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内蒙古自治区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组织推荐工业固体废物资源综合利用(第四批)第三方评价机构的通知》(内工信节综字〔2024〕181号)要求,经企业自愿申报、盟市工信局初审,工信厅组织对申报材料进行了综合审查,现将符合申报条件的工业固体废物资源综合利用第三方评价机构推荐名单予以公示(见附件)。如有异议,可通过来访、来函、来电等形式实名向我厅反映有关情况和具体意见。

公示时间:2024年6月16日至22日

联系电话:0471—4825297

附件:内蒙古自治区第四批工业固体废物资源综合利用第三方评价机构推荐名单

2024年6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