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令

第22号

《重要商品和服务价格指数行为管理办法》已经2024年7月5日第13次委务会议审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24年8月11日起施行。

主任:郑栅洁

2024年7月8日

附件:

《重要商品和服务价格指数行为管理办法》.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