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快培育壮大自治区工业设计市场主体,促进工业设计产业发展,提升工业设计赋能制造业高质量发展的能力,自治区工信厅根据《国务院关于推进文化创意和设计服务与相关产业融合发展的若干意见》和《国家级工业设计中心认定管理办法》,结合内蒙古工业设计发展实际,对2016年制定的《内蒙古自治区工业设计中心认定管理办法(试行)》进行了重新修订,现公开征求意见,欢迎社会各界人士提出宝贵意见和建议。如有意见建议,请于2024年7月30日前将意见建议通过来信、来函或电子邮件等方式反馈至自治区工信厅,逾期视为无意见。

联系方式:刘俊廷0471-6610218

电子邮箱:nmgjxwxfp@163.com

收件地址:呼和浩特市赛罕区敕勒川大街1号内蒙古自治区工业和信息化厅消费品工业处

邮编:010010

附件:1.内蒙古自治区工业设计中心认定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

2.征求意见反馈表

2024年7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