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自治区强制由申请人委托开展的行政权力中介服务事项清单》和《内蒙古自治区由审批部门委托开展的行政权力中介服务事项清单》(简称《两张清单》)已经《自治区政府职能转变和数字政府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全区三级行政权力中介服务事项清单公布事宜的通知》(内政数领办〔2024〕37号)公布,现将涉及商务领域的相关事项清单公布如下。

附件:内蒙古自治区强制由申请人委托开展的行政权力中介服务事项清单(商务领域)