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4日,自治区商务厅印发《内蒙古自治区关于进一步优化外商投资环境 更大力度吸引和利用外资的行动方案》(以下简称《行动方案》)。《行动方案》结合内蒙古实际,按照更大力度、更加有效吸引和利用外商投资总体要求,推出12条务实举措,着力优化内蒙古外商投资环境。

《行动方案》主要有三大亮点:一是拿出“真金白银”提升政策含金量。到2027年,内蒙古商务部门每年通过外经贸发展专项资金,加大对符合产业政策导向的重点外资项目资金支持力度,促进项目尽快落地实施。二是聚焦产业强化招引举措。围绕内蒙古八大产业集群、16条重点产业链招引外资项目,创新吸引外资方式方法。三是结合内蒙古诚信建设工程,健全外资权益保护机制。指导各盟市履行政府依法作出的政策承诺,依法依规保护外商投资企业权益。

据统计,2024年1-4月,全区实际使用外资7.7亿元,同比增长49%(折合1.1亿美元,同比增长45.5%);全区新设外商投资企业48家,同比增长26.3%。

“下一步,我们将持续加强重点外资企业和项目服务保障,发挥外资企业圆桌会议制度作用,加大对投资总额1亿元以上重大外资项目和重点外资企业跟踪服务力度,全流程跟踪服务项目落地实施。借助‘投洽会’‘进博会’等各类国家重点展会和招商引资平台开展产业链招商,引进外资大项目和龙头企业。同时持续加强面向港澳、新加坡、日本等重点国家和地区的招商引资工作,持续扩大经贸‘朋友圈’,彰显内蒙古开放新活力。”自治区商务厅党组成员、副厅长郭周明表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