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济参考报》记者3月24日从人社部获悉,近日,人社部、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农业农村部、国家乡村振兴局印发《关于做好2022年脱贫人口稳岗就业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进一步部署做好脱贫人口稳岗就业工作。

《通知》提出,要按照稳存量、扩增量、提质量的要求,推动全国脱贫人口(含防止返贫监测对象)务工规模不低于3000万人,将160个国家乡村振兴重点帮扶县和易地搬迁集中安置区作为重点地区,牢牢守住不发生规模性失业返贫的底线。

《通知》明确三项重点工作,一是深化劳务协作。健全东西部劳务协作和省内劳务协作机制,丰富拓展东西部人员输出、技能培训、权益保障、产业援建等协作内容,促进脱贫人口外出务工,努力将脱贫人口稳在企业、稳在岗位。

二是促进就地就近就业。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支持的优势特色产业项目,优先吸纳脱贫人口就业;加大以工代赈实施力度,提高以工代赈项目劳务报酬占比,动员脱贫人口参与项目建设;推动就业帮扶车间健康发展、壮大升级,对就业帮扶车间吸纳脱贫人口给予奖补;依托乡村建设行动和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等,统筹用好各类乡村公益性岗位,托底安置其中符合就业困难人员条件的弱劳力、半劳力和无法外出、无业可就的脱贫人口。

三是组织开展“雨露计划+”就业促进专项行动。引导脱贫家庭(含防止返贫监测对象家庭)新成长劳动力接受中、高等职业院校和技术院校教育,发挥建筑、物流、电力等劳动密集型行业的作用,促进雨露计划毕业生实现就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