作经历的往届毕业生。其中:
1.“双一流”建设高校毕业生:指毕业于教育部公布的首批《“双一流”建设高校及建设学科名单》中的高校及其相关学科的毕业生;
2.世界排名前100名国外(境外)高校毕业生:指毕业于国际高等教育咨询机构QuacquarelliSymonds公司每年发布的“QS世界大学排名前100名”中的高校,且为全日制本科或攻读全日制研究型硕士、博士的毕业生。往届毕业生以毕业当年度所在高校QS排名情况为准;
3.教育部直属师范类院校毕业生:指毕业于北京师范大学、华东师范大学、华中师范大学、东北师范大学、陕西师范大学、西南大学6所高校且为攻读师范类专业的毕业生;
4.学科评估为A级及以上医学学科毕业生:指毕业于教育部新近发布的全国学科评估结果中被评为A级或A+级医学类学科专业毕业生。
(二)资格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且无国(境)外永久居留权、长期居留许可;
2.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自觉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维护民族团结进步;
3.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无违法犯罪记录,未受过党纪、政纪、校纪处分;
4.具有良好的组织协调、人际沟通和语言文字表达能力,综合素质和发展潜力好,事业心和责任感强,并能够按期取得学历学位证书(留学回国人员须取得学位并完成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学历认证);
5.博士研究生、硕士研究生、大学本科毕业生年龄分别在35周岁、30周岁、25周岁以下,特别优秀的年龄条件可适当放宽;
6.具有可正常履职的身体条件,符合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
同时,《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和其他有关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者均不得报考。
三、有关要求
(一)请各旗区、各相关单位高度重视此次征集工作,积极动员本地区、本单位特别是产业龙头企业、高新技术企业、知名企业参与,认真征集岗位信息(包括岗位数量、学历学位及专业等条件)。
(二)此次征集到的岗位信息将作为后续公开引进的重要依据,各旗区、各相关单位应提前谋划,按照所提供的岗位信息筹备引进录用等相关事宜,务必确保信息准确、真实、有效。
(三)请各用人单位于2024年9月10日前填报岗位信息(附件),并报送至talentordos@163.com。
联 系 人:谢 跃
联系电话:0477-8586912
附件:鄂尔多斯市2024年度名校引才专项行动岗位征集表
鄂尔多斯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4年9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