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规范民爆物品销售许可实施,加强对民用爆炸物品销售活动的监管,工业和信息化部组织编制了《民用爆炸物品销售许可实施办法(修订稿)》。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公众可在2024年8月4日前通过以下途径和方式提出意见:
1.通过信函方式将意见邮寄至:北京市西长安街13号工业和信息化部安全生产司(邮编:100804),请在信封上注明“《民用爆炸物品销售许可实施办法》修订意见”字样。
2.通过电子邮件方式将意见发送至:zpc@miit.gov.cn;或者通过传真方式将意见发送至:010-68205388。
附件:民用爆炸物品销售许可实施办法(修订稿)
工业和信息化部安全生产司
2024年7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